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作者rhong (R LOVE H)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问题] 公务人员考律师
时间Fri Sep 25 14:50:56 2009
我在铨叙部网站上看到的函释:
铨叙部94年4月6日部法一字第0942485543号函略以
"某机关政风科科员经律师考试及格後
参加律师职前训练,虽难谓有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第1项规定,
惟依律师法第31条立法意旨及律师职前训练规则第8条第1项规定,仍不得为之"
不过,
个人认为基础训练似乎不会有违反第31条及律师职前训练规则第8条第1项规定~
只是实习就有这个可能,
但是依律师职前训练规则第8条第1项规定系禁止"妨碍学习"之兼业,
如果实习并未达"妨碍学习",且如无违反律师法第31条立法意旨,
个人认为似乎应限缩解释此情形亦无违反之问题,
但是,就其解释之文义,似乎不区分情形予以排除.....
以上 供参~
如果真的怕违反,就问法务部看看吧~
另外违反律师职前规则第8条第1项规定,其结果似乎是律师受训成绩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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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1.115.221
※ 编辑: rhong 来自: 210.241.115.221 (09/25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