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ogo24 (Richie)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请益] 关於死刑与废死
时间Mon Nov 28 16:00:34 2011
其实版大说的有理 可以仿效新加坡鞭刑等
但其实换个角度想想
如果今天是您的家属(不是诅咒您 只是希望您换个立场想)
被强奸後又痛下杀手灭口又把屍体谓野狗吃 等
许多残暴手法 你依然能接收加害人只被处以鞭刑等刑罚吗?
当然您说保险制度补偿被害者家属 但钱哪来?
保险公司吗?有哪间愿意?投保人是谁?
国家赔偿吗?还不是人民买单?
死刑一旦执行就无法回复
所以执行死刑前 一定要达到客观上100%的犯罪证据
才可动刑!!
这是小弟愚见 欢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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