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dog (ssdog)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申诉] 对台中版水桶判决不服
时间Thu Sep 21 21:37:15 2017
申诉人:ssdog
被申诉人:talk5566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诉诉求:对水桶判决不服
申诉内容:
信件已转寄至组务版,下为信件内容:评论文章很碍眼,版主判为污辱,对判决不服!
※ 引述《ssdog (ssdog)》之铭言:
: 请问哪一句谩骂?最接近的是"很碍眼"
: 这叫谩骂?质疑他一直卖东西出现在版面上很碍眼,评论不行吗?
: 台中版主要是讨论台中市大小生活事,不是交易版!
: 你也不是有人检举就乱桶!而且应该是谩骂特定族群吧,如外省人 原住民...
: 请你检讨,否则我会申请小组长重新判决!
: ※ 引述《talk5566 (中兴大学北川景子)》之铭言:
: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ichungBun/M.1505487272.A.F1E.html
2.5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
、威胁、性骚扰,请当事者亲自检举,处分退文禁言30日。
1.使用者亲自检举。
2.含有对特定使用者。
3.很碍眼可能有污辱之事。
我回文言尽於此。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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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6.88.2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506001038.A.E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