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rlover (小蜜桃)
看板L_TradeCente
标题Re: [申诉] forsale版 版主jakevin 未警告 直接水桶
时间Sun Aug 12 17:11:54 2007
已请版主来回应做说明
※ 引述《edward522 (RDF)》之铭言:
: 我要申诉forsale版 jakevin版主
: 没有提出任何警告就直接重判一个月水桶
: 关於我的水桶
: 我没详细看板规
: 只有注意到一天不能超过5篇
: 确实是我的错
-.-
: 但是,从8/6那篇开始
: 我都没收到警告过
: 所以我并没有注意到我已经违规了
: 因此我以我自以为合乎规定的方式继续po文
那是否8/6之前 曾经有收过警告通知?
板规於6/6就已经成立了
发文前没有详细阅读版规不会是版主的问题
(板主在修改或新增版规均会在文内说明何时何日修改过任何版规)
: 但是,该版主却直接判长时间水桶一个月
: 我没收到过任何警告,以致於一直用同样方式继续贴文
: 该版主却因此判定我这样是所谓的"情节重大"
: 而他所谓情节重大的标准,
: 就是因为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 从8/6号开始依照"每天发文在五篇以内的规定"发文
: 并且从未收到警告过,
: 如此便构成他所谓的情节重大
我看了版规其中 你直接犯了三条
重复发文 2日内再发 旧文未删
情节重大与否则由版主认定
: 情节重大的条件也是完全由他自己判定
: 这样是否对我有些不公平?
: 我是否应该有被警告而知道自己已经犯错
: 而知道不该如此?
已请版主来说明
: 并且该版主似乎有依自己情绪判断
: 谁有权利可以被警告 而谁又可以不需要警告就直接水桶
: 的自由心证,随心判决
: "情况严重被水桶的您也不是第一人"
: 以上这句是他回应的内容
: 我认为,并非只要有板友可以接受这种不合理的规定
: 其他的板友就也必须接受才可以
: 再者,我没有手动至底,该版主也将这个罪名扣在我身上
: 如有需要,我可以将该信件附上
: 另外,我还想请问
: 当我被水桶 而我认为这是不合理,并且该版主看法不同时
: 因为这是该版的事情,我是否有权利向该班主询问我该到何处申诉
: 我向该版主询问了2-3次,他却完全不愿意回答
: 我认为这是与该版务有相关的事情
: 他这样不削一顾的态度,完全以自我为中心
: 这样是否恰当? 这种人是否适合担任版主职务?
: 如果该版主确实有做出失当的行为
: 是否也该依照他的逻辑
: 不需要警告,直接请他离开forsale版?
这是版主私德问题 与公务无关
你又何怎判断他不削一顾 以自我为中心?
: 又,是否该版主有这种权力
: 可以在有版友违规时,只要故意多拖几天再处理
: 即可不需要任何警告,并且把"情节重大"的帽子扣上
: 就把版友赶出该版?
: 而只要该版主心情好或是交情好,就可以只用警告带过即可?
这不是拖几天问题
既然7月份以前文章都没有任何问题
却为何在8月份开始出问题?
是否与自己没有详细阅读该版版规有关?
在检举板主以自我为中心来处理这件事情同时
是否有想过自己的这篇检举文却也是以自我为中心来发表?
loverlover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9.243.94
1F:推 edward522:8/6前也没收到过任何警告,我从未收过任何警告 08/12 18:17
2F:推 edward522:我是一般user 但他是管理者 08/12 18:31
3F:→ edward522:难道管理者应该以自我为中心来管理吗? 08/12 18:32
4F:→ edward522:我寄信询问他关於板务在何处申诉好几次 08/12 18:36
5F:→ edward522:并其中一封整篇内容就只有问他此事,回应只有讽刺的内容 08/12 18:38
6F:→ edward522:这样也算恰当吗? 08/12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