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申诉] 不服 Marginalman 板主 eden6197 判决
时间Sun Mar 23 07:10:50 2025
申诉人 :laptic
看板板名:Marginalman
被申诉人:eden6197
申诉诉求:一、更改适用板规为「人身攻击」,不应使用「上位法」处分;
且 reno30918 亦应同罚。
二、如果本案维持原判,该板应依「非公众人物讨论」条款,「永久」禁止针
对「laptic」或「马来人」的任何讨论
三、命令 eden6197 清除不当板标
申诉内容:
本案经沟通後,已多数决维持原判(支持方占多数),
故在此提起上诉,合先叙明。
对於事实本身,经当事板主解释,我对此无异议,也自认发言有不当,
但在水桶量刑部分,认有「用法」上的违误。
首先,已故前板务站长的判决(目前已提出撤销申诉,但待审视)
完全不符合「上位法」的定义;
其次,就算认为符合,其内容亦有争议:
二、laptic君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九日起於PTT任何板务看板发文,
违反任何板规即直接处以永久禁言处分,直至帐号部洗P币一案审查
结果定谳。
这段「主文」已经明示「任何「板务」看板」,
而不是「任何「板务部」看板」,
但 eden6197 却认为应以「说明」为依归:
四、考量 laptic君未来应更谨慎发文,并遵守各看板板规,不给板主造成
更多困扰,在帐号部调查结果前也将受到规范发文,若有任何违反板规行
为,直接予以永久禁言处分。
如果这说法可以成立,需要思考的是:
一、
「主文」是记载「说明」的纲要,不管是在现实法院,或是在本站申诉制度中,
都是实务上常见的事,然而该板主自行断章取义诠释该公告,
姑且不论其以分身帐号在板内、板外不断喊「怎不永久水桶」等有意导致本人权益受威胁
之行径,
单论对公告之诠释部分,已经有不当侵害个人权益之情事。
且已故前站长既然明示范围为「板务看板」,
规范范围显然的应只限於 Hate_Picket 或 HateP_Picket 之类的公务类型看板(以组内
看板为例),
因此进一步得证其「自由心证」的认定方法。
二、
在未进一步厘清该公告细节前,即自行任意永久水桶,
这并不符合113年宪判字第3号、第4号「保障言论自由」的要求,
有实质审查言论的嫌疑。
三、
经查该板主事後将该水桶公告置底、板标改为「普天同庆」等情节,
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作为(形同庆祝某使用者进桶),
与 Fucket 板昔日试阅不通过的背景毫无不同。
不管是否构成「公器私用」,都是对一位失势者的追杀,
明显有公审之故意,且不失为「仇者快」的表现,
据此应有「违背善良风俗」之情形,为权利义务规范所不容许,应予以尽速排除。
*如有事後规避调查之情形,请组务向站务总监调阅记录确认。
四、
此案系诉外当事人 reno30918 挑衅在先,
且依据二年前的发文(注一,站内文章已经消失,故以站外备份为准),很显然的,
reno30918 明显知悉「马来人」即为指本人,
然而板主却认为并非如此,这已经违背经验法则,亦有双重标准嫌疑,
要不都不罚,要不就一起罚。
因此在此优先诉求,基於「疑点利益归於被告」原则,
本案应改以其他正常的板规(即「人身攻击」)论断。
而如果最终结果为驳回申诉或维持原判,
考量我的心里负荷、身体健康问题,请组务迳行要求,
依 5-16-1 限制、禁止针对「laptic」或「马来人」的任何讨论(含同音义、形似字、或
以其他方式规避此措施之行为),
期间应为「永久」(或至已故前站长的判决被撤销或修正为止)。
注一:
#1Zz7-XWL (Marginalman)
https://www.pttweb.cc/bbs/Marginalman/M.1676967841.A.815
标题 [闲聊] 马来人laptic 请进
1F:→ reno30918: 他在棒球版也捏来捏去 02/21 16:24
附件:
证01:原文
证02-05:沟通信
证06:水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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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01.169.138 (马来西亚)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SecretGard/M.1742685053.A.C67.html
补充说明(四)、诉求(三)
※ 编辑: laptic (118.101.169.138 马来西亚), 03/23/2025 21:19:04
※ laptic:转录至看板 About_Life 04/05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