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kamur (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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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法官:这样判 被害人应感谢我
时间Fri Jun 7 11:42:12 2013
今天新闻说吕法官被弹劾了。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948690.shtml
侵害民权 法官吕政烨被弹劾
【联合报╱记者李顺德、林志函/台北报导】2013.06.07 03:11 am
监察院昨通过弹劾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吕政烨。监委表示,法官审理案件,依法应通
知被害人到庭陈述意见;吕政烨却以被害人要求太过分,不通知被害人到庭陈述达
七案以上,甚至指示书记官以电话传唤被告到庭,侵害民众诉讼权益,严重影响办
案程序,违失情节重大。
台北地院行政庭长黄俊明表示,尊重监察院的处理。
针对吕政烨的违失,司法院法官评监委员会将吕政烨移送监院处理,还建议监察院
罚款两个月薪资。监院昨以十票对三票通过弹劾吕政烨,移送司法院审理。
监委李复甸说,法律规定要通知被害人到庭陈述意见,吕政烨却称「觉得被害人要
求太过分、告诉人请求赔偿的金额不合理」,或「我也当过律师,我也不喜欢不当
的损害赔偿」等理由,不通知被害人到庭。
【2013/06/07 联合报】@
http://udn.com/
※ 引述《svaca (svaca)》之铭言:
: 看到这则新闻时我也很惊讶,倒不是因为新闻内容,
: 而是我碰巧以民众身份旁听到这个庭的这个案件(印象中,旁听席也只有我来旁听),
: 当天旁听完其实颇有感触,没想到大半年过後竟然在报纸上刊出来,
: 且将我当时旁听完的札记摘要转录於此供参,
: 倘若描述有错或不适宜之处,还请各位海涵或来信告知,谢谢。
: ========================================================================
: ……
: 四、 1/4 刑事( 5庭,吕政烨):亚太人头/租赁毁损/和解伤害
: ……
: 民庭听三件便转战刑庭旁听:吕政烨法官的庭。
: 我听的第一件案子,进门时已经在问被告且快要结束了,
: 旁听席就在被告的正後方,三张连体椅,别无他位,
: 我就是只好硬是坐在像是被告妻子以及被告兄弟两人之间 =..="
: 说说法官印象吧,这个法官就没有前面那位温文儒雅,问话也比较不客气,
: 我不清楚这是不是刑民庭造成的差异,抑或是法官本身性格的差异,
: 很明显地这吕法官有一点强势,
: 基本上态度就是「我认为你有罪,为了你好,也为了大家好,赶快认罪吧」,
: 或许这种态度造成情境压力,才能使一些狡狯之徒俯首认罪,
: 这其实就是教科书上老是批判的纠问制度(法官裁判兼球员),
: 照理是检察官vs被告,然後法官在上头听双方的陈述而作客观判决,
: 现在法官身兼检察官劝被告认罪(出庭的检察官则从头到尾坐在那边发呆),
: 果然是学界与实务的落差,虽然自己早知道如此,不过看了还是觉得很长见识。
: 首件,听起来是借资料当人头而被诉以诈欺共犯,
: 吕法官问被告认不认罪,被告不愿认罪(前面我没听到,无法推论到底涉案多深),
: 吕法官便表示,你不认罪的话,我认为你应该是诈欺正犯,
: 这样一来,我就会记明笔录,之後审判庭就会以诈欺正犯来论处你喔,
: (这处大概是,以变更起诉法条被用来压迫被告认罪的经典例子),
: 不过那被告还是不认,所以就把对话记明笔录,便结束了。
: 忘了提,这个庭看起来都是一堆小刑事案件,所以只要认罪便可一个法官解决,
: 若不认罪,就要依照通常程序走,那便要之後由三个法官开庭(可能完全不同人),
: 好吧,既然「金重诉」看不到,那来瞧瞧一堆「易审」也不错啦。
: 其次,是一件租屋毁损的案件,告诉人是房东,法官没传唤他来,
: 由检察官对被告,我猜应该是告他毁损器物罪吧,
: 被告是一位西装笔挺的男子,看起来经济能力应该还不错,
: 内容大概是,男子租了月租约两万的房子,原本签约一年,
: 後来只住三个多月就不租了,不租是因为机械车位出问题,房东有保证停车在先,
: 但是,这部份即便不论,另外还有在墙上打了个洞的毁损问题,
: 此外,原本房租有押金四万,其实都还在房东手中,
: 住三个月的房租也都已经付了,只多住那几天,
: 「看起来,房东告你只是为了出一口气嘛」吕法官说。
: 一样,吕法官劝男子认罪,男子说,那我岂不是会被判有罪!
: 吕法官说,那有什麽关系,又不是有期徒刑,记录也只在法院才看得到,
: 男子说,可是,倘若将来假设我酒驾好了,警方调我的纪录,还是会有记录啊,
: 吕法官说,那记录又不是吸毒贩毒,倘若是那种,警方才会常常去拜访你啦,
: 男子犹豫不决,讲来讲去就不能忍受有污点(其实这也是人之常情),
: 并且认为有前科纪录,可能会影响到他的工作,
: 吕法官说,「『以我当了十六年律师的经验』(这句很经典,上一庭也出现过),
: 劝你还是认罪吧,你不认,即便租赁那部分没问题,毁损终究是有吧?
: 你可以说是你前妻,那之後审理可能会判你无罪,另外再起诉你前妻云云,
: 总之,你认了就没事了,所以我今天才特地不传你房东来,好告诉你这些。」
: 各位会不会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呢?
: 或许会有少数人想,那男子明明就是有毁损别人的东西啊,当然要负责,
: 其实,更深一层的心眼在於,
: 这毁损罪是告诉乃论,其实,只要告诉人撤回告诉,法院就不能下判决了,
: 也就是说,男子只要低姿态、肯花钱,直接去找房东私下和解掉,
: 让房东撤回告诉,这样一来就天下太平了,
: 不过,吕法官私心自用,并没有告诉男子这点,
: ……
: 男子後来表示要出去打手机问问,离开後,
: 发呆看戏了很久的检察官,有轻声说:「…其实,可以让告诉人撤回告诉就…」
: 法官则看着检察官笑了笑并点头表示他知道,但不打算这麽做,
: ……
: 後来我出去接手机
: ……
: 讲完手机,我便打算回家了,虽然只听六个案,但是光这样听记没笔记,也够多了,
: 那位西装笔挺的男子还在走廊犹豫着要不要认罪,看得出来心情复杂,
: 我也没鸡婆跑去跟他讲私下和解的策略,毕竟,凡事还是低调点好,
: 更何况,这男子究竟是好人还是恶人,也说不准。
: (虽然结婚住租屋不算少见,但年纪轻轻就结婚又离婚,也难说是个稳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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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201.40
1F:推 Homeyu:我比较好奇的是对比吕法官的不发通知行为,被弹劾。 06/07 14:15
2F:→ Homeyu:而一般行政机关影响社会公益更重的失职事项,监院往往以 06/07 14:16
3F:→ Homeyu:较轻微的「纠正」来处理,是不是有点轻重失衡? 06/07 14:16
4F:推 Lectured:罚两个月薪水?(楼上你的论文还不快写XD) 06/07 14:26
5F:推 Homeyu:请宣政大来解惑一下 06/07 16:39
6F:推 lovetaipei:我开过吕的庭,他的态度还蛮积极的(劝谕认罪 06/07 17:46
7F:→ lovetaipei:促成被告与告诉人和解等) 06/07 17:47
8F:→ lovetaipei:为了这种事情被弹劾觉得不可思议... 06/07 17:47
9F:推 qls:就我所知他是绿的,不过我相信监察院是很公正的,一定不会错 06/07 22:54
10F:推 attorneyhan:李复甸不意外 06/08 00:54
11F:推 TeddyFamily:开过+1 确实是认真积极的法官 06/09 14:50
12F:推 highplay:我开过他的庭,还被威胁过(菸) 06/09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