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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Learn_Buddha [汉传佛经] 精进实修馆 进 馆 守 则 须 知 ^L:A:#@r,:A1:#@d,:B:#@u,:0:#1,:A:#,:B:#,:C:#,:D:#,:E:#,:F:#,:G:#,:H:#,:I:#,:0:#@l,:0:#0,:0:# Learn_Buddha [汉传佛经] 精进实修馆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本板成立宗旨与走向 2. 本 板 声 明 事 项 3. 本 板 正 式 板 规 4. 文 章 板 风 规 划(前言必看) 5. 常驻板友定义与名单 6. 三位板主职权之划分 7. 快 速 了 解 板 规 8. 离 开 ^L:B:#@r,:B1:#@d,:C:#@u,:A:#1,:A:#,:B:#,:C:#,:D:#,:E:#,:F:#,:G:#,:H:#,:I#,:0:#@l,:0:#0,:0:# Learn_Buddha [汉传佛经] 精进实修馆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本板成立宗旨与走向 2. 本 板 声 明 事 项 3. 本 板 正 式 板 规 4. 文 章 板 风 规 划(前言必看) 5. 常驻板友定义与名单 6. 三位板主职权之划分 7. 快 速 了 解 板 规 8. 离 开 ^L:C:#@r,:C1:#@d,:D:#@u,:B:#1,:A:#,:B:#,:C:#,:D:#,:E:#,:F:#,:G:#,:H:#,:I:#,:0:#@l,:0:#0,:0:# Learn_Buddha [汉传佛经] 精进实修馆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本板成立宗旨与走向 2. 本 板 声 明 事 项 3. 本 板 正 式 板 规 4. 文 章 板 风 规 划(前言必看) 5. 常驻板友定义与名单 6. 三位板主职权之划分 7. 快 速 了 解 板 规 8. 离 开 ^L:D:#@r,:D1:#@d,:E:#@u,:C:#1,:A:#,:B:#,:C:#,:D:#,:E:#,:F:#,:G:#,:H:#,:I:#,:0:#@l,:0:#0,:0:# Learn_Buddha [汉传佛经] 精进实修馆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本板成立宗旨与走向 2. 本 板 声 明 事 项 3. 本 板 正 式 板 规 4. 文 章 板 风 规 划(前言必看) 5. 常驻板友定义与名单 6. 三位板主职权之划分 7. 快 速 了 解 板 规 8. 离 开 ^L:E:#@r,:E1:#@d,:F:#@u,:D:#1,:A:#,:B:#,:C:#,:D:#,:E:#,:F:#,:G:#,:H:#,:I:#,:0:#@l,:0:#0,:0:# Learn_Buddha [汉传佛经] 精进实修馆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本板成立宗旨与走向 2. 本 板 声 明 事 项 3. 本 板 正 式 板 规 4. 文 章 板 风 规 划(前言必看) 5. 常驻板友定义与名单 6. 三位板主职权之划分 7. 快 速 了 解 板 规 8. 离 开 ^L:F:#@r,:F1:#@d,:G:#@u,:E:#1,:A:#,:B:#,:C:#,:D:#,:E:#,:F:#,:G:#,:H:#,:I:#,:0:#@l,:0:#0,:0:# Learn_Buddha [汉传佛经] 精进实修馆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本板成立宗旨与走向 2. 本 板 声 明 事 项 3. 本 板 正 式 板 规 4. 文 章 板 风 规 划(前言必看) 5. 常驻板友定义与名单 6. 三位板主职权之划分 7. 快 速 了 解 板 规 8. 离 开 ^L:G:#@r,:G1:#@d,:0:#@u,:F:#1,:A:#,:B:#,:C:#,:D:#,:E:#,:F:#,:G:#,:H:#,:I:#,:0:#@l,:0:#0,:0:# Learn_Buddha [汉传佛经] 精进实修馆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本板成立宗旨与走向 2. 本 板 声 明 事 项 3. 本 板 正 式 板 规 4. 文 章 板 风 规 划(前言必看) 5. 常驻板友定义与名单 6. 三位板主职权之划分 7. 快 速 了 解 板 规 8. 离 开 ^L:0:#@r,:end:#@d,:A:#@u,:G:#1,:A:#,:B:#,:C:#,:D:#,:E:#,:F:#,:G:#,:0:#@l,:0:#0,:0:# Learn_Buddha [汉传佛经] 精进实修馆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本板成立宗旨与走向 2. 本 板 声 明 事 项 3. 本 板 正 式 板 规 4. 文 章 板 风 规 划(前言必看) 5. 常驻板友定义与名单 6. 三位板主职权之划分 7. 快 速 了 解 板 规 8. 离 开 ^L:A1:#@d,:A2:#@l,:A:# 1. 本板成立宗旨与走向 宗旨:本板以"清净(身.口.意.三业)"为主,熄灭"贪、嗔、痴"为目标; 采共同研修(实修)勉励,精进求道为目的。 (未来板面发展,亦可随着常驻板友群的建议而作新增。) [100/7/23 "宗旨"注明(身.口.意.三业)(实修)等字] 走向: 一、深入经藏,完全以汉传佛经(CBETA、大正藏)为主,相关为辅。 毕竟CBETA、大正藏(大藏经) http://www.cbeta.org/index.htm 范围广大,许多人穷一生也难读尽,实该有专板来作"深入"讨论研究、实修。 二、避免一再循环的"南、汉(北)、藏"传彼此间论战的话题,想要跳脱此框框, 直接深入汉传佛经(CBETA、大正藏)讨论、研修。 (因此想要讨论"南、汉(北)、藏"传之间的差异,可至相关板面讨论) 因为CBETA、大正藏(大藏经)读都读不完了,实在需要一个"清净地方",来作专心研讨 、实修验证的。 (↓下一页 ←主选单) ^L:A2:#@d,:A3:#@u,:A1:#@l,:A:# ★板名解释: 原申请板名:汉传佛经"受、持、读、诵"精进实修板 名词解释: 1.汉传佛经:系指历代编修的大藏经,乃至近代的大正藏、网路e时代数位化的CBETA。 (http://www.cbeta.org/data/budadata/hisutra.htm 历代汉文大藏经概述) (下载整部汉传佛经 http://www.cbeta.org/cd/download.htm 感谢该站护持) (http://www.cbeta.org/donation/index.htm 请捐款护持电子佛典网路传法) 2.受、持、读、诵:此乃佛经一再强调者,并"为他人说"。 可详见本板文章代码(AID): #1BqqITlb "略解"。 佛陀教导弟子精进实修,故深入经藏(法)研习,并采实修性质,仿效佛陀时成立求道者的 僧团一样,成立"常驻板友"群,以"贴近僧团"为目标,文章走向亦是以佛法性质来做规划 ,为真正学佛,故英文板名取(Learn_Buddha),归依三宝:佛(觉)、法(正)、僧团(净)。 任何"汉传佛经上"实修的心得,皆能在此发表。 因为现今工商发达,"在家众"想要一边工作或读书,一边"专门实修学佛"比较困难, 有赖於网路科技发达,现今学佛已比以前方便太多了,电子佛经、搜寻引擎等...... 故有此版。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A3:#@d,:A4:#@u,:A2:#@l,:A:# 3.精进:为何要加入"精进"二字? ●三十七道品: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分、八正道。 http://www.budaedu.org/doctrin/d44.php3 佛法以"四念处"为正门、一乘道:身身观念处,受受观念处、心心观念处、法法观念处。 四正勤(四正勤本身就是精进的意思):已生恶令断灭、未生恶令不生; 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令增长。 四如意足:欲如意足、念如意足、精进如意足、思惟如意足 五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五力: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七觉分: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猗觉支、定觉支、舍觉支 八正道: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六度波罗蜜: 布施波罗蜜、持戒波罗蜜、忍辱波罗蜜、精进波罗蜜、禅定波罗蜜、般若波罗蜜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A4:#@u,:A3:#@l,:A:# 十八不共法:身无失、口无失、念无失、无异想、无不定心、无不知己舍、欲无减、 精进无减、念无减、慧无减、解脱无减、解脱知见无减、一切身业随智慧行、一切口业 随智慧行、一切意业随智慧行、智慧知过去世无碍、智慧知未来世无碍、智慧知现在世 无碍。 佛临般涅盘时,亦告诉诸比丘:「汝等比丘,常当一心,勤求出道。一切世间动不动法, 皆是败坏不安之相。汝等且止,勿得复语,时将欲过,我欲灭度,是我最後之所教诲。」 ●举凡上述皆可看到精进二字,可知精进为佛法的主轴,惟有精进不断才能到达彼岸, 譬如恒水向东流,精进不止,终有一天也能流向大海,故加入本板板名,随时提醒板友。 ---- 4.实修:如"受、持、读、诵",可详见本板文章代码(AID): #1BqqITlb "略解"。 佛经即佛法,"读、诵"了之後,更需要"受、持",佛法是拿来修身的,不是挂在嘴边、 笔战、或来充实佛学知识而已。而是生活中实修、实践、实证的。 (↑上一页 ←主选单) ^L:B1:#@d,:B2:#@l,:B:# 本板声明事项: 本板声明事项有"两大方向"、并区分出"六点"说明, ("声明事项"视同"板规"延伸,违者采"劝告"、"删锁文"或"水桶"处置。) 两大方向一、本板以讨论汉传佛经(CBETA、大正藏)为主,相关为辅。 二、本板以"清净"为主,讨论是"虚心、理性"的,严禁攻击、指责、嘲弄、傲慢、刻意 扭曲他意等等,有违板规之情事发生。本板以"互相尊重"他人、维护言论自由为立场。 (↓下一页 ←主选单) ^L:B2:#@d,:B3:#@u,:B1:#@l,:B:# 第一点: 如"宗旨"与"板名"所述,深入经藏,完全以汉传佛经(CBETA、大正藏)为主,相关为辅。 但CBETA,大正藏里面仍有"密教部类",或属"藏传或密宗等",故非专门读诵范围,乃 属於"藏密、仪轨、上师、密宗"等等藏传或密宗"独有体系"为主,请洽询 Tantric 板 或相关板面讨论,如没有也可循ptt即有制度自创相关板面。 但密教部类也有不错的经典(如"楞严经"等),或与汉传相应等经,而非属上述藏传或 密宗"独有体系"(如藏密、密教、仪轨、上师制度等),亦可供读诵分享,不在此限,也 就是说显教方面互通者,不在此限。 a:若是误贴,则请转贴他板。 b:依宪法赋予人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为免纷争),严禁於此板攻击他教[包含藏传或密 宗、世界性宗教(耶、回教等)、一贯道、民间信仰等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之宗教], 本板以实修汉传经典为主,而非批评他人宗教自由信仰,若是藉机攻击者水桶之。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B3:#@d,:B4:#@u,:B2:#@l,:B:# 第二点: 有关南北传争议规定,因为汉传大正藏、CBETA里面也有阿含部,为避免已长达百千年之 战--南北传争论,所以於此(巴利语、与梵文何者才是最贴近佛说?)不再辩驳与讨论。 在此以CBETA、大正藏里的阿含部类为主,若相应到南传经典,也欢迎贴出,但以互相尊 重为立场。若是援引他方着作也可以。 关於南北传谁才是正宗,此方面请洽询相关板面讨论,如没有也可循ptt即有制度自创相 关板面。以直接深入经藏(阿含部类)实修为主。有关律藏部分,亦复如是。 否则整天永远都是在战南北传谁才是对的而已,互不服输,如何精进实修? 如果要以"南传四部为主"的话,请洽询相关板面讨论,如没有也可循ptt即有制度自创 相关板面。 为了板上和谐,不可南北传互相攻击,本板以"汉传阿含"为主,原则上均可贴出,仅供 网友参考,相互尊重,看要接受哪种说法由板友们自行决定,而不能认为"谁是谁非"而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B4:#@d,:B5:#@u,:B3:#@l,:B:# 攻击之,请尊重他人想法。有关律藏亦复如是。违者水桶。 如果要以"南传四部为主"的话,请洽询相关板面讨论,如没有也可循ptt即有制度自创 相关板面。 第三点: 一律禁止有关大乘非佛说等,基本上"完全承认"汉传大藏经、CBETA大正藏拥有的经典 为佛说,如果仍有疑问,汉传大藏经、CBETA大正藏都有"疑似部类"可供参考,毕竟我们 不是古德、高僧等,会归类於疑似部类都是古德、高僧们长久研究,才放置此处,但 还是以"疑似"二字表示,而不敢以"伪经"二字直接认定(除非真的太夸张了),可见任定之 标准多麽严谨,乃是怕以後若挖掘出什麽史料而翻案。 且对於佛经,一字一句即使是考察到敦煌部,凡牵涉到佛经,无论与原版是否完全符合 ,皆纳入大正藏范围,目的是怕以自身的观点误判,所以都纳入,并作归类。毕竟日後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B5:#@d,:B6:#@u,:B4:#@l,:B:# 若真的挖掘出什麽史料而翻案,那就不好了,所以切记不可认为经典描述,不合己意, 而认为非佛说、或说此是伪经,如此便犯了口业,严重者还是毁谤正法,毁谤正法的业报 是无量无边的,不可不慎。 第四点本板承认CBETA、大正藏里经典所记载的咒语,不可以某部经典记载来毁谤其他经典。 (藏传或密宗"独有体系"请至相关版讨论), 第五点: 严禁毁谤受具足戒之法师、僧人(僧团)、或慈济(或慈善团体),并对其"身"进行批评, 您可以对於他於大众中所做的"事",作出建议或改进(对事不对人),而不得对其"身"作出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B6:#@d,:B7:#@u,:B5:#@l,:B:# 言语上的批判,既然批评了,就要说到做到(自己亲身去实践,且要作的比他们好)。 毕竟对方并没有领老百姓薪水,如慈济等等,都是自己发心去作的。否则如果觉得不好, 顶多不去护持或供养罢了,或者由您"亲身去实践"把他们的缺失给改正,而不是只会挂在 嘴边烂骂而已,因为他们并不是政府单位,没有领您们的税金,要批评也是有出钱出力的 人。且既然批评了,就要说到做到(说我要作比慈济更好),否则您就永远只是一张嘴而已 (请不断参酌本段这五行) 僧团是要让人归依的(三归依),不是要让人批评的。 第六点: 因为汉传CBETA佛经部类众多,如阿含部类、法华部类、华严部类、净土宗部类等等... ...,因为佛说法对象往往根据众生根器不同而说法。 金刚经:"如来有所说法耶?"http://book.bfnn.org/books/0613.htm#a07 金刚经:"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 说,是名说法。"http://book.bfnn.org/books/0613.htm#a21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B7:#@d,:B8:#@u,:B6:#@l,:B:# 所以勿以"某经"与其他经不合,而毁谤他经。 应该想办法作调和,而不是看到某一句一字与其他经典不同,便毁谤某法门。 您可以提出来,或者是想想自己是否会解佛意,有没有地方想错,并做融通与调和说法, 而非以己经来毁谤他经。尊重他人的想法与看法,或者是因缘未到而已。 也就是说,可以提出来,但是要看不看随便各人,严禁以言词互相毁谤他经,说该经不 正确(非法),以免因自己"不会佛意",而有断人慧命、严重者毁谤正法之嫌。 看到佛经应当想想是否有错解佛意,而不是看到不合己意,便心生毁谤、质疑非佛说。 因为若是自认自己的杯子已经满了,那就再也装不下了。 本板一再强调:请尊重他人立场与想法,勿生嗔心而攻击嘲骂之。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B8:#@u,:B7:#@l,:B:# 违反处置: a:为了调和本板气息,熄灭嗔恨与烦恼,故严禁以"言词、语意"以"某甲经"来毁谤 "某乙经"非法,请尊重他人。 b:上述的"言词、语意",指以"文字或可以明显感觉"出毁谤"他经非法"之论。 以上违反声明事项者,板主可采"劝告"、"删锁文"或"水桶"处置,一切以板主认定为主。 劝告与删锁文:以板主认定为主。 水桶处置:至少两周起跳,如正式板规"另有规定"者,以正式板规为准。 (↑上一页 ←主选单) ^L:C1:#@d,:C2:#@l,:C:# 本 板 正 式 板 规: 前言:本板规依据本板"声明事项"而做制订。"声明事项"并视同板规效力延伸。 ============================================================================= (以下水桶处分,比照ptt他板惯例,请於到期後,自行来信请该板主解除。) 第一条: A:有[攻击、指责、嘲弄、暗讽(反讽)、挑衅、毁谤(妨碍名誉、或公然污辱)、刻意扭曲 他意],等等之一的行为发生。 举例说明:如对本板、或板友、或板友所认同与讨论之事项等,有 攻击: 1.含人身攻击,包含攻击执法人员(板主),影响板务运作,举例如警察执行公权力,但却 被民众攻击(含言语),则依妨碍公务办理,今执法人员(板主)亦比照办理。 2.不"对事不对人",却"对人不对事"。但对於他人明显违反五戒十善等部分,也就是说 指出他人哪里有过错(违反五戒十善等等,即佛经里所述的过失、缺点),是可以的。 (↓下一页 ←主选单) ^L:C2:#@d,:C3:#@u,:C1:#@l,:C:# 指责: 1.如自己也做不到,却指责他人要做到。 2.一再指责别人的缺失,而非讨论文章或指出内容正确与否。 3.以"疑问句"不断指责他人(人身方面)。 4.讨论文章时,却以明示或暗示,指责其为某某宗教或人士的弟子,非讨论文章,转而 指责他人之派别有误(而该宗教或人士并无违反我国法律),而非"引经据典"指出该派 别哪里有误! 嘲弄: 1.如每个人都可能会说错,但却於指正之後,补一句"笑、好笑、哈哈等言语"、"连基本 (常识)的也不知(如佛学上)"、或"亏你(之前)作过XX之类"等,令人觉得有讥辱之举。 2.连指正都没有,却以上述(1)的方式而作嘲弄。 3.以明示或暗示其为某某宗教或人士的弟子,而该宗教或人士并无违反我国法律,但有 藉机嘲弄(含暗讽)之嫌。乃不针对文章内容,而却针对他人(含派别)。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C3:#@d,:C4:#@u,:C2:#@l,:C:# 暗讽(反讽): 1.如以不当譬喻"指桑骂槐",令人有受辱之感。 2.以言语暗(嘲)讽对方於佛法上或生活上,无知或少知等。 3.其他语气使人感觉尖酸刻薄、酸言酸语等。 4.如"以您学识渊博,应该知道才对"等等之类,足以使人感觉冷嘲热讽(反讽)之话语。 以上并非以发言者嘴巴说没有就没有,而是比照司法惯例,以文意或当事者感觉而定, 但实际上仍要经"板主最後裁定"才是(以板主认定为主)。 挑衅: 1.如先骂人者与回骂者,虽都有过,但先骂人者因属"挑衅"行为,故罪较重。 处置方式:"回骂者"为"先骂人者"水桶之1/2处置。 2.一再以言语刺激、攻击板友,无论被刺激之板友是否接受。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C4:#@d,:C5:#@u,:C3:#@l,:C:# 毁谤(妨碍名誉、或公然污辱等):(除了刑法所述,另负刑法之责任外) 1.以自行揣测之词,妨碍他人之名声。 2.藉以"疑问句"毁谤他人之名誉,举例:如"你是XX(如白痴或无知)吗?"、"你妈好像跟 别人怎样?"等等之类的"疑问句",虽以疑问句表示,但仍有讥辱、毁谤他人之嫌,故 仍属之。 刻意扭曲他意: 1.如说别人没有说过的话,只要是"文章或推文"里没出现的文字,即不得自行揣测、臆 测他人之意,而衍生出自己所想要说的。 2.如某甲只说过A词,但某乙却自行把A词"加上其他文字、转换成"B话,藉以讽刺、攻击 (如上述之行为),某甲所没说过的B话等皆属之。 3.明明某甲只讲过A话,却被扣上B词的帽子,如上(2)所述。 4.断章取义,撷取某甲该文之一段文字叙述,而刻意忽略该文之其他叙述,而使其他人有 误解某甲原文之意。 前所谓"刻意"之判别者,以"板主认定"为之。 ●以上违者,首犯劝告+水桶三周,再犯者水桶二月,三犯一年(每犯)。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C5:#@d,:C6:#@u,:C4:#@l,:C:# B:原则上本板是不希望仅是玩ptt,而变成如八卦板,有些板友被告等"实际法律"上层次 之问题,徒增烦恼,非本板之意,故希望大家能对以上能有共识,谨慎发言,勿违反 上述。 C:本板规之"水桶处置",除了板主可主动劝告、检举判决外,其他之有关挑衅、人身攻 击(如上所述),只有受挑衅、攻击(如上所述)等"受害当事人"可检举之(并请备份证 据後,寄到"执律板主"信箱),不接受第三局外人检举,并请检举文勿发表於板面上 ,如本板规"第三条之 H 项"所述。 D:违反本板规者,为免继续乱板,板主可以自行认定,而采先行水桶制度,并请被水桶 者三天内,寄信到该板主信箱解释,否则视同接受该水桶之处置。 如未经信箱解释,依据ptt法院《PttLaw》规定不予受理,请勿越级申诉。 如解释後,经板主认定仍有违反板规之嫌,以板主裁决认定为准,不服者可至组务板 覆议申诉,并依小组长判决认定结果,得"撤销 或 维持原判"为之。 E:若行为"游走上述之边缘"者,以"板主认定"为主,板主得以劝告、删锁文为之。 如有不服者,请采第一条 D项 方式--信箱解释。请勿越级申诉。 劝告、删锁文方式,不限於"公告、信箱或该文章底下推文"表示,以意思有达到即可。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C6:#@d,:C7:#@u,:C5:#@l,:C:# [ 依据ptt法院《PttLaw》规定,本院处理事项: 1.对於群组长之处分不服->请选[申诉] 申诉流程:板主(在看板或寄信至板主信箱申诉)-->小组长(组务板)--> 群组长(组务板)-->行政法官(PTTLaw) 未依规定、越级申诉者不予受理 ] F:依据 #1DphKTdE 公告 Ⅰ、根据组规:严禁将任一看板上的争论带到其他看板争吵。如他板、原板互带。 Ⅱ、若是自己不想申诉(不服板主判决),又不按照流程申诉,而有下述行为: 1.到他板藉故延伸原板事项,或写信、推文、传讯等扰乱板主行为。 违者,视情节重大,可采劝告或 水桶1月~1年处分(原板补水桶)。 ============================================================================= 第二条:依据"声明事项",为了避免长久争议话题一再循环,引起纷争,故不予讨论, 如要讨论的话,请洽询相关各板,如没有也可循ptt即有制度自创相关板面。 ●以下文章(删锁文、水桶)是否违规之判别,以板主认定为之。 A:本板以讨论汉传佛经(CBETA、大正藏)、并采"实修"心得为主。 其他明显与板旨不符之文章,违者劝告後请自删,否则删文,屡劝不听者水桶一周。 (删文前,请备份於)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C7:#@d,:C8:#@u,:C6:#@l,:C:# B:依宪法赋予人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严禁於此板攻击、批评(如第一条所述之行为)他 教,包含藏传或密宗、世界性宗教、一贯道、民间信仰等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之宗教 或团体。 违者删文,劝告一次并水桶二周,再者水桶一月、三犯水桶一年(每犯)。 C:依据本板"声明事项" 第二点,有关"南北传"所述。 违者删文,劝告一次并水桶二周,再者水桶一月,三犯水桶一年(每犯)。 D:Ⅰ:依据本板"声明事项" 第三点、第四点、第六点,有关"大乘佛说、咒语"所述。 Ⅱ:严禁以最早结集(杂阿含经、四阿含),来明(暗)示、影射、否定其他佛经正当性。 Ⅲ:严禁以考证(古)学所谓的明确证据(?),来否定佛经来源或出现时间[请先以考证 (古)学证据证明天道、地狱、饿鬼道在哪] 违者删文,劝告一次并水桶一月,再者水桶一年(每犯)。 E:依据本板"声明事项" 第五点所述,严禁批评、攻击(如第一条所述之行为)受具足戒 之法师(含CBETA里有记载之古代法师)、僧人(僧团)、或慈济(或慈善团体)等。 违者删文,劝告一次并水桶一月,再者水桶一年(每犯)。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C8:#@d,:C9:#@u,:C7:#@l,:C:# F:有关"念天"方面:天人的福德至少在我们之上,有的亦接受民间供养; 佛陀教导我们"念天"。 故严禁批评、藐视天道众生(或神明等),可引述佛经话语(如"非究竟"等),但不可 用"自己的文字语言"来批评、藐视、非议之。 违者删文,劝告一次并水桶一月,再者水桶一年(每犯)。 ============================================================================= 第三条:以下为删锁文、水桶处置(删文前,请备份於): ●以下文章(删、锁文、水桶)是否违规之判别,以板主认定为之。 A:Ⅰ、违反"板规第一条"之文章,得直接锁文。 Ⅱ、比照他板惯例,同ip之多重帐号,为免难以(无法)查询及过程繁杂影响板面效率 ,一律视为分身办理,违规id(若出现新分身)视同无悔意再加倍处罚。 B:吵架之文章(锁文)。(虽然吵架,但无违反第一点,为免有违"清净"原则,故锁文。) 请双方私下信件讨论。 C:广告文(删文),但与佛教有关者,不在此限,可暂放几天。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C9:#@d,:C10:#@u,:C8:#@l,:C:# D:与板旨"汉传佛经佛法(如声明事项所述)、实修心得"明显无关之文章。 (劝告後请自删,否则得以删锁文) 备注(PS):为维持板面清净,本板得於不定期删除於板旨无关之文章,并备份。 E:不雅之文字、内容、连结、或足以让人认为有毁谤佛、法、僧三宝之嫌。 违者删文,劝告一次并水桶一月,再者水桶一年(每犯)。 F:本板不再讨论长年循环不止话题---素食主义,禁争论素食与否,但若是分享个人素食 心得(与佛教连结者),不在此限。其他者可至相关版面讨论。 违者删文,屡劝二次不听者,水桶二周(每犯)。 G:本板禁政治文、推娃文、明显无内容意义之文。 违者删文,劝告一次,再犯水桶一周,三犯水桶一月(每犯)。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C10:#@d,:C11:#@u,:C9:#@l,:C:# H:本板以清净为主,不希望本板面到处充满检举信函等负面文字。若认为板友有违板规 ,请备份证据後,直接寄信给"执律板主",或其他板主也可帮忙协助。   1‧挑衅、人身攻击的文章,只有受害者可以检举。   2‧禁止於板上发表检举文。请依照各板主的职务将检举文寄给相关板主。   3‧超过一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可再检举但不判决。   4‧超过两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已属结案,不再接受检举。 违者删文,劝告一次并请依规定寄信,否则水桶一周,再犯水桶二周,以此倍增。 (删文前,请备份於) ============================================================================== 第四条:因本板以在家众贴近僧团、三归依为准,故仅以"五戒(可保人身)"为最低标准: 自持五戒:不杀生、不邪淫、不妄语、不偷盗、不饮酒 请勿於板上发表、或赞叹"违反上述"之标准。 如要讨论"放生"议题,也请围绕在不杀戒,与"慈、悲、喜、舍四无量心"上来讨论。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C11:#@d,:C12:#@u,:C10:#@l,:C:# 如欲质疑手淫、饮酒犯戒与否,请洽询相关板面,如没有也可循ptt制度申请一板。 违者一律删文、锁文。(删文前,请备份於) ●以上文章(删锁文、水桶)是否违规之判别,以板主认定为之。 ============================================================================= 第五条:本板为鼓励"读经、实修、布萨忏悔"之行为,严禁以下妨碍之事项: ●以下文章(删锁文、水桶)是否违规之判别,以板主认定为之。 A:若有板友於贴出CBETA经文、实修活动、或布萨忏悔时,其他板友严禁有"板规第一条" 所述之行为。 违者劝告一次并水桶一月,再者水桶半年、三犯水桶一年(每犯)。 B:若有板友对於CBETA经文有注释、讨论、发表心得或感想时,其他板友严禁有"板规第 一条"所述之行为。 违者劝告一次并水桶一月,再者水桶半年、三犯水桶一年(每犯)。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C12:#@d,:C13:#@u,:C11:#@l,:C:# C:若有板友於CBETA经文之注释、讨论、发表心得或感想时,有意见歧异,请"互相尊重" 他人之看法,皆可并列板面供参考,严禁批评或任指他人为曲解(难道您就是佛说?) 并依据本板"声明事项" 第六点所述。其他板友严禁有"板规第一条"所述之行为。 违者劝告一次并水桶一月,再者水桶半年、三犯水桶一年(每犯)。 D:依据本板"声明事项" 第六点,有关"各经典、各门各派"不同,请"相互尊重"之所述。 其他板友严禁有"板规第一条"所述之行为。 违者劝告一次并水桶一月,再者水桶半年、三犯水桶一年(每犯)。 ============================================================================= 第六条: A:以上水桶之名单,若有人觉得不公,可於布萨期间提出,若"经与会常驻板友过半数通 过",即可免除。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C13:#@u,:C12:#@l,:C:# B:水桶之解除:本板采忏悔制,因本板规被水桶者,可自行忏悔,後发信至该水桶处置 之板主信箱,表示悔过,即可免除水桶。 C:本板之公告,视同板规,具有相同效力。 D:本板规得依常驻板友们与板主建议,而随时做新增或修改,并於修正後即刻实施。 修正後,会在本文(7. 快 速 了 解 板 规--第二点)上注明,请注意。 但内部"细微文字"之异动,而不影响原规定原意,为免板面混乱则不公布。 有关本板"重大变更"、或"本板规明显变更与新增"才会在板面上公告。 E:以上若有规定则依板规处置,若板规有未尽之处,则以板主认定为主(含删锁文、水桶) (↑上一页 ←主选单) ^L:D1:#@d,:D2:#@l,:D:# 文 章 板 风 规 划 前言(注意事项): 除了汉传佛经原文外,本板任何文章之心得、注释、感想、讨论等,皆是个(各)人之想法 各种讨论等,皆是板友(含板主)们"自身饮水之後的看法"并不代表(表示)一定是对的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各位板友应当有所认知才是;唯有归依三宝,深入经藏,精进实 修,自身领悟(以"四圣谛"来熄灭贪嗔痴、烦恼痛苦的根源),方有所得,不应依靠他人。 "当自炽燃,炽燃於法,勿他炽燃;当自归依,归依於法,勿他归依。"(四念处) http://ppt.cc/FaAX (世尊向阿难说法那段) 一、本板文章范围:   1‧讨论汉传佛经(CBETA、大正藏)为主,相关为辅。   2‧本板欢迎"读经"活动,可每日po一小段,日子久了自然能把一部经给读过;并尽 可能标点或分段,共利板友阅读。其他文章分享也可以(含白话或相应之文)。   3‧可以发表佛法上实修之心得、感想或讨论;或"生活上佛法实证"的事项。 (↓下一页 ←主选单) ^L:D2:#@d,:D3:#@u,:D1:#@l,:D:#   4‧若是藏传的经典,"显教部分"(非密宗独有体系)与汉传佛经相应者,可以讨论。 5‧因为网路e化时代,故本板允许以键盘打字的方式,代替原本手抄写佛经、佛号 po文。 二、文章发表建议:   1‧佛经原文或注释,请注明网址或出处供参考,以免可能漏贴,并尽量适当排版或 标点,以利板友萤幕阅读。网址可至 http://www.cbeta.org/index.htm 查询。   2‧读诵佛经发文时,即表示已阅读经文该段一遍以上;若能有一简单分享为更佳。 三、讨论态度:   1‧请以平等虚心理性、互相尊重、谦虚和平、互相提携(新学)的态度讨论。   2‧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请以和平理性的口气讨论、或指正文章不对的地方, 对事不对人。本板以熄灭贪嗔痴、烦恼为目标,而不是助长嗔性。   3‧大胆讨论、小心求证:任何人皆可提出自己在佛经上的想法,若他人看到有误之 处,也请不吝指正(如上1~2点"平和"之所述)。 指正依据:请"引经据典"(汉传佛经)。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D3:#@u,:D2:#@l,:D:#   4‧虚心讨论,如难免吵架笔战,请到外面(私信)解决。 四、禁止辩论争议话题(如素食、放生、大乘佛说、咒语等、或南北传正统):   1‧本板是实修、实证汉传佛法的板,而不是以战文得证,争论不是实修的方法。   2‧禁止长年素食、放生话题。但对於不杀戒,"慈、悲、喜、舍四无量心"等的话题 不在此限。故请围绕在不杀戒、或"慈、悲、喜、舍四无量心"上来讨论。 但若是分享个人素食、或放生心得者,而非辩论素食或放生与否者,不在此限。 3‧有违"声明事项、板规"之事项。 五、其他: 1‧其他可由"常驻板友群之建议或发起",作新增之讨论或实修事项,无须公告。 2‧本板是"实修图书馆(汉传佛经)"模式,如同读书要到安静的地方,实修也是, "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请参考本板文章: 文章代码(AID): #1BujCfFq "CBETA 精进实修图书馆" 3‧原作者有权删除自己文章中别人的推文,但不得任意修改别人的完整推文。 4‧"文章板风规划"视同"板规"之延伸,违者可采"劝告"、"删锁文"(以板主认定)。 (↑上一页 ←主选单) ^L:E1:#@d,:E2:#@l,:E:# 常驻板友(会员)定义(含精进班): 本板板友分为"常驻板友(会员)"、"一般板友"二种。 佛陀教导弟子精进实修,故深入经藏(法)研习,并采实修性质,仿效佛陀时成立求道者的 僧团一样,成立"常驻板友"群,以"贴近僧团"为目标,文章走向亦是以佛法性质来做规划 ,为真正学佛,故英文板名取(Learn_Buddha),归依三宝:佛(觉)、法(正)、僧团(净)。在家众学佛团体,依六和敬:[戒同、见同、行同、身慈、口慈、意慈]和敬 http://ppt.cc/hSCP,以熄灭贪嗔痴为目标。本学佛团体不是佛陀所成立的僧团(受具足 戒的比丘、比丘尼众),而是bbs在家众以六和敬为目标的学佛团体。 佛言:「诸供养中,法供养最。」 文章代码 #1CcDvop6 (Learn_Buddha) 阿含经故事选021.弥醯的独修挫折 按语:   三、怎样才能亲近善知识,不会独学而无善友呢?佛陀建立的僧团,就是一个很好的 模样。在家人也可以尝试效法僧团的模式,组成具有「六和敬」精神的学团,在学团中同 修同学,彼此砥砺。在自己亲近善知识的同时,努力修学向上,使自己也能成为别人的善 知识,这样,学团中的成员,相互提携,辗转增上,假以时日,大家必能有一定程度的成 长。 (↓下一页 ←主选单) ^L:E2:#@d,:E3:#@u,:E1:#@l,:E:#*[m ●常驻板友(会员): 条件一、指护持、赞叹、发心於本板成立与维护者。 条件二、需自我介绍,如下表;或po文时,选第五项[自介]即可。 需"同时具备以上两种条件"才能参加。 ☆如果您之前"不属於条件一",但发完自介,只要经"常驻板友群於每半月之布萨时, 与会过半数同意"亦得加入。 常驻板友群(含精进班)之权利: 1.可参加每半月之类似"布萨"方式,采自动自发模式,不强迫,因为属"在家众"关系, 每个人时间较不一定。 http://ppt.cc/Re39 2.并可以参加不定期之板友大会。 3.拥有於--常驻板友群之个人研究工作室,供自己学佛纪录之研究。 4.可以建议、新增或修改板规及文章讨论。 5.其他经常驻板友发起之事项,而不违反板规者。 ============================================================================= ●一般板友:凡ptt网友皆可在此阅读与发文,但请遵守相关规定,勿有攻击、指责、嘲 弄、傲慢、刻意扭曲他意,等等之情事发生(如板规所述)。 讨论是"虚心、理性",佛法不以战文得证。以维持本板清净。否则依板规办理。 未填写"自我介绍"之板友为一般板友,不得拥有"常驻板友群之权利"。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E3:#@d,:E4:#@u,:E2:#@l,:E:# [自我介绍格式] 想参加本板常驻板友请填写,请复制虚线内黄色字体。 ------------------------------- [ID]: [居住地(县市)(可填可不填)]: [以何因缘而入佛法?]: [读诵过哪些经典]: [最喜欢读诵哪(些)部经典?]: [最喜欢佛经哪一段话?]: [未来想在本板读诵哪些经?(要说到做到)]: [是否愿意同时加入精进班?]: [其他]: -----------------------------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E4:#@d,:E5:#@u,:E3:#@l,:E:# 以下为目前常驻板友群名单: 本板一切制度以"常驻板友群"之运作而作新增、建议、与修改。 以下id依加入时间"由左至右、再由上而下"顺序排列: AHJKL、EVA010200、visorkk、Blok、kennykou、ycc124、Clown666、coldfeeling、 hallcom、unique11、ayayoko、mrljh、thismy、Insurance、imagewind、flamerecca、 VElysian、gilba、tzjsr、bdmizar、pseudomoon、lilneige、roujuu、bc030021、 Evagenion、johnson808、kerorolover、zorg888、mark183、alohakida、dest、 pureparamita、maibony、beyondband45、ChenLiFang、hywu、Samus、yiou、Ladyrose、 onesadman、wangluke、Leisuretime3、amigo123、limingbalm、gnarl、elsie6140、 markto、alex891207、sunnamaste 以上常驻板友群共49位。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 ^L:E5:#@u,:E4:#@l,:E:# 精进班:常驻板友群,再划分为"精进班",未加入精进班则为普通班、或护持者。 因缘具足下再加入也可以。(欲加入精进班者,请先加入常驻板友) 心经:"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走吧,走吧,一起到彼岸,大家一起到彼岸,圆满成就菩提(觉) 依据 文章代码(AID): #1CPasm5O (Learn_Buddha) [讨论] 常驻板友群[新制] (三审) (请详阅↑,复制 #1CPasm5O ,然後於板面"贴上") 大意: 1.每周需发文1篇以上,内容不限(与佛有关)<--主要项目(但於平常时如能保持实修亦可) 2.仍希望不定时分享禅宗心得,以利共修 <--如果有修习禅宗的话。 --------------------------------------- 另依 #1CtL3mvw [公告] 本板即日起定位为"进修、进阶型"学佛板 (以下精进班同学id,为依投票後,加入顺序"由左至右"排列) AHJKL、flamerecca、coldfeeling、visorkk、lilneige、unique11、zorg888、 bc030021、hywu、Samus、Ladyrose、Blok、onesadman、Leisuretime3、alex891207 以上共15位。 (↑上一页 ←主选单) ^L:F1:#@l,:F:# 三位板主职权之划分: 板主名单: flamerecca、thismy、EVA010200 1.经藏板主:a:负责、整理经文、整理板面文章、板友大会、在家众布萨等。 (EVA010200) b:协助其余两位板主业务。 c:导正板面风气,随喜、护持"常驻板友群"发起良善之实修活动。 2.板务板主:a.鼓励板友[读经、实修佛法、念佛、精进班实践]等。 (thismy) b:协助其余两位板主业务。 c:导正板面风气,随喜、护持"常驻板友群"发起良善之实修活动。 3.执律板主:a:"全权负责"执行板规(含板规解释)、违规文章管理(删锁文)、劝告、 (flamerecca) 水桶名单等。(如要检举板友违规者,请备份证据後寄到'执律板主信箱' ,并限当事者才能检举之。) b:协助其余两位板主业务。 c:导正板面风气,随喜、护持"常驻板友群"发起良善之实修活动。 以上依职权划分,如有需要,请依职务性质之不同,寄到分别板主之信箱。 若某事项有意见歧异,且难以划分板主职权者,则由三位板主自行信件投票决定之, 或交由常驻板友群投票V决定(与会参加者过半数)。 ( ←主选单 ) ^L:G1:#@d,:G2:#@l,:G:# 快 速 了 解 板 规: 一、本板板规之制订以"四正勤"为依据标准,四正勤本身就是"精进"的意思。 已生恶"令断灭"、未生恶"令不生":故严格执行"板规第一条第五条",勿有违犯。 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令增长":希望大家共勉研修[汉传佛法]精进求道,而非攻击。 请爱护彼此的身、口、意业,身口意三业,"意业"最重。在此前提下, "大胆讨论":欢迎各位提出自己"佛经上、或实修上"的想法与心得,平心气和学习讨论。 "小心求证":因为大胆讨论,各位才能勇於发表个人心得;但相关讨论一定要"引经据典" ,才能符合真正的佛说(本板是"深入经藏",并一概承认CBETA、大正藏、大藏经三藏)。 而不是看到不合己意,便质疑该经典(应当虚心以对),或者是以"此经"互相攻击"他经"。 并尽量避免长久争议难解话题(如大小乘藏传、素食与否、放生、质疑五戒等)。 以免浪费有限人寿在无解的议题,反而忽略三传共有的"四圣谛、五戒十善"基础上。 本板就是这麽简单,如是而已! ★在以"四正勤"前提下,本板的确是一言堂,乃"禁恶言善",善护身口意三业,因为本板 从不认为攻击嗔心是佛教的行为。乃禁止恶言恶行,如攻击、指责、嘲弄、不尊重他人等 (如板规第一条所述)。佛法在熄灭"贪、嗔、痴",而不是在助长贪嗔痴, (↓下一页 ←主选单) ^L:G2:#@u,:G1:#@l,:G:# 以攻击、指责、嘲弄、不尊重他人等,来发表文章或推文,虽然所言可能正确(如指正), 但以此心发言,只会令人反感,反而助长贪嗔痴,故为本板所拒绝! 如果您不同意本板所述,可至相关板面、或依ptt即有连署板面途径自创一自己所好之板 ,如"佛教历史研究板、战各经各派教义板、巴利文或梵文研究板、原始佛教板、甚至是 战佛板"等,随您所好而连署之。请不要走错板! 二、本文新增事项: 99/06/12:新增"板规第四条",有关不杀戒、与放生之部分文字,与"文章板风规划"第四 条第二点,有关放生部分,以上新增部分并不影响本文原意。请详阅。 99/06/18:如本板文章代码(AID): #1C6mCx7Z 公告。 99/06/23:补充"板规第五条A项"部分文字为:若有板友於贴出CBETA经文、实修活动、 或布萨忏悔时,其他板友严禁有"板规第一条"所述之行为 99/07/12:补充板规第二条D项,有关大乘佛说,请详阅。 99/07/27:因V板主请辞,修改板主部分权限。 99/08/18:新增板规第六条E项,请详阅。 100/05/15:新增板规第一条F项,并修正E项劝告删锁文方式,请详阅。 100/05/20:补充板规第一条A项-攻击-第2点(後部),请详阅。 100/07/04:比照他板惯例,同一ip视为相同帐号,请详阅板规第三条A:Ⅱ (↑上一页 ←主选单) 一时,佛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69.87.186
※ 编辑: AHJKL 来自: 219.70.26.129 (07/31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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