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附件一] 政黑版主dreamysky於#1Ep6v3xp之判决
时间Thu Nov 24 09:44:38 2011
※ [本文转录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Ep6v3xp ]
作者: ask1234 (ask)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检举]
#1Eo_CU9D jimmyliu1217 板规二-4
时间: Wed Nov 23 11:53:36 2011
一、检举文章:
文章代码(AID):
#1Eo_CU9D (HatePolitics)
推 jimmyliu1217:分身王 这个你之前
#1CeTC6rE篇就检举过了 结果是不 11/23 04:07
→ jimmyliu1217:违规 有没有分身王特别健忘的八卦???? 11/23 04:08
→ jimmyliu1217:况且我是说打正 这是为了牠好耶 哪里暴力了XDDDDD 11/23 04:09
→ jimmyliu1217:有谁歪的鼻子不希望恢复正常的??? 11/23 04:10
推 jimmyliu1217:奇怪 分身王的官司到底怎样了啊 为何还可以在这逍遥 11/23 04:19
→ jimmyliu1217:赶快去做你的牢吧 枪炮烟毒犯江剑峰 11/23 04:20
二、检举事由:
jimmyliu1217指称发文检举的gaudete为分身王,
又提到分身王的官司,叫他赶快去坐牢,又提到
他的名字江剑峰。
jimmyliu1217未经gaudete许可,擅自泄漏他的姓
名,故违反板规二-4。
请版主裁决之。
三、依据版规:
第二章 一般罚则性版规
4.未经许可公开相簿连结,私人资料,水球,信件。
(泄漏个人资料,再度声明,网路上言语的自由度,
并非完完全全的无限化。针对此点,当事人可对发
言者提出告诉。且内文若影响甚为严重者,将有可
能会吃上严重官司。)
公开之资料可由行政机关网站或报章杂志合法查询者不在此限。
第一次触犯本条者劣文并水桶30天以上。再犯者,永久水桶。
若有诉讼行为,PTT及政黑版有权将使用者资料提供有助於司
法单位进行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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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1F:推 PerfectBlue:[模拟地下版主宣判] 颜色不正确 无罪 11/23 11:54
2F:→ Theme:我被称为「废文王」,板主好像也认为不违规 11/23 11:56
3F:→ icelaw:他如果有开很多分身的话 叫他分身王是刚好而已 11/23 11:56
4F:→ icelaw:jimmyliu1217必须举证出 他只有一个帐号 没有分身才成立 11/23 11:57
5F:→ ask1234:称分身王为没问题,但泄漏分身王的名字就有问题。 11/23 11:58
6F:→ icelaw:jimmyliu1217必须举证出 他的名字是江剑峰才成立 11/23 11:59
7F:→ PerfectBlue:我只看到ASK的文章里面提到某ID是XXX 是谁泄漏个资? 11/23 12:00
8F:→ PerfectBlue:用ASK的标准来检举ASK的文章不知道会怎样(笑翻 11/23 12:00
9F:→ PerfectBlue:不要说我不帮ASK1234 你现在翻身的机会就是承认你就 11/23 12:01
10F:→ PerfectBlue:是当事人 有权主张自己姓名的权利 11/23 12:01
11F:推 dreamysky:针对检举板规,除非能证明gaudete姓名为江剑峰 11/23 15:41
12F:→ dreamysky:否则本检举案不成立,本案暂时结案。 11/23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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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ask1234 (112.105.229.170), 时间: 11/24/2011 09: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