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daaemon (天使恶魔)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闲聊] 林肯律师真的可能吗?
时间Mon Oct 24 21:39:18 2011
※ 引述《ddaaemon (天使恶魔)》之铭言:
: 有一部电影叫做下流正义
: 其实他的原文名字叫做"林肯律师"
: 讲的是一个律师把他的林肯牌的轿车当成自己的办公室用
: 跟客户都约在外面见面
: 在台湾这样的模式有可能吗?
: 把所有的办公室的租金跟水电开销都省下来...
: 跟客户就约星巴克跟法庭
: 我有一个道友似乎有这样的计画
: 但是另外一个道友却认为还是要找个好地点 有个装潢华丽的事务所
: 客户才有信赖感...
: 大家认为哪种说法才正确?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三个想出来开事务所
有一个人要出钱装潢 把事务所装潢的很漂亮 然後找比较好的点 请几个助理
另外一个人则认为这些不重要 重要的是律师的能力
甚至可以连办公室跟助理都不需要有 反正他可以24小时工作
目前大家都没有共识 眼看就要破局了...
我自己的态度是觉得还是要点门面 那位比较有钱的道友愿意多出个一百多万
但是他找的点 跟未来要请助理都还是要一笔开销
他认为这是一种投资 想要做出点成绩就必须要这样
甚至以後还可以请客户带朋友来喝茶聊天最好...
大家认为?想请教一下大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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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70.194
※ 编辑: ddaaemon 来自: 123.192.70.194 (10/24 21:40)
1F:→ ddaaemon:说明一下 另外一个道友认为租便宜的办公室就好 10/24 21:47
2F:→ ddaaemon:当事人要约就约咖啡厅即可...这样非常省钱 10/24 21:47
3F:推 withthewind:站在潜在客户的立场,我觉得去咖啡厅谈案子不好 10/24 23:58
4F:→ withthewind:医师跟你约咖啡厅看诊,你能接受吗? 10/24 23:59
5F:推 awakim:对用钱的观点差这麽多...就算现在解决,将来也很难和谐。 10/25 00:38
6F:→ awakim:没有助理绝对是事倍功半,纯粹浪费人力。 10/25 00:39
7F:推 xir:推楼上,价值观差这麽多,以後一定会有问题,再说,也要顾虑到 10/25 01:02
8F:→ xir:当事人不愿意在咖啡厅呢?毕竟没隐密性,被人遇到也很奇怪 10/25 01:03
9F:→ justplay258:很多事都要在事务所处理吧!咖啡厅不太好... 10/25 01:34
10F:→ justplay258:像以前工作的所 有时两间会议室还不够用 有时车祸或 10/25 01:34
11F:→ justplay258:案件当事人来事务所协调 谈合解之类的 会不希望见到 10/25 01:35
12F:→ justplay258:另一边的人 (被害人大多会不希望跟被告在同一间会 10/25 01:35
13F:→ justplay258:议室 希望由律师转达他的意见两边协调) 而且有时还会 10/25 01:36
14F:→ justplay258:有一些没预约时间的客户临时跑来 不然就是律师的朋友 10/25 01:36
15F:→ justplay258:有时连大门进来的休息处都坐客户 会议室满的 律师还带 10/25 01:37
16F:→ justplay258:自己负责的客人进自己办公室= = 10/25 01:37
17F:→ justplay258:而且我也觉得要有助理 除非案件量不多 什麽都律师自己 10/25 01:38
18F:→ justplay258:来 那就没话说 .. 10/25 01:38
19F:→ justplay258:不然以前忙起来 我们所是连助理都很忙的 可以每天加班 10/25 01:39
20F:→ justplay258:我曾经做到哭出来= = 10/25 01:39
21F:→ ddaaemon:律师单打独斗还是有极限 不过主张不请助理的那位 10/25 09:54
22F:→ ddaaemon:是因为认为助理写的状子都不好 他只信任自己.. 10/25 09:54
23F:→ johnny0399:助理能做的不光只有写状子吧,有些事情由律师自己来做 10/25 11:08
24F:→ johnny0399:挺没效率的,请助理来就是可以帮忙分担一些杂事不是吗? 10/25 11:09
25F:→ orgeat:重要的状子本来还是要由律师自己写,律师助理不等同於法务.. 10/25 11:09
26F:→ orgeat:johnny所言甚是,在案件有一定数量的情况下,例如像客户联系, 10/25 11:10
27F:→ orgeat:请客户补些资料,或连系书记官或声请阅卷或请助理去阅卷,律 10/25 11:11
28F:→ orgeat:师亲自去做都很浪费时间。去法院阅卷室看看就知道了.. 10/25 11:12
29F:→ Snoopy1111:舍不得米,抓不了鸡。 10/25 18:03
30F:推 mirandaliu:助理不是用来写状子的拜托... 10/26 22:07
31F:→ dianna72:叫助理写状纸的律师,我是当事人不敢请耶~~~ 10/26 23:55
32F:→ alawyer:我自己写状~都是自己亲写~不假手於他人。 10/27 00:16
33F:推 dakkk:还好吧 只要律师看过状亲自修过 谁写都ok 10/27 00:35
34F:推 gadoma:其实很多助理也想学写状不想只打杂...视能力让他们写状在质 10/27 09:28
35F:→ gadoma:跟量是助理能作到的范围分状给助理写并非不好 10/27 09:29
36F:推 awakim:助理做的事很多如行政庶务,也包括尴尬的收费、催款等等, 10/27 13:29
37F:→ awakim:有些事不作个隔阂很不方便的。 又,本所助理不写状。 10/27 13:30
38F:推 dianna72:助理写状最好还是非讼即可吧,诉讼案助理也没跟当事人谈 10/29 02:33
39F:→ dianna72:过也没去开庭,光看笔录卷宗自己生,好像不太好 10/29 02:33
40F:推 your5566:恕我直言若照你朋友的说法,就不用开所也不用合夥了啊 10/29 15:59
41F:→ your5566:他都说可以24小时工作,不需要办公室跟助理了 10/29 15:59
42F:→ your5566:那他一个人单打独斗就好了吧? 10/29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