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y5438 (阿 浪)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Re: [申诉] 台中版主Andy5438未依规定执行版务
时间Tue Dec 9 21:10:04 2014
台中板板规并未规定
解除水桶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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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5.230.102.165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418130607.A.B1A.html
1F:推 redmj110: 站规有规定,现在是台中版规>站规? 12/09 21:10
本人原依板规认定q板友违规
後经q板友申诉後
认定他没有违规
与站规十一条
"不构成违法者" 并无冲突
请r板友理解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之认定及处置)
经认定为违规行为者,认定权者得予以适当之处分,该处分须附理由且经公告方生效力。
各项违规行为之处分种类及范围,由本站另行规定之。於未规定前,暂由各认定权者裁
量。
对於检举之内容认定不构成违法者,由认定权人公开回覆并说明其理由。
※ 编辑: Andy5438 (125.230.102.165), 12/09/2014 21:45:18
2F:推 redmj110: 既以水桶表示版主认定违规,改判为认定不构成 12/09 22:00
3F:→ redmj110: 应公开回覆并说明其理由 12/09 22:00
4F:推 redmj110: 请Andy5438版主勿扩大解释版规、站规 12/09 22:09
我并没有扩大解释站规
扩大解释的是r板友你啊
我上色给你看看好了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之认定及处置)
经认定为违规行为者,认定权者得予以适当之处分,该处分须附理由且经公告方生效力。
各项违规行为之处分种类及范围,由本站另行规定之。於未规定前,暂由各认定权者裁
量。
对於检举之内容认定不构成
违法者,由认定权人公开回覆并说明其理由。
站规说的是"违法"
我处理的是"违规"
法是法 规是规
我的认定是"违规"
站规的规定是"违法"
请r板友不要将"违规"扩大解释为"违法"
也庆幸你未担任板主一职
否则若是遇到热心板友
检举你扩大解释站规/组规/板规
r板友可能会处理的很辛苦
※ 编辑: Andy5438 (125.230.102.165), 12/09/2014 22: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