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lite12 (D大调卡农及赋格)
看板Jurisprudenc
标题Re: [讨论] 关於英文版名
时间Mon May 26 23:02:13 2003
用Jura比较好啊
其实也可以用 Juridiikka 芬兰文 听起来很有趣^^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铭言:
: ※ 引述《Alfred (Keine Ahnung)》之铭言:
: : 我的感觉是这样啦,
: : 板主好像是把这个问题当成「法理学的名称与研究范围」这个老问题来研究了,
: : 这样下去就会有一些没完没了的定义问题……
: : 所以其实是不是只要用看起来比较有理论的感觉的词,
: : 广泛的指称一下法律这回事就可以了,
: : 像是Juris或是ius或是原来的jurisprudence或是Jurisprudenz甚至Jura等等等等,
: : 只要不要用Law或Laws或Recht或Gesetz等等等等比较通常用来指实证法的词,
: : 应该就可以有区辨的功能了吧……
: :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对啊。 其实我就是想要看一下大家有没有很反对Jurisprudenz的?
: 主要是字数合,是哪一国文我倒不是很在乎。
: 只是有没有觉得要用「法理论」来作英文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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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oslice:推...茱丽迪卡...好听!! 推 218.173.24.223 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