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daaemon (天使恶魔)
看板Lawyer
标题[闲聊] 林肯律师真的可能吗?
时间Wed Oct 19 20:50:06 2011
有一部电影叫做下流正义
其实他的原文名字叫做"林肯律师"
讲的是一个律师把他的林肯牌的轿车当成自己的办公室用
跟客户都约在外面见面
在台湾这样的模式有可能吗?
把所有的办公室的租金跟水电开销都省下来...
跟客户就约星巴克跟法庭
我有一个道友似乎有这样的计画
但是另外一个道友却认为还是要找个好地点 有个装潢华丽的事务所
客户才有信赖感...
大家认为哪种说法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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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70.194
1F:→ orgeat:有认识个道长在中部是这样执业的,不过最後还是乖乖的到台北 10/19 20:52
2F:→ orgeat:去跟人家合署。其实,客户真的或多或少会看律师的门面。 10/19 20:53
3F:推 xir:影片中马修麦康纳在家中还是有个像办公室的书房,还是能办公 10/19 21:07
4F:→ ddaaemon:另外 是不是事务所人数多一点 感觉会比较有规模阿? 10/19 21:11
5F:推 promote:对大律师来说 事务所的开销根本不算甚麽 10/19 21:47
6F:→ promote:搞得那麽麻烦 还不如开价敢开一点 10/19 21:48
7F:推 dakkk:应该有可能 只是名声要起的来 10/19 22:18
8F:→ tort:早就有了 10/20 00:45
9F:推 didadi:你可以翻一下这本书 其实我觉得他不是把轿车当办公室用 10/20 08:14
10F:→ didadi:他自己另有办公室的 只是很忙所以在车上也要处理事情 10/20 08:14
11F:→ didadi:这个很多律师都常在通勤中这样做的 :) 10/20 08:14
12F:推 NEWZEALAND:以前常常在计程车上拼命看卷宗XD 10/20 08:45
13F:推 Lectured:那都在捷运上处理事情不知道能不能叫做MRT律师.. 10/20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