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s (大豆)
看板Jurisprudenc
标题Re: [讨论] 人命不值钱?
时间Mon Jun 2 01:01:08 2003
※ 引述《smartlai (小赖?我们家很多啊!)》之铭言:
: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铭言:
: [恕删一些]
: : 如果像是浮士德,用命去换愿望呢??
: : 更正: 但是浮士德是用灵魂去换,不是用命。
: : 为什麽我会谈到这个问题。就如同A大说的一样,
: : 经济学和伦理学之间的差异。
: : 不过我不是很清楚经济学那边,问题是在於对人命的看法上。
: : 毕竟,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没有任何物品或金钱能够替代。
: : 所以杀人罪永远是每个文化的刑法第一个要立法的罪。
: : (对,他是在271条没错....)
: : 而且,我们可以去牺牲一个人的财产,去救其他人的财产及身体。
: : 我们可以去牺牲一个人的自由,去救其他人的财产及身体。
: : 我们可以去牺牲一个人的平等权,去救其他人的财产及身体。
: : 但是,我们我们能够去牺牲一个人的性命,而去救其他人的财产及身体吗?
: 牺牲一个人的性命,而去救其他人的财产及身体,似乎是不行的。
: 牺牲一群人的性命,而去救更大一群人的财产及身体,倒是时常上演。
: 战争合法吗?
战争符合自然法吗? 符合道德吗?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战争合实证法吗? 大部分的情况是合的。
因为这是将国家有机体的自我利益放在第一位,而非其人民。
不过我一直很想问一个问题。
军人杀敌人为什麽不会被判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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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is nation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by Martin Luther King,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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