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我是素食宝宝喔)
看板Jurisprudenc
标题Re: [讨论] 人命不值钱?
时间Mon Jun 2 11:08:10 2003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铭言:
: 我爸说:「人命不值钱」
: 请问大家对这句话的看法,生命到底「值不值钱」?
这个问题在国内经济学原理四人帮(台大张清溪 吴聪敏..)
的书中附录有稍为谈到 多少代表一般经济学者的看法
(虽然我觉得有点粗糙)
人命 艺术 道德 ...有许多物品 大部份的人是不大能接受
可以用金钱来交易跟衡量
但个人主观上的不能接受 与生活上的实际运作往往是两回事
金钱或交易的诞生 在人类生活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当人们发现与其自己自足 不如与别人交易货品来的好时
以物易物的生活就展开了 由於金银等贵金属的某些特性
钱也就应蕴而生 於是乎你就会看到菜贩卖菜
画家卖画 穷人卖身甚至卖器官卖儿子卖命等戏码
但即使有这样的交易 我们仍不能推论说 所以艺术有价
人命有价
我们在观察诸多类似交易後 或可得出类似下面的结论
艺术 人命... 在某些情境下是可以买卖的(艺术 生命是有价的)
更进一步会发现艺术 人命的交易价格
会随着不同的人事物而有不同(艺术 生命不仅有价 且价差不小)
请注意上述的说法是指 艺术 生命是有价的
其价格为"交易价格"或"交换价格"
这与行为人心目中主观要去认定"生命或艺术是否有价无关"
两者可并行不悖
就好像画家卖画 但其必称艺术无价
个人一直认为的重点在於
在立法 判决 释法的过程中 或是法理学的建构中
你要选取那一个假设来作为你推论的基础
如果你只接受 生命 艺术等是无价的想法
那艺术交易 安乐死 堕胎 等机乎无法再讨论下去
以被害人未来可能所得 来作为赔偿计算标准
不也是在某种程度上 承认生命的有价
否则应该一律等额无限大补偿(生命无价无差别无高下)
接受生命 艺术等是有不同的交易价值
并不直接隐含 不尊重生命 或看轻生命
相反的可能是希望在法理建构上更务实的面对问题与解决问题
不要说人命有没有价 一颗苹果10元 一颗芒果20元
如果它们有生命 决不会同意人类给予它们这样的价格与价差
但这样的价格订定与交换 却能为人类生活带来便利与好处
说到尊重生命 我还是个素食主义者呢
想想 动物保护法 对保育动物与一般经济性动物的差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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