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sand (被命运玩弄在掌间)
看板Jurisprudenc
标题Re: 想请问对於『恶法亦法』的看法?
时间Sat Jun 14 21:21:56 2003
※ 引述《hsuans (焰阳高照大豆好)》之铭言:
: ※ 引述《sunsand (被命运玩弄在掌间)》之铭言:
: : 这的词似乎引起许多争议。
: : 最近,
: : 我就这个词的意义以及民主历程和人家有些讨论,
: : 可是我对这个词的了解实在有限,
: :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推荐的论文,
: : 而且因为我个人不是法律系出身的,
: : 只有浅微的修过一些法学课程,
: : 想知道一下,
: : 各位高手对於『恶法亦法』有什麽想法吗?
: 这个问题也很大。
: 从Austin开始,也吵了很久了。
: 我建议您翻一下前面的文章,多少也有在谈这个问题。
: 最好是你自己的想法先提出来,这样子讨论串才带的出来。
因为我不是读法律的,所以比较是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的。
其中的论述可能有些观念是不正确的,就麻烦各位给点想法罗^^......
这是我与他人论述中比较主要的一点:
在民主时代,民主可贵何在,民主可贵就在民意上达。
这个人类的世界里一定会有『神』存在,
远古时代,神就是上天。封建时代,神就是君王。民主时代,神就是法律。
法律的最高原则是,只要他一天存在,他就一天是法律。
法律的罪恶在於恶法亦法,神圣也在於恶法亦法。没有经过修改前,他就是法律,
我们不一定参与他制订过程,可是我们一定参与他所规范的社会。
为什麽说他神圣,因为积极来看,他保障我们的权利,避免他人的侵犯。
消极来看,他不因为个人意志而移转,犯法就有「责任」。
民法有民事责任,刑法有刑事责任。民主时代,王子犯法,绝对与庶民同罪。
你当然可以强调法律总是过时的,是的,法律学者教授也这麽宣称。
你当然可以强调法律不一定是好的,是的,着作权法就是一例。
可是,不管法律如何不好,甚至他不是你制订,可是在民意的时代里,
遵守他是你的义务。
你今天可以因为同情学生而扭改律法,他日人家也有权同情主任而判学生死刑。
为什麽宪法是最高大法,因为他是民主时代的「神」,不可因为个人之喜好而变更。
民主时代,你可以找一大堆理由来证明某一条法律是恶法,
可是,你还是必须遵守恶法,他不像你说的,是什麽强权者制订下来的,
他是民意代表制订下来的,民意代表的诞生就代表你,你可以否认,
可是如果每个人都想证明自己比民意代表更理智的话,一个国家就会失去理智。
我曾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如果国家不扮演「神」的角色,这个世界上
就会有太多的人想当「神」。
这是对手的论点:
颜厥安在《与ROSA欢乐起舞》(1998 台北:新新闻)中曾经论证过「恶法亦∕
非法」的问题,主张「恶法亦法」的人,看重的法作为社会秩序形式,强调的是恶
「法」亦法;相对主张「恶法非法」的人,着重的是恶的部分,是正义的问题,强调
的是「恶」法非法,如果以此观之,到底我们要扞卫秩序?还是要追求正义?
我一点都不觉得恶法有存在以及被遵守的意义,否则怎麽会有人想平反?就像我刚
刚举的发禁和鞋子的校规,现在的我们,已经当了多年的大学生,一定觉得国高中时
很多规定都是笑话!为什麽不能重新看待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呢?权力是怎麽
来的?通常是既得利益者、既为强势的一方订定的,球员兼裁判!既然如此,那为什
麽弱者要随着强者起舞、根据强者的游戏规则来玩?我认为受箝制的一方根本就没必
要玩那个游戏,这才能促使强势的一方检讨游戏规则。
请问大家觉得呢?
在我的观点中,从历史的角色来看,我倾向於,国家的形成是有目的性和必然性的。
(当然,这又牵涉到政治学了)而律法在国家形成的角色中,他扮演的是契约的存在。
我们身处在这个国家之中,我们享受国家的权利也尽国家义务。而守法,就是义务之
一。因为有权利,就有相对的义务。我们可以质疑律法的公正性或公平性,但是不代
表我们有权利选择性的守法。
法律的神圣之处如同之前所述,不因个人意志而移转,是以,他扮演了神的角色,
保护个人权益不被侵犯。许多法律本身的公平性或公正性是被质疑的,但是在法律的
前提下,恶法亦法,是有义务被遵守的。法律不一定是正确的,但是绝对有被服从的
神圣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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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遭逢起一经, 干戈落落四周星,
山河破碎风抛絮, 身世飘摇雨打萍。
皇恐滩头说皇恐, 零丁洋里叹零丁,
人生自古谁无死, 留取丹心照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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