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ungwu (lt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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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律扶助基金会将自115年5月11日起,於部分分会开始试行派案
时间Sat Apr 25 10:03:30 2026
法扶会於信中说明:
一、为推动本会派案作业数位转型,提升派案作业效率与可追溯性,并因应业务量持续成
长及外界对派案透明化之殷切期盼,特规划办理「派案电子化实验」,尝试优化现行以人
工电话联系为主之派案方式,并评估未来全面电子化派案之可行性。
二、本次实验自115年5月1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参与实验分会包括:台北、新北、
士林、桃园、苗栗、彰化、桥头、高雄、屏东、宜兰及台东等11个分会。惟各分会於案件
类型、试行人力规模及执行频率等方面可能有所差异,并非所有案件均采本实验方式办理
,请扶助律师留意。
三、本次派案电子化实验流程简述如下:
分会承办人就待派案件登录基本资讯後,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时对於多位律师发送接
案意愿徵询通知,并注明该案意愿徵询截止时间。
贵大律师於接获通知後,可点选电子邮件内「点此回覆接案意愿」按钮,填写Google表单
回覆是否有接案意愿。
分会承办人参酌多位律师回填之接案意愿、时间、当日接案件量等因素,择定承办律师,
并於本会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派案作业;系统将寄发派案通知邮件,承办律师亦可於线上操
作系统查询。
已回覆接案意愿但未获指派者,因本会人力有限,恕不另行通知。
本会将於115年5月上旬第二次发送律师通知信时,提供详细操作说明与图解,请扶助律师
留意。
四、注意事项:
本次实验关於律师之接案意愿徵询系以电子邮件通知,请贵大律师确认於本会登录之电子
信箱正确,且可正常收信;如需异动,请迳至律师线上操作系统修改。
填写意愿回覆时,请填写接收通知之电子信箱,并与本会登录资料一致,以利辨识。
案件指派结果将另以系统邮件通知;未获派案者,不另通知。
本实验於意愿徵询通知邮件中所载之案件及个人资讯,仅供评估接案意愿使用,请务必保
密,不得转传或揭露予第三人。
本次实验所使用之寄件信箱为「派案实验信箱( @laf.org.tw)」,仅供发送
通知使用,请勿直接回信,并建议加入白名单,以确保正常收信。
各案件之回覆截止时间可能不同,如於回覆时已逾截止时间,仍可回覆意愿,供承办人员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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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有写一封信回覆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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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启者
近日陆续收到总会与士林分会通知试办派案实验,想回馈一些想法:
一、
这种将原本可能较有针对性、互相尊重的派案沟通,转变成类似「外送平台发单」的
机制,会让人觉得专业尊严被忽视,甚至有一种被当作「免洗人力」的错觉。
仔细看这封信件的规则,有几个环节特别容易引发这种「被贬低」的感受:
(1) 群发与竞标感(第 1、3 点):
「同一时间对多位律师发出」并交由分会「参酌多项因素确认择定」,这让原本基於律师
专业背景与案件适配度的「委托」,变成了一种被动等待挑选的「选秀」或「抢单」过程
。处理复杂的民刑事诉讼或商务案件需要高度的专业与心力,这种派案方式却将法律服务
标准化、商品化了。
(2) 不对等的「无声卡」(第 4 点):
「虽表达接案意愿然而最终未受派案者,本会不再另行通知」。这点恐怕是最让人感到不
受尊重的部分。律师付出了时间审阅信件内容、评估案件并填写表单表达意愿,最终若未
获选,却连一句基本的系统自动婉拒信都没有。这在专业人士的互动上,确实显得有些失
礼。
(3) 沟通温度的丧失(第 2 点):
过去或许还有机会与承办人简单了解案件轮廓,现在直接简化为点击 Google 表单回覆「
有/无意愿」,完全剥夺了双方初步沟通的空间。
二、可以理解 法扶推动这项「电子化实验」的出发点,很明显是为了解决内部的行政痛
点。试图减轻承办人员逐一打电话、发信询问并等待回覆的庞大时间成本,以追求「行政
效率最大化」。然而,
在优化内部流程的同时,显然没有考虑到使用者体验(UX),忽略
了律师作为独立专业人士,在承接案件时应有的双向尊重。把法律专业服务的媒合,简化
成冷冰冰的批次表单作业,会让人对这套系统产生排斥。
三、综观其他国家的法律扶助(Legal Aid)数位化发展,将案件以「群发邮件与表单竞
标」的方式进行媒合其实非常罕见。多数国家在推动电子化时,考量到法律服务的专业性
与律师的尊严,倾向采用「演算法轮派」或「精准媒合条件」的机制。
以下是网路搜寻到几个不同国家的派案机制与逻辑:
(1) 纽西兰:电脑演算法「自动轮派」机制 (Rotational Assignment System)
纽西兰司法部针对刑事法律扶助,采用了一套电子化的自动轮派系统。
运作逻辑:系统会自动化运作,根据名单上每位律师「已经接收到的案件数量」来自动轮
替排序,确保案件分配的公平性。
一对一指派与例外:这套系统是直接将案件指派给特定的律师,而非同时发给多人竞争。
同时系统保有弹性,例如基於「延续代表性(Continuity of representation)」,若当
事人已有其他进行中的案件,会优先将新案指派给现有律师;若是紧急案件,则直接指派
给当下有空出庭的律师。
(2) 商用法律科技与英国:专属入口网与「业务规则」精准媒合
许多国外法扶机构(如英国广泛使用的 AdvicePro 等系统),或以企业级架构开发的法
扶专案,会将资源投入在具备完整功能的工作流程管理上。
运作逻辑:与其使用破碎的 Google 表单,这些单位通常会建置专属的整合型线上系统(
体验上类似您平时办理业务使用的地政数位柜台),并透过设定好的「业务规则(
Business rules)」来进行自动化的任务分派与转介。
尊重专业的顺序询问:系统在後台就会先依据案件类型、律师专业领域及当前负荷量进行
运算,精准挑选出 1 到 2 位最合适的律师进行「顺序询问(Sequential Inquiry)」,
若第一顺位拒绝,才自动询问下一位,避免让律师产生被当作免洗人力的剥夺感。
(3) 香港:基於实质条件的「评估後委外」
香港法律援助署的派案虽然未必完全依赖全自动化系统,但其委任私人执业律师的标准非
常明确,且建立在客观条件的审查上。
运作逻辑:在决定是否将案件外派时,会考量许多实质因素,例如:内部诉讼科的工作量
是否允许接手新案、案件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以及受助人先前是否已经由该名私人律师代
表等。
专业适配优先:这种做法显示出其派案逻辑是基於「案件最适性」的综合评估,而非单纯
追求行政流程上「把案件发送出去」的广播式派案。
四、针对後续系统优化之具体建议:
身为高度仰赖数位工具(如各机关线上数位柜台、各类法学检索系统)处理业务的执业律
师,我完全认同并支持贵会推动派案电子化的初衷。真正的数位转型应当是提升整体运作
的精致度,而非单纯将行政成本转嫁给末端使用者。
为使未来的全面电子化更臻完善,建议贵会可参考其他国家法律扶助机构的数位派案机制
,朝以下方向进行优化:
(1) 导入「顺序询问」与「精准媒合」机制(Sequential Inquiry)
国外许多法扶机构的专属派案系统,在後台会依据案件类型、律师专业领域及当前负荷量
进行运算,精准挑选出 1 到 2 位最合适的律师进行「顺序询问」。若第一顺位婉拒,系
统才会自动发送给下一位。此作法能有效消除「群发抢单」的廉价感,让律师感受到自身
的专业适配度受到重视。
(2) 参考纽西兰式「自动轮派演算法」(Rotational Assignment System)
如纽西兰司法部的刑事法律扶助,其电子化系统是根据名单上律师的「历史派案数量」与
「专业条件」进行自动化轮替排序,确保案件分配的绝对公平与透明,并针对紧急案件保
留例外指派的弹性。这比现行试办的「先广播再人工参酌」更能防弊且节省行政心力。
(3) 实验期间的短期改善措施:自动回覆机制
在现行以电子邮件与 Google 表单为主的实验阶段,强烈建议贵会应设定简单的「系统自
动婉拒信」或「派案结果批次通知」。即便未获派案,一封自动生成的感谢与结果通知,
都是维持专业人士之间基本互动礼仪的底线。
以上回馈与建议,期盼贵会能在实验期间纳入考量,让法扶的数位转型不仅提升行政效率
,也能维系与扶助律师间相互尊重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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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01303099: 虽然我没登录 但推回覆 04/26 15:01
2F:推 ryome: 不喜欢这种同时多人推发接案意愿徵询方式 04/26 19:34
3F:推 abacada: 推纽西兰式 04/26 23:19
4F:推 iloveclever: 推回覆内容 04/27 10:19
5F:推 HadwinMu: 推,道长辛苦了 04/27 13:27
6F:推 yuffie: 推用心! 04/28 09:29
7F:推 keepwild: 推,这种派案方式根本莫名其妙 04/29 11:25
8F:推 akanesora: 推,日前收到也觉得错愕 04/29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