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nana (云棋水镜黓龙君)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问题] 我该如何取得答案??
时间Sat Nov 28 15:52:27 2020
对於板务有问题,应先向看板管理者提出。
第八条(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其中关於板主管理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范
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
其他违规行为及小组长管理群组不当,由本站认定事实之有无。
第二十五条(得提出建议事项之范围)
使用者对於板主或小组长关於下列事项之管理,得依本规则提出建议:
一、板规或群组规范之内容。
二、及进板画面之编辑。
三、其他影响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权利者。
第二十六条(提出之对象及看板)
对於板主之建议,於该看板提出。对於小组长之建议,於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 引述《tn00270144 (正义)》之铭言:
: 「我想取得小组长的答案」
: 但我不清楚该走什麽流程
: 最近我发现政黑检举板一个判决
: #1Vc40-PA (HateP_Picket)
: 该文的当事人因为在没有板主同意下
: 在被检举的文章下推文
: 被判定违反 3-9 4-1
: 我个人认为这明显跟3-10
: 保障一次抗辩机会有明显抵触
: 版规上没有规定板主判定,需要被检举人来抗辩
: 实务上大部分也都是板主直接判定
: 但3-10 又保障一次抗辩机会
: 但你直接在检举文下抗辩推文又会被警告水桶
: 实务上、版规3-9 、版规3-10
: 这三者有互相矛盾
: 身为一个看板使用者
: 会让我无所适从
: 其他大部分的使用者
: 也常常在自己被检举文下直接抗辩
: 我也有过
: 所以我想知道小组长的答案
: 但我非当事人请问我该走什麽流程?
: 无论检举还是申诉
: 都好像不符合资格
: 难道要我自己检举自己
: 然後在我的被检举文下抗辩推文
: 然後再次检举自己违反版规3-9
: 等板主判定才能取得申诉资格?
: 感觉好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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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定纷纷甲子年,千魔荡荡白阳天;
苍天旨意着书命,诸子虔诚扶道颠。
佛灯点亮华光现,一线生机救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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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9.211.6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SecretGard/M.1606549949.A.A02.html
※ 编辑: Bignana (36.239.211.69 台湾), 11/28/2020 15:54:51
1F:推 zeuswell: 请问小组长,若版主对相关版务问题之建议文皆不回应,是 11/28 16:17
2F:→ zeuswell: 否可以此建议文至小组检举版主不作为? 11/28 16:17
3F:→ zeuswell: 政检版此任有许多版规抵触或判决标准不一的建议文希望 11/28 16:17
4F:→ zeuswell: 请版主回应,至近期大多未有回应,连简单的版规说明都 11/28 16:17
5F:→ zeuswell: 不愿出面,但因政检版并未规范版主有义务回覆建议文, 11/28 16:17
6F:→ zeuswell: 导致不回应也没事。 11/28 16:17
7F:→ zeuswell: 那麽版友若无法得到对版规之说明是否也可循小组的检举 11/28 16:17
8F:→ zeuswell: 及申诉流程,寄信给版主要求回应,若72小时仍然不回应则 11/28 16:17
9F:→ zeuswell: 可以相关证据至小组检举版主失职? 11/28 16:17
10F:推 zeuswell: 对版务有问题需至政检版发建议文,但版主却无回应之责 11/28 16:22
11F:→ zeuswell: 任,建议文分类如同虚设 11/28 16:22
12F:→ Bignana: 对於使用者之建议,板主或小组长认有理由者,得参考建议 11/28 21:31
13F:→ Bignana: 之内容,修正其管理。 11/28 21:31
14F:→ Bignana: 基本上属行政裁量,可采纳亦可不采纳。 11/28 21:32
15F:→ Bignana: 但若对板规制订有异议,亦可上诉。但单纯论板主是否应回 11/28 21:33
16F:→ Bignana: 应建议文,我如同第一段所述是不强制。 11/28 21:33
17F:→ Bignana: 但如果有争议事件,版务问题又无回应,得考量综合情节来 11/28 21:34
18F:→ Bignana: 作为惩处要件(非针对特定个案)。 11/28 21:34
19F:推 zeuswell: 感谢 11/28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