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gusta (贱民有贱民的选择....)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闲聊] 昨天结训座谈会炮火猛烈
时间Fri Jun 7 10:47:55 2013
突然有个想法,
现在的争执其实是观念的不同:
在现行考用分离的制度设计下,
让你取得律师合格证书不代表你就已是律师,
还要经过公会这边的实习历练认定你合格了,
你才能取得法务部对你是律师之承认,
然後你还要去法院登录才能执业。
这其实是个层层筛选的机制:国考→实习→登录执业。
因此就算考上了,
找不到实习的地方或实习没过,
都是这一筛选机制的关卡,
──换言之,实习的缺就在那边,
能否争取到也是各凭本事。
但对多数参与律师高考的考生们而言,
我考上了我就是要成为法务部认可的律师(不管後面是不是有登录执业),
因此後阶段的实习应与前阶段的国考包裹处理,
亦即我考上了就要保证我有地方实习,
这是我考上的权利。
但真是这样吗?
至少我知道也有不少人仅以律师合格为目标,
光是有律师合格证明就足以让他们出去闯荡(当然不是当执业律师那种闯荡),
反过来说在实习与国考应作包裹处理的观念下,
「没去找实习」成为了他们的社会包袱,
就跟亲友总会问你法律系毕业了之後为何不去考试的意思差不多,
但我法律系毕业就代表一定要考律师吗?
我律师高考合格就代表一定要去实习吗?
我不知道将国考与实习视作一个包裹是否比较好?
但至少从现实的社会机制是,
国家根本管不到也不应管到业界应开放多少实习名额,
这种希望能包裹式处理的舆论压力迫使业界为了形象低头,
也使考选部师出有名地介入公会对於律师的管理,
比如开放去政府机关实习等於变相剥夺了公会对於律师养成的传统权力,
──这种专业社群(professional community)权力垄断其实多少是必要的,
自中世纪有基尔特(Guild)就存在。
当然,公会或业界部分的指导律师这边也很糟糕,
因为他们并没有就如何筛选考核取得律师资格的实习生,
建立起一套公正客观且具体的实习筛选制度,
甚至我怀疑还不少人只顾着为自己牟利,
或是对身为律师与维系律师社群形象的社会责任感薄弱,
为了廉价的新肝脏,即使没有培训能力仍开放实习,
或是基於商业考量与人情压力而滥收实习......等等。
因此备受质疑是当然的,
大家只相信国考的筛选功能而不相信实习也有应尽的筛选功能,
当然会认为我国考过了就该行礼如仪的让我实习让我成为正式律师,
舆论自然会偏向一种把实习架空的包裹式观念。
因此我反而觉得公会与业界坚持较少的既有的实习名额,
就算是与舆论或考试院对干,
也比倡导无薪实习让人人有功练来得好。
因为不管你有无增加实习名额,
你就是没有一套有效筛选与评估那些国考及格的准律师有资格成为真律师,
若人人行礼如仪地念完经後就能出去唬弄更不具专业监别能力的社会大众,
律师社群就不仅是原先的良莠不齐,还变成有许多的滥竽在充数......
所以关键的思考点还是,
观念上国考与实习是否要包裹式看待?
那麽不同观念下该有怎麽样相对应的配套措施?
至少我觉得现在真的是不上不下......
※ 引述《hsiyen (我欠这个世界太多)》之铭言:
: 昨天下午的炮火相当猛烈
: 猛到理事长狂跳针加回避
: 希望下一梯的同学持续针对问题继续开炮
: 争点一:事前不公布考科 考试内容讲义没写
: 这点律训所说会检讨
: 争点二:理事长鼓吹无薪实习
: 这点希望下一梯的人可以持续进攻
: 我不反对无薪实习 或是上缴肉乾
: 但是不应该由理事长去鼓吹这件事情
: 尤其是全联会并没有建立一个完整的媒合机制之前 鼓吹无薪根本就是剥削
: 所以我昨天是建议理事长可以建立一个完整的平台
: 需要实习律师的事务所可以到那边徵才
: 提供工作内容 福利 保障 薪资 让大家看看各家事务所的本领
: 而不是在资讯不透明不平等且在大家一定要实习的情形下去忍受
: 虽说律师、实习律师目前不适用劳基法
: 但至少请公会要求至少成员给予『合乎劳基法』的内容
: 如果认为律师这个行业应该有社会责任 就应该先要求自己
: 而不是先欺负自己人
: 其他请其他同学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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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77.96
※ 编辑: Augusta 来自: 61.230.77.96 (06/07 10:50)
1F:→ ROCKMANX6:实习名额是用来做人情的,作为朋友拜托之用。 06/07 10:53
2F:推 takewind:每个人都实习不代表之後每个人都执业,不一定要紧缩实习 06/07 11:07
3F:→ takewind:但我还是觉得要增加实习地点 06/07 11:08
4F:→ preattyall:主持律师、受雇律师、实习律师、考生,利益相冲突 06/07 11:25
5F:→ preattyall:整合多方见解的难度不低 06/07 11:26
6F:推 kenthing0315:如果当初有考虑到实习、市场需求饱和度这块他就不会 06/07 12:19
7F:→ kenthing0315:大开放了 06/07 12:20
8F:→ kenthing0315:国考就是不考虑这些才会开放录取率,造成你说的这些 06/07 12:21
9F:→ kenthing0315:情况 06/07 12:21
10F:推 Scholz:事务所实习前,应先经律师公会考核完毕,并适度延长公会训 06/07 12:23
11F:推 kenthing0315:所以这篇提出的点国考跟实习要牵一起上线,版标有答案 06/07 12:23
12F:→ Scholz:练期间及考核方式之公开透明、严格化。 06/07 12:24
13F:→ Augusta:跟K兄说的还是有差别,因为有包裹式的概念,才会觉得国考 06/07 12:30
14F:→ Augusta:要考虑市场与容纳实习的能量。若脱钩,开放归开放,不代表 06/07 12:31
15F:→ Augusta:我实习也要开门。但的确,董部长表示开放政府机关实习一语 06/07 12:33
16F:→ Augusta:等同自打嘴巴,自弃制度上本就考用分离的立意,政策不一贯 06/07 12:34
17F:→ Augusta:是该比照板标办理XDD 06/07 12:34
18F:推 preattyall:补推 06/08 10:11
19F:→ anattorney:公务员考试的确是考用分离,不过证照考试是否也该如此 06/08 16:52
20F:→ anattorney:可能还是个仁智互见的问题,至少现制也不全然是如此 06/08 16:53
21F:→ Augusta:公务员才不是考用分离好吗...... 06/08 22:57
22F:→ anattorney:公务员部分的确不是考用分离,这里是我搞错了 06/09 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