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55337 (これが初恋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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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文创法(黄牛法案)修法摘要
时间Thu May 4 17:40:34 2023
今天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黄牛法案相关的修法 朝野协商完毕了!!
距离天团回来我们家乡应该也是年底开唱了,届时法案三读後,至少母法修完,实行检举
还有子法要继续努力,期待能替迷妹更往前一步解决黄牛乱象。
也希望让各位迷妹能得知目前黄牛法案修法进度,有迷妹亲友的也请转知~
本次朝野协商结果摘要如下:
☑第10条之一:确立黄牛不法行径之罚则,纳入立委吴思瑶版本条文,检举制度确定入法
,文化部未来将建立黄牛检举制度,鼓励民间积极检举。
确立罚则为:
1. 按票券张数,采票券价格十倍至五十倍之罚锾。
2. 以不正当方式购买艺文表演票券,损害购票公平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并
科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下罚金。
→立委吴思瑶的版本确定入法,请迷妹日後踊跃检举!鼓励黄牛受害者积极检举,并将罚
锾提缴部分金额挹注到文化发展基金,为本就缺乏财源的文化发展基金纳入新活水,还可
以拿来做为提供民众检举违法行为的奖金、鼓励执法单位积极取缔黄牛的工作奖励金,可
谓是一鱼多吃。
让民众成为政府的助力,检举还能赚奖励,不要让黄牛继续猖狂。
由於艺文票券的黄牛不法行径,有地下金流与不易稽查的问题,立委吴思瑶参照了《公平
交易法》、《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相关条文,明确规范文化部应建立具体检举与奖励
规范,深获文化部史哲部长赞同,也纳入了本次修法。
☑第12条:授权文化部可对「协助推动艺文票券正常流通及维护市场秩序」给予协助、奖
励或补助。
→为了抵制不正当票券贩售行为,同步考虑业者推动「实名制售票」的难处与成本,立委
吴思瑶提出的鼓励业者推动「实名制售票」、建置艺文票券交易平台等改革现行购票流程
,亦获文化部史哲部长认同,也纳入本次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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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iss: 推 05/04 18:30
2F:推 orylin: 推! 05/04 20:33
3F:推 buddygirl: 几个问题,罚锾→行政罚 05/04 21:16
4F:→ buddygirl: 再来,何谓「不正当方式」致「损害购票公平性」 05/04 21:17
5F:→ buddygirl: 希望立法意旨可以说得更清楚 05/04 21:17
6F:→ buddygirl: 黄牛的获利如今都已经发展成跨国娱乐公司 在拓元已经变 05/04 21:21
7F:→ buddygirl: 成让黄牛更方便扫票的情况下 希望都能严肃看待 05/04 21:21
8F:→ buddygirl: 另外第一个罚则的构成要件是?一个行政罚,一个刑罚 05/04 21:22
9F:推 CRAZYGG: 这些都应该在文创法子法规范吧,哪有人在母法写那麽清楚 05/04 23:35
10F:→ CRAZYGG: 。 05/04 23:35
11F:→ buddygirl: 母法的立法理由应该要写清楚 不然没有意义 适用困难 05/05 00:56
12F:→ buddygirl: 毕竟很多法律都只有母法就没後续了 05/05 00:57
13F:推 suba1121: 我觉得最佳的方法还是实名制 但是太少艺人会这样做 05/05 02:07
14F:→ suba1121: 虽然实名制可能还是有漏洞 但是相对性的票会好买很多 05/05 02:07
15F:推 singing333: 买个票还要拿出身分证实名一下~不推~太不自由民主惹~ 05/05 09:13
16F:→ singing333: *.* 05/05 09:13
17F:推 tomidada: 检举人要能够举证检举 [以不正当方式购买艺文表演票券] 05/05 10:24
18F:→ tomidada: 感觉有点困难。 05/05 10:24
19F:推 tomidada: 要全实名制确实限制性太高,票卷售出後会有流通也是正常 05/05 10:31
20F:→ tomidada: 的,或许可以鼓励或建置相关原价转让平台,有正常的平台 05/05 10:31
21F:→ tomidada: 管道,多少也是对黄牛有抑制效果。感谢年年都有幻兽平台 05/05 10:31
22F:→ tomidada: 。 05/05 10:31
23F:→ sallyke: 总算是个开始 05/07 16:02
24F:→ YuenYang405: 国外的平台一样罚不到 05/11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