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dadi (endless pages)
看板Jurisprudenc
标题Re: [讨论] 人命不值钱?
时间Tue Jun 3 16:52:07 2003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铭言:
: ※ 引述《istj (Kat's BF)》之铭言:
: : ....
: : 一个好的精算师可以告诉你你的生命值多少钱
: : Actually 他可以告诉你如果有人拿走了你的生命, 要赔你多少钱
: : 你几岁,什麽工作,赚多少, 饮食习惯, 抽不抽烟...这些都是影响一个人的"价钱"
: : 的许多因素...
: 我觉得「赔」多少钱和「值」多少钱是不同的。
: 前者是补偿法则,後者是交易法则。
: (我理解的法律经济学的说法)
: 差别在於,一个精算师可以计算出你的生命值多少钱?
: 但是,一个理性的人是否会因此而作出交易的行为?
: (亦即,如果我的生命值三千万,那麽你把钱给我,我去死)
: 当然,社会上的确是有这种像诈领保险金之类的,
: 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金钱。
: 但是其前提是个人对於生命已经不抱任何期望。
: 或是生命在可预期的将来就会结束,还不如多换一点东西给亲人。
: 一个apple可能很容易买,但是如果持有者就是拒绝把它放到市场上去。
: 那麽这颗apple就是无价的。 不是吗?
是啊是啊,这就是我要说的
一个是事後不得不的补偿法则
受制於现实没办法补偿无价,只好拟订一个代价出来
原本是伟大到不拿出来交易,或者说是不容许被当作交易标的
既然根本不容出现在交易市场中,又怎麽会有对价呢
每个人的存在,本质上都是无限大而无法以金钱数量化的
也就不会有「两倍无限大是无限大的两倍」这个过於武断的说法
无限大本身就是超级无限大了 你要怎麽将它倍数化比较呢
但是我们平常毁损一个有价的东西,都要付出一定的赔偿额了
没道理因为难以量化生命价值,反而不用赔偿
所以现实中技术上不得不有一套赔偿计算出来
却不表示这就是人命的对价
这当然也可以换套思维,来重新建构人命是否有对价
只是如果我们要确立人命的对价,整部法典从宪法开始都要重新推翻制定
那会架构起另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完全不同於现在
至於法院对人命赔偿额的计算标准:薪资、剩余工作年龄等等
你看法院采取的这种算法,很明显就告诉我们只是在算人命的「代价」
只将他将来能赚的钱折现算回来
而没有估算社会全体投注在这个人身上的资源价值,或者人命的存在价值
这并不是一个将出生以至死亡整体价值增加计算的「对价」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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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的 不过一丝水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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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