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nthorny (愈来愈热了~~)
看板Jurisprudenc
标题Re: [公告] 关於「法律系学生应具备的学识」的文章
时间Thu Jun 5 06:28:48 2003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铭言:
: 我想了一下,还是觉得放在这个版不太好,
: 除非发文者可以把主题扯回法理学的部分(不太难吧)
: 否则以後仅仅是讨论法律系学生(或教授、律师、司法官)这样子的文章。
: 我会砍掉的哦。
: 还有,关於讨论实际案例的问题。
: 如果没有与法律理论无关的文章也会砍除。
: 老话一句,有反对意见者请提出,谢谢。
其实类似这样的主题应该可以留着才对..
这是属於法律社会学的一部分..
研究法律文化,当然包括人民或社会大众
对於法律从业人员的观感,或者是对於法
学教育及律师养成,法官遴选等等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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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赚了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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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4.198
※ 编辑: xanthorny 来自: 140.112.214.198 (06/05 06:33)
1F:→ ikehunting:赞成 我认为局限性不需要太高 推 203.68.107.253 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