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1121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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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重申沟通程序的判定标准
时间Mon Sep 18 14:06:43 2017
依组规第 5 条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除不予受
理申诉外,处禁言7日。
板主超过72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板主未回应未达72小
时即申诉,视为「未与板主沟通」,除案件不受理外,处禁言7日。」
然近日仍有使用者未完成沟通程序,即至组务板提出申诉。
组务再次重申判定是否符合沟通程序的标准
一、对板主处分不服,站内信向板主说明不服判定违规的理由,
板主超过 72 小时仍未回应者,
可持沟通信记录至组务板提出申诉。
二、对板主处分不服,站内信向板主说明不服判定违规的理由,
板主回信说明是否改判及其理由,若仍不服板主的判决者,
可持沟通信记录至组务板提出申诉。
若未完成上述沟通程序,即至组务板提出申诉者,除案件不受理外,处禁言 7 日。
然申诉案件经组务判定不受理後,日後针对同一处分案,均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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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提出申诉、检举案应注意事项 (务必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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