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cial (呵呵~天气清朗好日子)
看板Jurisprudenc
标题Re: [问题] 什麽是法律?
时间Sun May 25 00:49:39 2003
※ 引述《eslite12 (D大调卡农及赋格)》之铭言:
: ※ 引述《Social (呵呵~天气清朗好日子)》之铭言:
: : "法律"一词应该具有"绝对"的命令性与约束力....
: : 如果不是主权者所颁布的(或作提出的的),顶多只能算规则/规章
: : 应该不是法律吧~~~~
: 那什麽是所谓的主权者呢?
: 今天爱尔兰共和军或巴解所通过的"法律" 可否称做法律? 或者是 我今天制定一条比如
: "惩治注音文条例" 然後找三个人来遵行 这样可以称为法吗? 它对这三人的确有如(立法
: 机关的)制定法一样的效力呢 何况 我称它是"法" 它的名字就叫"法" 就算它不对众发生
: 效力
: 它的名字就还是"法"啊~
我想我们的着眼点可能有点不同.....
我所指"绝对的命令性与约束力",系根据现在社会上所制定的那个命令与约束
例如一个人偷了东西,他可能会被抓去坐牢;违例驾驶,他要交罚款
因为在这些行为当中,都侵犯了其他人的安全与应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但假若今天我要进去游泳池游泳,
门口不通常都有告示通告如有以下症状(心脏病或xxx),则不宜内进游泳
若条例中已明确订明了相关事项,但使用者不加理会,
而引发的任何状况,游泳池那边本身是无需要负起负任的...
想指出一点.我们会称那些法律,我想不然....它真的顶多是规章.....
而在这个立场在看,游泳池扮演的应该也是一个主权者的角色(但不是绝对的主权)
----
写到这边,我想这中间的差异点会不会是:做成的伤害与第三者有无关连...
即会否影响到第三者的权益 的差别呢??@.@
或者大家可以来讨论一下喔....
回到起点,我想知道 约定俗成的,算是法律吗??
----
sorry,解释得不好....有些意思我自己也不知道要如何表达...
希望看的人明白最好
btw,我也不是法律人...@.@....
--
我想尽一切努力去做好自己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71.47
※ 编辑: Social 来自: 140.112.171.47 (05/25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