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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依申诉人的回覆,反驳如下: : 一、不论是板主或其他各级管理人员,多数皆不具相应的专业法律背景,因此自然无法合 :   理地对司法机关所制定的法规、判例等作诠释。再者,申诉人引用台北地检署网站的 :   「论散布假消息之刑事责任」一文,其主要内容与临时性法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 :   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正式法规《传染病防治法》息息相关,且与本案中「错 :   误诠释延长工时」等节完全没有关系,已为片面断章取义之词。 :   而且,申诉人所提「刑事责任」,据查系为《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项所指「意图 :   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然按第三百一十四 :   条,为「告诉乃论」之罪。实际上规范「不实言论」的,应为《社会秩序维护法》第 :   六十三条,与板规 4-11 没有关系,因此同日前的组务宣判(注一),所谓的「刑事 :   责任」等语为单纯的无序强加之词,以试图不当干涉板主执行职务的公权力,不应予 :   以采纳。 : 二、至於「使用者条款」等部分,同样为不当延伸之词,因为该法由法务部制定,而非板 :   务部或其他部门。是此,申诉人已透过错误管道反映,同样不应予以处理。至於作出 :   「退文」宣告的缘由,在前一篇已有说明,恕我不再重复赘述。 : 三、国家研究院之公权资格,就「板主」部分简单摘要如下:(注二) :   甲:通过本站身份认证,上站次数达二百次以上;及 :   乙:经小组长认定具管理该看板所需之专业背景,或文章发表数达二百篇以上;及 :   丙:满足该看板所属小组另行规定之担任板主资格。 :   小组长得於小组规调整门槛,但不得低於一定次数(低於五十次/五十篇)。 :   由上可见,「有效文章数」条件中实际上并未揭载为「且」,仅说明为「或」,这显 :   示申诉人已过度诠释群组规。又观察国家研究院辖下的其他看板,多数近来已不再明 :   确表示「需具备专业背景」,加上股票板目前的徵选资格中(注三),有表示「自行 :   提出,经现任板主群审视合格」此一条件,因此执着於此已有不妥之虞。 : 至於其余内容,由於过多重复且离脱原申诉要旨,恕不一一说明。 : 以上说明,之後不再回覆; : 如组务认为有补充意见之必要,再请告知,谢谢。 : 注一:#1ZmEpGle (StockPicket) : 注二:同《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第三条第二项 : 注三:#1Zr82nQ8 (Stock) #11PhstD5 (PttLaw)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条文版) 第一编 法例 第二条(使用者定义) 本规则所称使用者,谓於本站申请使用者帐号,使用本站所提供服务之本国及外国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者,为其代表人或帐号使用者。 第五条(法律优位原则) 本规则与中华民国之法令抵触者,无效。 第二编 违规行为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二、其他违规行为: (九)本站於其他管理或使用规则中明定之违规行为。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处理 第八条(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其中关於板主管理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范 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 其他违规行为及小组长管理群组不当,由本站认定事实之有无。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检举 第十五条(检举提出对象)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於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违反群组规范之违规行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当行为,於群组事务看版向小组长提出。 其他违规行为或小组长管理群组上不当行为之检举,於本站「违规检举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第十六条(检举应注明事项) 提出检举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一、检举人 二、被检举人 三、检举事由 四、所附证据 前项检举人及被检举人须填载明确,检举事由须秉实详述,所附证据须充分真实。 所以 laptic 不断修改公告、水桶内容,是在不断破坏证据,还是新增证据呢? 如 laptic 前面自辩提出以下: 「 二、板规 4-11 所列「发言违反批踢踢站规、刑法者」实属备用板规,在其他条文无法处   分违规人、且有确定终局判决的情况下才得使用。又,此类实质法律之解释权,应洽   警政单位寻求处理,而非由板务、组务或其他管理人员决断。再者,「不实讯息」系   受《社会秩序维护法》第六十三条所规范,而非《刑法》中的任何条文,故申诉人执   此而为置辩应无理由。 」 该自辩仍有以下情况: 一. 违反股票板板规 4-8. 造谣、不实言论者 误导看板其他使用者我国工时上限、并水桶无违规使用者。 4-11. 发言违反批踢踢站规、刑法者 违反站规、不实言论限制学术看板正常讨论。 4-0. 身为板主,曲解法律入人於罪。 二. 违反批踢踢站规 [证04] 与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条文版) #11PhstD5 (PttLaw)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皆有明定何谓 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如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条文版):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检举 第十五条(检举提出对象)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於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违反群组规范之违规行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当行为,於群组事务看版向小组长提出。 其他违规行为或小组长管理群组上不当行为之检举,於本站「违规检举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laptic 仍以 「站规相关属备用板规」一言再度试图蒙混。 但於使用人数众多看板,以版主身分发公告,错误解说我国工时上限之词; 後又多次修改说法、并诡辩站规是备用板规不能管理、於错误看板提出等。 根据[证04] 与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条文版), laptic 後述多项辩解,显然有违反站规、误导小组之意。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00.67.15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Service/M.1681286972.A.F28.html 修改文字叙述 ※ 编辑: towe77 (122.100.67.150 台湾), 04/12/2023 16:25:31
1F:→ IanLi: 请双方确认是否还有需补充说明的部分,谢223.136.108.164 04/23 23:02
2F:→ IanLi: 谢223.136.108.164 04/23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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