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ila21 (akila21)
看板Lawyer
标题[问题] 关於假处分的问题
时间Wed Mar 13 20:02:32 2013
想请教各位,如果假处分声请状上已请求以法律扶助基金会
出具的保证书供担保,但是法官还是以声请假处分时尚未向
法律扶助基金会申请保证书为由,仅裁准以现金供担保,这
样可以抗告吗?还是乾脆重新提过比较快?或者是请当事人
自己先去筹钱,之後再用法扶的保证书变换提存物?
我有询问过法扶,他们的程序也是要先取得准许假处分的裁
定後,才有办法出具特定金额的保证书。当事人就是资力有
困难,才会去找法扶,法官这样裁,岂不是失去法律扶助的
意义了?唉...看到都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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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8.71.136
1F:推 ChrisBear:我査过...找不到判决或裁定= =a 03/13 21:00
2F:→ ChrisBear:看起来只能用抗告程序救济 不然当事人钱很难筹出 03/13 21:06
3F:→ defent:我想拿到法官裁准现金的裁定,跟法扶声请到保证书,再重新 03/13 21:15
4F:→ defent:声请一次假处分,不知是否可行? 03/13 21:16
5F:→ defent:第二次声请假处分时,就有法扶保证书可当附件了 03/13 21:18
6F:→ defent:第一次的假处分反正没有去作,没多久自己也会失效... 03/13 21:19
7F:推 PharaohYen:我好像有看过变更担保物的裁定.... 03/13 22:22
8F:推 APUDOOR:其实我有一招秘招 哈哈 不教人 03/14 00:11
9F:→ APUDOOR:不过执行处的人都应该知道怎解 03/14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