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lite12 (D大调卡农及赋格)
看板Jurisprudenc
标题Re: [问题] 什麽是法律?
时间Sun May 25 02:09:41 2003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铭言:
: ※ 引述《Social (呵呵~天气清朗好日子)》之铭言:
: : 这个例子不好.....
: : 你想想看,中国传统儒家首重孝,因而它出现在华人社会的法令里,我觉得还可以接受
: : 你看,在外国人法典,怎麽可能寻到这种法例呢...??
: : 这是文族与文化所造成的一大落差....
: 那不一定。
: 德国宪法里就有尊重「圣经」的例子,
: 其实问题在於,每个国家的法典都会有这样子的「训示」型法律。
: 所以我觉得eslite12在这里说的是对的。
: 其实这也是Austin的说法被批评的其中一点.....吧
: : 但我们要讲的应该是内涵吧...它被称为法,内涵是法吗??还是规例/条例/规章??
: : 这个如果是法,我倒宁愿把它当为游泳池业主与使用者的一个约定
: : 因为业主既然有言在先,而使用者却不遵守,当然该负责所有任何的损失
: : 所以我後来才会问约定俗成算不算法律这个问题~~~
: : 我觉得我们还是未能定义出法与规例的差别~~@.@~~
: : 有没有其他声音啊??
: 这个啊,我讲我的话大家听听就算。
: 契约是契约,法是法。
: 但是契约有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如果契约合法,那法律就要保障这份契约的有效性。
: 我觉得契约不是法啦,如果是的话每个人都是立法者。
: 而且法律显然并非针对个案而成立的。
我在这的看法可能比较不法律人一点(爱鹅:欠缺训练XD)
我也不确定这有没有相类似的说法
(其实应该是因为我联考除了法学院都填外文系才会这麽想啦:P)
就是 我觉得"命名权"非常的重要 如何设定给予"法"这个名词的范围
假如社会契约真的存在(设为前题) 为什麽契约不是法呢?
当然 我的意思不是说抓只小狗来叫牠"法律" 牠就是法律
而是指 具有在社会普遍认定之一定的特徵下之法的特徵 且被称之为 法 的
就是法
(我困了 这篇非常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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