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karen (讨厌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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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闲聊]经济动物
时间Sun Dec 11 13:16:49 2005
什麽是经济动物?
经济动物一般是指家畜如猪、牛、羊、鹿等,以及家禽如鸡、鸭、鹅等。这些动物因为生产肉、乳、蛋、皮毛等初级畜产品,或再经由烹饪、加工,可以成为精致的食品(乳酪、香肠)和商品(毛料、皮件),而衍生出不同的经济价值。经济动物可因地域或生活等主客观条件的差异,而有不同的发展重点,例如中东地区的骆驼、纽澳地区的绵羊、泰国的鳄鱼等,都是具地区特色的高经济价值动物。
家畜禽等经济动物都是属於高等动物,都具有感性与情绪的认知,不但能表现基本的生物知觉,例如饥渴、痛苦及恐惧等,而且也如同人类一般,需要讲求生活品质。这种讲求已经是科学上证实的事实,即使是野生动物或是较低等的生物亦不例外,只是程度不同而已。现代的畜产业,必须将经济动物所需要的「生活品质」,配合生产者需要的「经济效率」同时考量,这点非但畜主责无旁贷,一般社会大众亦有义务严加督促。饲养经济动物的基本理念,应该是在畜产道德的范畴下,争取最大经济效益,而维护家畜禽的「动物福祉」以及维护「生态环境」是二项基本发
展条件。
所有动物都应享有基本的动物权,家畜禽等经济动物当然都不例外,以人类经济的理由剥夺了动物权,就如同污染了环境般不仅会受到公共道德的遣责,亦会遭到法律的制裁。我国於1998年公布的动物保护法,以及随後制定的相关的子法和规范,明文记载了宠物、实验动物和经济动物的各种保护措施和违反罚则。
所谓的动物基本权力包括: (1)营养权: 免於饥渴及营养不良的自由,可享用足够的清水与平衡饲料,以维持健康体能。
(2)安居权: 免於身处不适环境的自由,享有防风、抗雨、保暖及御寒的区域可栖息之外,亦要有休闲的余地,可任其表现其意志。
(3)健康权: 免於伤害与病痛的自由,随时可获得疾病诊断及治疗的服务措施。
(4)生理权: 免於剥夺表现自然行为的自由,可依天赋的本能,在适当空间、设施与同伴随兴发挥。
(5)心理权: 免於恐惧、沮丧及郁闷的自由,享有心灵活泼,最少紧迫的愉快心情。
这五项动物权与自由是评估「动物福祉」的基本架构。现今欧美经济动物饲养的体系,已积极将此架构纳入整个生产作业系统中。台湾社会正迈入「已开发」的阶段,保护动物已是社会共识,各种措施也已经逐渐融入我们的经济动物饲养体系内。饲养家畜禽若不尊重动物福祉,除了可遭国内外各方的指责和抵制,後果不仅是形象上的伤害,更可能因动物受到各种身心的紧迫,无法适当表现其经济性状,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资料来源:台湾动物科技研究所 杨天树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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