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s (大豆)
看板Jurisprudenc
标题Re: 法律上用[天职]的概念适当吗?
时间Thu May 29 22:45:00 2003
※ 引述《eslite12 (D大调卡农及赋格)》之铭言:
: 我觉得天职只是中文的一种行文方法 如果其指涉的是一种义务..
: 问一下 大家认为有先法律的义务存在吗?
请先说明一下何谓「先法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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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身球是正常的,
没有近身球,就显示不出外角球的威力
~~陈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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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0.49.130
1F:→ eslite12:法律还没出现就被课的义务 推 61.228.33.126 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