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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江国庆案求偿 法律说不清 国防部律师遭法
时间Thu Nov 22 15:10:49 2012
江国庆案求偿 法律说不清 国防部律师遭法官「打枪」
作者: 王己由╱台北报导 | 中时电子报 – 2012年11月22日 上午5:30
中国时报【王己由╱台北报导】
前空军士兵江国庆错杀案,国防部刑事补偿江家一亿多元後,启动诉讼追偿机制,向前国
防部长陈肇敏等六人求偿,廿一日再开庭。国防部律师虽然提出新法律依据,却说不清如
何适用在本案、时效有无超过,当庭被法官「打枪」质疑。
到庭观察开庭的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认为,整个庭讯最有准备的就是法官,国防部虽然比
上次进步、认真,但仍有准备不足的遗憾,诉讼架构、法律依据说不清楚,评分还是「逊
」。以目前国防部对诉讼准备的程度,仍看不出胜诉的可能性,如任由情势继续发展,国
防部先支付的一亿元冤赔金,恐难避免由全民负担的结果。
北院昨日上午开庭审理国防部向陈肇敏等人求偿江国庆补偿金案,监於首次开庭遭质疑准
备不足,昨日国防部特别外聘律师陈俊杰,并指派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上校院长陈招
云出庭,强化诉讼阵容。
庭讯中,国防部除原先起诉主张,依刑事补偿法规定,要求陈肇敏等六人,每人各给付一
千四百七十四万元,还依民法侵权关系、国家赔偿法规定,追加「备位声明」,要求陈肇
敏等六人连带赔偿八千八百四十四万元。
国防部律师团说,陈肇敏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包括违法指派不具刑事侦查权的反情报
队,以禁闭、不正取供等手段调查,最後导致江国庆死亡。
陈肇敏律师则认为,陈是基於首长指挥监督权,指派反情报队,并没有未违反军中规定,
不必赔偿。
法官则是质疑律师团,对法律上请求权基础的主张,如何适用在本案?还有「刑事补偿法
」与「国家赔偿法」有何差别、时效是否超过、军中行政调查与刑事调查的分界、陈肇敏
等六人,个别过失情形轻重与刑事补偿间因果关系不清,让律师团频频翻法条因应,差点
招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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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46.163
1F:推 ChrisBear:感觉那个法官跟我之前打国赔遇到的很像.... 11/22 15:46
2F:推 PROJOE:看起来确实是需要好好准备的问题 11/22 15:52
3F:推 ChrisBear:当初被行政法院的法官搞到要死=_= 11/22 15:54
4F:推 cyora:要是我大概也是「回去再研究」吧 11/22 17:57
5F:→ ChrisBear:当场傻住很正常...就回所上翻书跟査实务见解 11/22 20:56
6F:→ alawyer:要善用大绝:「容後补陈」~:) 11/22 22:18
7F:推 amose999:真的 书状补充是好物~ 11/2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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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推 jobshencbsil:听说是叫预官上阵啊 11/24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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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推 sese5566:好像本来是拉有律师牌的预官组团 结果被新闻捅出来 11/27 16:03
12F:→ sese5566:所以接下来才又外聘一个+找军事法院院长加入YY团 11/27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