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earl (月华剑士)
看板Lawyer
标题[问题] 妃律师的伦理问题
时间Sun Nov 13 10:27:24 2011
昨天偶然看到科南
虽然应该只是节目效果
但还是觉得怪怪的
想请教大家的意见
妃律师传了一个不必要的证人毛利小五郎作证
然後爆了(这在我国也常见 ^^)
法院也要妃律师再确认是否要继续作证
然而妃律师还是希望毛利小五郎作证
所以妃律师应该是有意甚至是故意要发觉「真相」
这个发掘真相的行为有无违反律师法或律师伦理?
小弟翻了一下法条
发现律师法28:
律师对於委托人、法院、检察机关或司法警察机关,不得有蒙蔽或欺诱之行为。
发掘真相好像符合规定本旨
律师伦理30-1:
律师因受任事件而取得有关委任人之事证或资讯,非经委任人之书面同意,不得为不利
於委任人之使用。但依法律或本规范之使用,或该事证、资讯已公开者,不在此限。
妃律师只要主张:证人自己爆了,与我无关。
看起来似乎可以没事
可是对照当事人说过:妃律师收取高额律师费用
感觉好像怪怪的
所以向大家请益
谢谢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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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111.149
1F:推 dakkk:这个命题是法理的一大争议 律师为了真相而辩 还是他的客户? 11/13 12:37
2F:推 colinton:律师是为了客户而辩论,真相不关律师的事。 11/13 21:39
3F:推 koukai2:楼上+1 11/13 23:54
4F:推 ROCKMANX6:不要想太多,想越多反而绑手绑脚。 11/13 23:58
5F:推 Scholz:应该说律师要的是对客户有利的真相 11/14 08:33
6F:推 letita:真相不关律师的事,因为辩护人只是代言人,不是警察。 11/15 08:30
7F:→ letita:如果律师随便唬弄就可以蒙蔽事实,那问题在检察官! 11/15 08:31
8F:→ letita:构造上本来就是两方对抗制度。 11/15 08:31
9F:→ letita:律师是代表被告,不是代表证人。 11/15 08:32
10F:→ letita:个人看法啦,不见得正确就是了。 11/15 08:33
11F:→ defent:以为社会科学有正确答案才是不正确的吧.... 11/15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