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ogiC (我犯错了)
看板Jurisprudenc
标题一则案例一个教训
时间Fri Jun 6 00:59:06 2003
借用贵版发表一篇我的自悔书与法律宣导,绝非广告或恶作剧文章,如有冒昧唐突
之处敬请见谅海涵。以下是我本人的真实案例与悔不当初的经验,有监於这是时下许多
年轻人极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发表於此给各位年轻学子朋友们做为参考与借镜。希望大
家不会跟我一样再犯下同样的错,并且了解一些相关法律保护我们的意义。
我本身是南部某大学毕业,毕业後服役於台北,因为有留学的打算,服役期间同时
做出国进修的各项准备,很幸运也很顺利的申请到美国学校与奖学金,目前正准备申请
签证等待八月份出国留学。事情发生的时间是今年五月中旬,那时我刚退伍,由於刚解
除军中的压力,加上整天赋闲在家,常常就是上网聊天或找朋友出去玩。某日,因为好
奇自己常常使用的Yahoo奇摩聊天室内,竟然有那麽多煽情露骨的标题与昵称,而且大多
数是与性游戏或性交易有所牵连,便基於好奇心自己也开设了一间聊天室,原本不以为
意,想说世界上也没有这麽好的事情,没想到真的有一位女子进来和我聊天,进而就提
到出去玩的细节和代价,没有经验的我不疑有他,於约定的时间到了约定的地点,没想
到来赴约的竟是数名干练的员警,把我当场带回警局侦讯。
在看到警察的那一刹那,突然心中悔意油生,觉得自己怎麽那麽冲动不懂事,竟犯
下这样无知的过错。但一切都为时已晚,所有的证据早已掌握在警方的电脑画面与通话
记录中,即使自己再怎麽懊悔,再怎麽坚信自己绝对不会有下一次,眼前罪证确凿却是
不容耍赖的。坐在警车上不断地向警察忏悔哭诉,但基於职责他也无法再放我走,我度
过了我生命中最黑暗的一天。那天,我被戴上手铐,被锁在警局,新闻记者在我面前来
来去去问着最新的案情消息,员警们讨论着我的罪刑,有人耻笑有人同情,我低着头完
全不敢抬起头露出脸来,平时在电视上看到被锁在椅子上的坏人,这时却是我自己;带
往地检署後又和一群牛鬼蛇神被锁在一起,蹲在简陋的铁牢,和犯下各种不同罪刑的人
轮着使用一个像厕所的坑。从没想过一个自小乖巧成绩不错的人会因一时的好奇而种下
不可挽回的过错,被抓走的整天心里被重重的压力压着,忍受着各种眼神与对待的煎熬,
但最痛苦的还是莫过於自己对自己的苛责与不谅解。责备自己怎麽突然那麽不明事理,
被一时的冲动蒙蔽了理智,也不谅解自己从小读那麽多书读到哪去了,把自己的大好前
途就此断送。一念之差真的会误人一生阿。虽然在检察官问讯後交保,但自此我每天都
睡不好,心中一直有一个好沈重的阴影与负担;来自家人与自己的压力和责难,让我觉
得我看到的天空与阳光似乎已经不像其他人眼中的那样湛蓝与灿烂。我已经不敢想像还
能不能出的了国念书,或许以後甚至连找工作都可能被投以歧异的眼光,我的生命将只
因为一次行为的偏差而整个改变,这一切已经不是後悔所能弥补的。
或许会有人觉得我什麽关系和交易都还没发生为什麽会触法呢?就我所知,台湾像
这样子色情讯息横流充斥的网站所在多有,不管是WWW还是BBS都可以找到不少,对许多
年轻学生来说,更是见怪不怪。而正因为这样的习以为常,有时候反而自己早已误触法
网而不自知,只是因为运气好,没有被检警盯上而已。就像台湾软体盗版猖獗,校园里
风气尤盛,大家拷贝来拷贝去习以为常也不以为意,但其实行为早已触法。所以我们一
定要了解什麽是正确的什麽是不好的,什麽是应该倡导的而什麽是应该遏止的,而不是
人云亦云、积非成是、或是像我因为一时好奇而遗憾终身。
我所触犯的是「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29条:以广告物、出版品、广播、
电视、电子讯号、电脑网路或其他媒体,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诱、媒介、暗示或其
他促使人为性交易之讯息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此法为一个优先法,也就是说优越性会超过其他法律,罚则也相对比较重,若有相关犯
罪情事相关刑责以优先法先判定之。简单的来说,整个过程就是我以电脑网路媒体刊载
内含援助交际的讯息,虽然我没有达到交易的过程与目的,但这样的讯息是已经足以诱
惑、暗示或促使儿童或少年进行人为性交易的,所以除了我的行为已经明显触犯法律外,
警方及检方基於保护儿童及少年的立场,更是可以逮捕我并提起公诉的。很多人以为网
路上色情的语言和画面充斥,就以为这是一块管不到的境地,但实际上,各国的立法和
执法单位,都一直在这方面作努力,不希望网路成为色情或犯罪的另一条无法可管的媒
介,更不希望网路成为正义的死角和罪恶的温床。当然台湾也不例外,虽然仍有许多人
士对於网路犯罪刑责和条文内容仍有不少意见,但是这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虽然我自己因一时愚昧以身试法实不足取,再多的懊悔和自责也改变不了这既定的
事实,但希望藉由我这篇文章的自悔与法律介绍,能给大家看到一则真实的,血淋淋的,
最贴近我们现实生活的案例,更能让大家有所警觉,一起正视社会中的各种乱象,并让
网路还原他便利的工具、充实丰富的知识资讯的原貌。另外,也郑重奉劝所有曾经或打
算在网路上进行违法活动的年轻朋友们早点悬崖勒马,不要拿自己美好的未来与幸福的
人生开玩笑,惨痛的例子就摆在大家面前。希望大家都有快乐充实的年轻岁月,光明灿
烂的大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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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9.91.17.251
1F:→ Decentralize:你被缓起诉了吗? 推218.166.102.195 06/06
2F:→ didadi:我不懂 ""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条例? 推140.112.221.212 06/06
3F:→ didadi:客观上对方就不是儿童或青少年 又没罚未遂 推140.112.221.212 06/06
4F:→ ikehunting:可能要仔细看条文喔 罚的是散布的行为 推 203.68.107.253 06/07
5F:→ ikehunting:把足以..看成危险结果可能才有未遂问题 推 203.68.107.253 06/07
6F:→ hengyen:如果声明未成年请勿进入呢?是否构成要件?? 推 203.51.219.176 06/07
7F:→ ikehunting:对 说到重点了 我认为要尽量限缩 推 203.68.107.253 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