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epunchcat (一击猫咪)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申诉] 南港版主pdca执法过当,不服水桶处分
时间Sun Jun 26 00:44:35 2016
申诉人:Onepunchcat
被申诉人:pdca
看板板名:Nangang
申诉诉求:撤回水桶,并且要求版主在南港版公开PO文,为判定我商业文的事道歉,
且修改相关板规,尤其是关於部落格的不合理板规
不应该因为部落格一行邀约字眼而认定我所有文章为商业文
并希望小组长能给pdca惩处
申诉内容:版主处分过当,且多次针对个人
#1NMo9Fwn 先前因这篇分享资讯文没贴出全文,(但後来也全文补上了)
而被底下有人质疑我写的文章是收钱业配文,尤其底下tsd这位版友骂得很凶
很巧板主在我po出这篇文章之後 突然修改板规
#1NMzgZJZ
修改成只要有含个人部落格的文章,同ID一周只能PO一篇,非常严格
我很有诚意写信给版主,私下沟通新版规是否过当
我问版主能否改成同id一周放宽成两篇,且得非业配文,
若是文章是与厂商合作,标题要标「广宣」,
若没标清是收钱的文章而被发现,就惩处这样
结果版主回覆我的信非常官腔,也没有要处理的意思
版主甚至放任tsd及众版友攻击我业配文,
包含这几篇
#1NN0RaKe 、
#1NNEV_WJ、
#1NNJq4mq
内文及推文都有不实指控我业配,甚至有多人口出恶言
版主却不做任何处理
後来我在
#1NNL_UV3 公开所有我写过的食记、电影院的发票和消费证据
也请tsd,以及不实影射我收厂商钱写业配文者道歉
不过这些人都装死,版主也在看风向
都有人理直气壮怀疑我业配了,甚至我PO出所有证据後仍不改口道歉
我合理怀疑版主与tsd及其他版友为小圈圈
毕竟tsd为前几任的南港版版主
而且南港版多次板上球聚、出游,许多同声骂我的id都正好有出现在外约的文章中
版主後来甚至私信要求私下与我对赌,
对赌说要在板上公开私信,如果他没说过是因我而改板规,就要永久水桶我
我没回信同意他无聊的对赌,
也不懂我平常分享自费的食记(发票都全部po出了),
甚至是高铁资讯文和其他资讯文到底哪里惹到版主和tsd,
让版主恨我恨到要永久水桶我...这不会太夸张吗? 我跟他素昧平生呢
直到後来版主才出来在
#1NNh30g2 温馨喊话问我要不要公开站内信 = =
跟他私下要求对赌的态度反差还真大
此外版主甚至在
#1NMzgZJZ 推文中写下这段话
『我是依据商业文标准的频率设定的...
如果太严苛,请具体说明一下理由,不能说我觉得太严苛就要降低...
那有人觉得太松,是不是该提高标准??
至於一次开十几家新店,可以分享一次放目录连结,让大家想看的自行点选
而不是为了冲流量之类的情况,频繁的在板上发文(冲人气???)
希望的南港版分享文,是只有南港版上发表的分享文,无商业邀约讯息与其他商业广告连结的
目前PTT已有网页版,也是能做到写部落格一样的方式分享心得
若是单纯以南港版发文的形式分享心得,其实也不会被此规定影响
连发个十篇每家店的心得我都不会管,我管的只是附上带有商业连结或广告的网路宣传文
『我看得很简单,文章某些部分须点进连结後才能观看跟可以完全只在板面上观看是不一样的
即使你附上店家连结,也不一定要点进去
然後连结内可能有,流量计数软体,其他的参与类似说请来信邀约谈价之类
也许并不是强迫的,但是未告知的情况下,就是商业文的疑虑
简单来说,这部分是商业文的延伸,只是我在板规上把这部分述明而已
准备要管理限制的是这部分』
版主对於商业连结的定义居然是以有「流量计数软体」和「请来信邀约」为商业文
但事实上,我部落格内也没说到「谈价」两个字
况且,因为一个部落格的副标题就认定我所有食记文章、资讯文为商业文
是否太过当?
写邀约副标在部落格是一回事,有没有因邀约而写心得文又是另一回事
更何况我已证实我所有食记都是自掏腰包,
连高铁参观文,都是一般民众都可以预约进入的
我的环球资讯文,也是我一个个搜寻各大人力银行与跑去工地询问而来的
这些对南港有用的资讯文
在版主眼中,与某些人 如:tsd 却恨得牙痒痒
版主在我PO出诸多发票证据後,也没有想处分tsd或想道歉之意,更没修板规想法
还有时间在板上
#1NNh30g2 跟版友开玩笑
1F:推 antiasus: 真糟糕,我们是南港小圈圈(?)06/14 00:32
2F:推 troylee: Good job! 06/14 01:11
3F:推 suumire: 南港甜圈圈比较酷 06/14 11:13
4F:→ pdca: 楼上的甜甜圈我拿来当版标了.... 06/14 18:21
版主後来经过版上很多人推文反映过当之後,後来修改版规
我与部分版友有提及修改板归或许可以投票决定,
但版主这样回复
#1NO2-9UC
也是不想办投票,然後板规修改成一开始我私信沟通他的一周两篇(三天一篇)
反正版务随他喜欢这样
6/25凌晨我按照板规po出同样是自费的食记,都有PO出信用卡签单与发票了
6/25 Onepunchcat □ [食记] Magic Touch点争鲜—新干线… (Nangang)
(这篇後来被版主直接删除,而且没有退文给我,
不过我在Food版也有贴这篇文
#1NRM9eBU (Food) 小组长可去这篇检视当初我的文章内容)
南港板上许多人在底下推文说觉得资讯有用
结果版主却突然水桶我
#1NRdrCsb
说因为我「部落格」中含有欢迎各个厂商合作邀约写稿之类的文字
但奇怪的是,明明我内文都全按他板规,全贴在批踢踢上了,
不点入部落格也不会看到我部落格副标题呀
他却强扯因为我部落格这段文字
所以无视我是自己消费的签单与发票,将我所有部落格文章都视为「商业文」
那这样以後各大部落客,不论大小咖,只要部落格副标有欢迎邀约就被定罪?
即便有证明是自费,
也不能在南港版PO任何文章?
但板规又很矛盾的规定要PO出全文,没规定要PO缩照片,
所以意思是要大家以後看文字就好?有部落格就该死?
个人觉得此版主非常恣意妄为,版务全由他想法而转
他认为是商业文就商业文
即便PO出发票和签单也无视
不仅将我水桶一个月,甚至将我原文食记删除,
而且也没将我文章退文到我站内信,没留下任何纪录,就直接将我文章砍掉
版主说我该篇文章违反以下版规
违反板规3
g.网志、部落格或脸书粉丝团等带有点选连结可观看之各类心得分享文,
同一ID限定每三日发表一篇,违规者删文并水桶一周,累犯者加倍水桶期限。
禁止诱导点击连结(ex:点选後才可观看全文内容或先跳到广告页面才转至本文等)
禁止与厂商合作体验邀约之商业广告分享文(与业者配合撰写之业配文)。
分享文禁止事项违规者退文并水桶一个月,累犯者加倍水桶期限。
但我该篇食记遵守三天po一篇,也把全文po出了,
已附消费信用卡签单与发票,明显非板规定义与业者配合撰写之业配文
都有遵守版规
版主却无故延伸出原版规没有的定义,然後直接定我罪水桶一个月
甚至直接将我文章删除,没有退文保留任何证据
明显执法过当,且针对我个人
希望小组长们能看完我所有证据後 帮我讨个公道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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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75.98.135.24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466873083.A.788.html
※ 编辑: Onepunchcat (175.98.135.246), 06/26/2016 00:52:48
※ 编辑: Onepunchcat (175.98.135.246), 06/26/2016 01:02:39
※ 编辑: Onepunchcat (114.136.130.220), 06/26/2016 02:17:52
※ 编辑: Onepunchcat (114.136.130.220), 06/26/2016 02:26:41
※ 编辑: Onepunchcat (114.136.130.220), 06/26/2016 02:27:20
※ 编辑: Onepunchcat (114.136.130.220), 06/26/2016 02:46:11
5F:→ antiasus: 自己的私人恩怨有本事就私下去解决,想申诉便直接战板主,06/27 19:37
6F:→ antiasus: 扯跟你意见不同的板友,组务也不会处理.06/27 19:39
7F:→ longya: 挡人财路就要被申诉 可惜了一个认真的版主06/28 09:04
8F:→ Onepunchcat: 无言 说不是小圈圈 却查我在干嘛 还跑来这里留言 06/28 20:33
9F:→ suumire: 拜托好不好,这里是公开的版耶。成天说人小圈圈是有完没06/28 21:02
10F:→ suumire: 完06/28 21:02
11F:→ longya: 对对对大家都是小圈圈~等一下组务判决不合你的意搞不好06/28 21:26
12F:→ longya: 也变小圈圈,恐怖额~06/28 21:26
小组长可以顺便审视一下这篇的推文,正好都是我在2791篇证据中酸我的人,
另外我在此提出检举一事并未向他人提及,你们这些人却追过来这里
不就是天天搜我allpost 的文章最佳证明?
※ 编辑: Onepunchcat (219.71.39.72), 07/04/2016 11: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