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walker (花巷草弄五号)
站内L_TaiwanPlaz
标题Re: [问题] 板主权力义务与选举效力确认
时间Fri Aug 23 13:10:00 2013
徵询小组长同意回文补充如下:
问题一补充
由站方赋予权限并具有应负责任的乙板主,於任期内多数时间仅执行可由甲板主
自行任命小板主即可的整理权,并未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尽快处理
不当文章,未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注)。
另外,在乙板主介入分工外的板务後,因处理者归属交代不清楚,造成板友认知
与板面混乱,而有板友质疑乙板主之分身/家人帐号,乙板主以请板友至帐号板
查询为回覆,虽无法推断是否故意,然而忽略多重帐号查询申请人必须为板主以
上层级,也未见甲板主协助厘清,显然两位板主均有失职之虞。
综合以上,乙板主是否有违〈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注:个人认为在板务分工的原则下,板主对於分工外的板务仍应有一定程度
参与(消极作为),而非完全不参与(积极不作为)。
问题二补充
板主发布板主徵选公告,於公告明确写出参选资格与投票资格,然而因参选资格
与投票资格是否互为关联,将影响候选人资格有效与否的认定,经板友对此发文
提出疑问,板主亦以非正式回覆(信件、推文)同意未说明清楚确有影响,在未
先行修改公告内容或另外发文补充说明的情况下,即迳自进入後续投票程序。
程序有瑕疵的投票是否有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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