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yer 板


LINE

※ 引述《GunHam (枪.火腿)》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FDK3MnY ] : 作者: GunHam (枪.火腿) 站内: Gossiping : 标题: Re: [新闻] 受害驾驶气愤要改告「杀人未遂」 : 时间: Sat Feb 11 00:07:46 2012 : 周律师在媒体上说友寄态度不好的话要改 杀人未遂 控诉 : 公然场合都这样威吓人了 : 友寄还敢私下跟他们事务所找的翻译联络吗?? : 别说他不懂其他国家语言法律不敢 : 我相信台湾人也不会在自己没有律师的情况下  私下去跟对造律师推荐的人联系 : 友寄现在是全民公敌 : 未来敢出面帮友寄辩护的律师  相信才是真勇者 : 往人多的地方站容易  往人少的地方站需要勇气 : 台湾是强调法治的国家  就法律而言  在双方的诉讼权益上都应该要维护吧 我看了这段访谈, 个人觉得周律师的说法以律师角色来说略有不妥, 一来周律师在後段一再要求友寄被告应该向该事务所解释事件真相,并强调不涉及 和解的谈判,基本上这个要求於情於理於法都没有任何根据, 於法,友寄被告应该向刑事法院说明其犯行,并非告诉代理人。 於情,如果认为友寄被告伤害了台湾人的感情,应该是开记者会向公众解释, 对律师事务所解释有什麽意义? 於理,假设如周律师自己所强调的,该所只是先请友寄被告解释事件真相,不涉及 和解的谈判,则这个事项根本不是律师代理的范围,周律师又有何立场要求 友寄被告到该所作任何陈述?如果友寄被告确实做出陈述,那陈述的性质在 法律上又该如何定性?是否可声请检察官向法院提出录音或传唤周律师作为 人证 ? 二来,台湾社会的法治观念比较淡,基本上在任何已开发国家,不带律师跟对造律师 有任何接触都是难以想像的事情,友寄被告称其目前找不到任何愿意受委任的律师, 因此无法跟律师事务所接触,但很愿意当面向被害人道歉,这种作法并无任何可非难 之处。反倒是周律师如果认为友寄被告有杀人犯意及犯行,应该第一时间 直接向检察官提出,而不是投机地视赔偿的意愿与金额在杀人、重伤害以及伤害之间 摇摆,虽然以刑逼民是广泛使用的诉讼策略,但在律师伦理以及社会道德上,却并非 无可非难之处。 民气固然可用,但是在野法曹除了保障当事人权益之外,还负有改革司法、提升国家 法治的任务,我们不应该只把自己看成当事人攻击对造的武器,以上浅见与各位同道 交流。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161.141 ※ 编辑: Matsui 来自: 111.248.161.141 (02/11 14:35)
1F:推 StarCatcher:大推!! 02/11 15:56
2F:推 kcchen:也是大推! 02/11 16:25
3F:推 SoloHomerun:更是大推!! 02/11 17:56
4F:推 RobertAlexy:大推 02/11 19:15
5F:推 scott2009:推 02/11 20:59
6F:推 Blue130:推 02/11 21:43
7F:推 hanju:大推! 02/12 00:35
8F:推 Scholz:松井兄文字还是一样犀利! 02/12 00:54
9F:推 anjelica:推,但有点小疑问,律师伦理有没有像医师伦理有"不得攻击 02/12 08:01
10F:→ anjelica:同业"的类似规定?请教大家。 02/12 08:02
11F:→ keyman0208:楼上看来不是同道中人(!?)XDDD 02/12 11:04
12F:推 b96a01147:大推,精湛的分析 02/13 11:30
13F:推 gn02336619:同意 02/13 13:23
14F:推 liiu:可以转吗? 02/13 20:35
15F:→ changchunlun:其实该问个最根本的问题:真的没律师吗?问问各位同 02/13 21:36
16F:→ changchunlun:道 如果友寄来贵所委任您 您会拒接吗? 02/13 21:37
17F:→ changchunlun:律师伦理规范第43~47条请参照 02/13 21:41
18F:→ Matsui:欢迎转录,但勿转八卦板谢谢。 02/13 23:55
19F:推 zoonead:推 02/17 22:36
20F:推 simon5955qoo:接!当然接!要出名就不要拒绝~。况且现在讨厌受害者一 02/17 23:14
21F:→ simon5955qoo:方的也不少。 02/17 23:15
22F:推 Rolleight:push 02/18 11:24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e-shopping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