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ce (王牌)
看板MenTalk
标题[公告] q10水桶
时间Sat Feb 14 19:50:09 2015
┌─────────────────────────────────────┐
│ 文章代码(AID):
#1Ktich8- (MenTalk) [ptt.cc] Re: [讨论] 新北市说自己台北?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enTalk/M.1423886763.A.23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70 Ptt币 │
└─────────────────────────────────────┘
有木有在座各位很容易被煽动的八卦?
这位公主就唯恐天下不乱
成天想引起话题
各位就乖乖的上钩是怎样
嗯,这篇钓出不少精障
---
1.2违反下列事项者禁言7日,累犯禁言30日~永久及退文。
(2)闹版文、挑衅文,由版主裁量,视情节删除并退文。
---
1F:→ shukevin: 因为精障就不允她发言,这点我不能同意 02/14 12:19
这种发言真的是屁孩了,没出过社会,没见识过精障恐怖之处
#1Kl9UqT9 (MenTalk)
2F:推 motoman: #1Ktich8- 板规1.3 公然侮辱特定板友02/14 12:14
3F:→ motoman: 板规1.3.2 三项要件皆符合 另外原PO推文回文挑衅02/14 12:22
4F:→ shukevin: 补充楼上,他辱骂本人屁孩和哑巴02/14 12:27
经当事人检举成立
---
1.3.1 违反下列事项者禁言60日、累犯禁言90日~永久并退文。
本则事项为当事人检举乃论。
(1)公然侮辱特定板友。
1.3.2 下列为公然侮辱特定板友构成要件,实际执行状况以个案论,版主裁量权为准。
(1)公然:不特定或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之状态,不以实际上果已共见共闻为必要。
(2)特定板友:侮弄辱骂特定id,方违反本版规。例如以粗鄙言语,向特定id辱骂 。
(3)单纯对於他人不礼貌之行动或言词,或是疏忽而不尊重他人,与本罪之行为不相当;
然而此些行为有时与侮辱行为不易区分,应就案情整体判断。
---
合计水桶67日。
---
2/15
依据板规1.2(2)
与b板主确认板规设计後,追加处分,原文退回。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41.84.7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enTalk/M.1423914613.A.2C6.html
5F:→ pusufu: 爽 在那自以为4 02/14 19:52
6F:→ motoman: 可恶没退文 02/14 19:53
但这个版本是B板主改的
我不太清楚他这样设计算是能退还是不能
所以先判水桶,等问过他之後如果意思是不必累犯也能退可以
在改判。
※ 编辑: FinalAce (220.141.84.75), 02/14/2015 20:00:54
7F:→ fukyou: 别理他了 02/14 19:59
8F:→ fukyou: 一个巴掌拍不响 越理他 他越欺负人 02/14 19:59
9F:→ fukyou: 为什麽没事那麽喜欢欺负人 02/14 20:00
10F:→ pusufu: 真DER 开无视 02/14 20:00
11F:→ pusufu: 希望公主不要被影响到 02/14 20:00
12F:→ nnkj: 我本来只是恶作剧的问 没想到演变成坑 02/14 20:01
13F:→ fukyou: 那个人发文 有没有内容我是不知道啦 但是他没有污辱别人 02/14 20:01
14F:→ pusufu: 就算他发废文又怎样 轮不到他人身攻击 02/14 20:01
15F:→ fukyou: 至少他没有去践踏别人 而有些人的行为 只是非常下贱 02/14 20:01
16F:→ fukyou: 不知道什麽叫丢脸 没照过镜子 02/14 20:02
17F:→ pusufu: 真DER 02/14 20:02
18F:→ nnkj: 演变成坑也是那位的回覆自找的 02/14 20:03
19F:→ pusufu: 还是我的小法克好 02/14 20:04
20F:推 lote1552611: 没跟到 可恶 02/14 20:08
21F:→ motoman: 如果不确定就是跟B大讨论後再追加 刚上任如果刑度拿捏不 02/14 20:09
22F:→ motoman: 准 判差了 容易惹民怨 (认真 02/14 20:10
23F:推 aidaP: 推 02/14 20:10
24F:推 pusufu: 再推一次 02/14 20:14
25F:推 forsakesheep: 说发废文我也常做啊,怎麽没人说我是精障? 02/14 20:35
※ 编辑: FinalAce (220.141.84.75), 02/14/2015 20:40:19
26F:推 slcgboy: 有精神障碍备说精障应该还OK 没有却被说的话是告诉乃论 02/15 03:44
27F:→ emip: 正常来说 版主不会公开说不知道另一个版主的设计吧.. 02/15 08:37
28F:→ emip: 是不是先统一一下对外口径阿 02/15 08:37
坦白说我也是没看过有板主这样说的
但...我自己是觉得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我就真的不太清楚,也不用硬撑,大方承认就好啦~~~
※ 编辑: FinalAce (223.137.149.69), 02/15/2015 08:43:52
※ 编辑: FinalAce (223.137.149.69), 02/15/2015 08:53:08
29F:→ emip: 知不知不需要你版主出来承认吧 你们是版主群捏 02/15 09:01
30F:→ emip: 连你们意见都不一致的话借问一下版众要听谁的 02/15 09:01
就是还不确定所以先只判水桶
请问过B大後就达成共识啦~
这样不会让版众无所适从吧?
※ 编辑: FinalAce (223.137.149.69), 02/15/2015 09: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