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申诉] 不服 政黑版主bonju2之判决处分
时间Tue May 24 11:51:42 2011
一、申诉人:ask1234
二、申诉判决:
文章代码(AID):
#1DrIztLl (HatePolitics)
推 bonju2:ID如不是用来攻击板友 则不在本版的限制范围内 结案
三、申诉主文:
1.bonju2版主判决违反板规二-7-1。
2.bonju2版主回覆本人申诉信中提到,「关於ID的限制板规目前只有囊括人身
攻击这部分,因为第三章有明显的条文限制。」该回覆与板规第三章无据,
且判决答非所问,本人所以引用之板规为二-7-1,而非第三章。
综合以上所述,请小组长重新认定bonju2版主此次的判决。
四、申诉事由:
1.关於申诉主文第1点,本人主要申述内容、论点,请参阅给bonju2版主之申
诉信,详如附件一,请小组长重新认定bonju2版主此次的判决。
2.关於申诉主文第2点,依bonju2版主回覆所言,ID的限制,板规只管人身攻
击,不管其他如非政治群体、性别等攻击,并提到第三章有明显的条文限
制,综览政黑板第三章板规,并无只字片语提到bonju2版主所说之规定。
若诚如bonju2版主所说,有明显的条文限制,请板主指出哪一条明显的板规
,说明ID攻击不适用对性别、非政治群体歧视或攻击。
3.板规二-7-1条文很简单清楚,禁止性别、非政治群体歧视或攻击。因此,重
点在於TaiwanIsDog是不是歧视或攻击、Taiwan是不是板规所规定的非政治
群体,就这两点,别无其他。
除非,板规二-7-1,如同板规二-7,改为禁止「发文」攻击或歧视性别、非
政治群体。那我们就可以用推文、签名档、ID、昵称等来攻击,否则,只能
禁止以「任何形式」对性别、非政治群体攻击或歧视。
综合以上所述,请小组长重新认定bonju2版主此次的判决。
四、依据板规:
政治黑特板新修板规 2011/02/20(因政黑板规刚刚修改过,故标明所适用版规版本)
第二章 一般罚则性板规
7-1.禁止性别、非政治群体歧视或攻击。
*非政治群体:除非政治团体;区域、南北、分区(北投、天母、小港、南港)等区域
群众亦属之。*
(是否为政治群体由板主认定)
五、检附证据:详如附件。
附件一:本人给bonju2版主之申诉信
附件二:政黑板bonju2版主之此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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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