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Cer (阿贤)
看板LangService
标题[公告] 语言研究院组务板规范
时间Tue Feb 14 21:29:24 2012
国家研究院语言研究院组务板规范 2012.02.14
1.本板为
国家研究院语言研究组务板,非属本组事务请不要来此发文。
2.
[申请]类文章不得回文,
[公告]、
[判决]类文章非组长不得发表或回文。
本板文章未经作者及组务板板主许可禁止转载至他板。
3.
[申诉]、
[答辩]类文章请务必依本组申诉条例规定提出。
非当事人及板主不得发表或回应此类文章,无权发表文章将予
删除。
组务宣布判决後,若有不服请依法於本板提出
再审之诉。
对本组判决未依程序异议之文章一律
删除,再犯则
劣文退回处分,请留意。
4.[问题]类文章为对组务问题发问使用。
[建议]类文章欢迎针对组务提出任何需要改进的建议。
[政见]类文章专供本组板主候选人发表政见。
[检举]类文章,供板友检举板主怠工旷职及其他不当看板管理行为。
检举文章组长无义务公告处理结果,认定板主无违失可迳行结案。
发表人身攻击不当文章、不满20字、类别错误之文章,本板得直接
删除。
5.构成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中之『看板违规行为』者,
板主(组长)得视情节裁处水桶、劣文退回等并公告。
不服处分者请先寄站内信向小组长沟通,再不服得至AboutBoards板提出上诉。
语言研究院组长 FE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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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2.3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