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ce (王牌)
看板MenTalk
标题[公告] clot0204水桶 板规4(改判无违规)
时间Wed Mar 11 22:08:1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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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L03ws2Y (MenTalk) [ptt.cc] [讨论] 认真 │
│ 文章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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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篇文章值 1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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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outu.be/hbfQ********
此连结中内含他人露脸影片、照片。
4.禁止任意公开他人水球记录、信件、照片、个人资料等
违者退文并水桶30日。
4.1.如徵得本人同意则不在此限,但内文需注明
clot0204水桶30日,原文退回。
经clot0204板友站内信说明,此连结内对象为公众人物。
故改判无违规。
clot0204解除水桶限制
退文取消部分已向帐号部提出申请,
造成clot0204板友不便,深感抱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4.133.9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enTalk/M.1426082898.A.24E.html
1F:推 lote1552611: 太扯了 哭哭 03/11 22:08
2F:嘘 LiuLance: 乾0粮又没有废文可以看了啦 03/11 22:08
3F:→ ferminyu: 一次又两大神,哭哭 03/11 22:09
4F:→ lote1552611: 超级我要改过向上惹耶 03/11 22:09
5F:嘘 ArtofLife: 这我就不认同王牌了,为什麽公开的水管连结也桶? 03/11 22:09
试想一下,如果有个板友的脸书没设定权限限好友可见。
被人贴出连结,算不算公布他人个资?
同里,水管影片亦同。
4.4.公众人物之公开相簿、网页,不在此限。
这是排除条款,除非是公众人物。
6F:→ lote1552611: 给个机会好不好QQ 03/11 22:09
7F:推 PooBBBBB: 又入桶惹 03/11 22:10
8F:→ lote1552611: 来去刷牙 03/11 22:10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2:14:22
9F:推 snakelalala: 笑了XD 03/11 22:11
10F:嘘 OyAlbert: youtube的公开连结为何有这条适用? 03/11 22:13
11F:→ OyAlbert: 那以後不就都不能贴某女星或男团的影片了吗=.= 03/11 22:13
4.4.公众人物之公开相簿、网页,不在此限。
请看排除条款
12F:→ yyaa: 这不是公开的吗!?还我超级我啊 03/11 22:13
13F:→ ArtofLife: 明显这是球员打比赛的剪辑影片,公开连结,作为宣传观 03/11 22:14
14F:→ ArtofLife: 赏用,为何不能讨论? 03/11 22:14
你说的这值得思考,如果说职篮球员算公众人物的话。
那大专、高中、国中、国小的球队。
哪种程度才算公众人物?
嗯这真的是需要界定清楚,有啥好建议?
15F:嘘 LiuLance: 薏仁本就是公开的,这种很自由心证der,但没废文我就是 03/11 22:14
16F:→ LiuLance: 要嘘 03/11 22:14
17F:→ ArtofLife: 请问公众人物的定义? 03/11 22:16
常常出现在公开场合或电视、报纸媒体中的人物。如政治人物、影视人员等。
18F:→ OyAlbert: 我不明白你的明白 公众人物的界定很模糊 举例来说 4X猫 03/11 22:16
19F:→ OyAlbert: boyo qn 算不算公众人物? 03/11 22:16
照我来看不算。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2:19:42
20F:→ OyAlbert: 如果算是为什麽? 小有名气? 03/11 22:17
21F:→ ArtofLife: 这是国中联赛的球员介绍剪辑/影片,分享算侵犯个资? 03/11 22:17
22F:推 imsmallgood: 上次mokai 也是贴超级我自己贴在版上的连结就被桶了 03/11 22:18
23F:推 OyAlbert: 如果他贴的是某人隐藏不公开的连结 那桶他我能理解 03/11 22:19
公开的连结、图片、影片。
只有本人可以自己公开阿!
除非是公众人物。
不然我曾经贴张照片在PTT,以後任何人都能转贴我照片了吗?
这明显不合理对吧?
PTT公开板面的文章也是公开的,未经同意转录算违规。
也是差不多的道理。
24F:→ imsmallgood: 如果这个不算 那之前mokai复制超级我自己贴在版面上 03/11 22:19
25F:→ imsmallgood: 的公开资料被桶假? 03/11 22:19
26F:→ OyAlbert: 可是他PO这种公开未设限的 因为这条被桶 我不懂 03/11 22:19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2:21:41
27F:→ lote1552611: 同意楼上 这个影片搜的到的没有设定不公开的说 03/11 22:20
28F:→ lote1552611: 因为是敲击我本人不同意<<<<这样?! 03/11 22:20
29F:→ OyAlbert: ㄟ王牌 如果公众人物照你定义那就变得非常狭隘了 03/11 22:21
嗯对,在我看来是这样没错。
30F:推 imsmallgood: 那我就请问嘛 mokai上次贴超级我自己贴在公开版面 03/11 22:21
31F:→ imsmallgood: 的图 就被水桶是? 03/11 22:21
32F:→ OyAlbert: 这"常常"两字太自由心证 假如我今天贴一段街头艺人表演 03/11 22:22
33F:→ OyAlbert: 他没上过电视报章媒体 即使他是公开小有名气的也不行耶 03/11 22:23
如何得知小有名气?
有个人网站或部落格之类的吗?
关於:公众人物的判定板规真的没订清楚。
需要大家集思广益一下。
有没有什麽好建议?
34F:推 imsmallgood: 超级我有取得这个人的同意? 该影片本人拍个证明 03/11 22:24
35F:→ imsmallgood: 授权超级我 贴这网址的影片 记得影片中要出示证明 03/11 22:24
36F:→ imsmallgood: 身份文件 如果贴的出来 我自请水桶两个月 03/11 22:24
37F:推 ArtofLife: 楼上能低调一点? 03/11 22:25
38F:→ ArtofLife: 别以为大家都没眼睛... 03/11 22:27
39F:推 imsmallgood: 我就提过了 版归很严 严到有人检举就必中 只要版主 03/11 22:28
40F:→ imsmallgood: 开了先例 03/11 22:28
41F:推 OyAlbert: 嗯... 我觉得这件有再议空间 首先 这位同学有上过新闻 03/11 22:28
我是不知道这个同学是谁,如果有上过新闻。
我觉得可以算公众人物。
除非只是个受访的路人民众那种上新闻,那不算数。
42F:→ OyAlbert: 第二 这影片是剪辑 如AR所言算一种对外宣传的手法 跟非 03/11 22:29
43F:→ OyAlbert: 经本人同意转文、PO图有相异之处 03/11 22:30
这是谁剪辑的阿?
哪个公司还是单位?
因为毕竟水管影片有时候被移除
也会附注:未经授权
所以不见得是公开连结就可以任意转贴,我是这样觉得。
44F:推 gbcowandy: 又怎样了,哈哈 03/11 22:30
45F:→ OyAlbert: 第三 这条板规可能要麻烦王牌三思要件 这比刚刚桶凯文的 03/11 22:31
46F:→ OyAlbert: 还模糊 03/11 22:31
嗯...我沿用之前的觉得这条很重要。
可以保障使用者不会被随意公布各资或对话。
没留意到公众人物排除条款的定义不明。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2:34:55
47F:→ OyAlbert: 有个人粉丝团+上百上千追踪的算小有名气吧XD 可是你我却 03/11 22:33
48F:→ OyAlbert: 不见得会知道他/她阿 03/11 22:33
49F:→ OyAlbert: 公众人物我想想等等发一篇建议吧 03/11 22:33
有粉丝团的话我会认为这算公众人物无误。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2:35:16
51F:→ lote1552611: 水管剪辑的应该是学校那方面的单位 03/11 22:36
52F:→ lote1552611: 因为里面有多位学生的剪辑影片 看学长给的加油片段 03/11 22:37
请问这是啥网站?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2:38:11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2:41:59
53F:推 LiuLance: Yeah!! 03/11 22:40
54F:推 lote1552611: blog 03/11 22:41
55F:→ lote1552611: 为啥突然暗掉阿?! 03/11 22:42
谁的部落格?
喔喔原文是我上色的,因为改判了。
原判决取消但是留着看。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2:43:33
56F:→ lote1552611: 那位学生的阿 里面有几百个follow 03/11 22:44
他自己的部落格没办法依此判断是公众人物
毕竟谁都可以有。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2:46:09
57F:→ lote1552611: 然後还有不少报导有他说.... 03/11 22:46
嗯新闻报导我看过了,所以改判了。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2:46:25
58F:推 miler22020: QQQQQQQQQQQQQQQQQQQQQQQQQQQQQQQQQQ 03/11 22:53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2:57:55
59F:推 OO2: 快公开道歉啦 你今天发超多水桶文可以用成一篇吗 03/11 23:10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3:20:15
60F:推 Lailungsheng: 为什麽他的帐号多人使用查询没下文? 03/11 23:45
我也很好奇...小组长是有送去帐号部的。
不过站长还没回文就是了。
所以这样算是还没判定出来吧@@"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3:46:31
61F:→ lote1552611: 因为那个帐号退注了 03/11 23:45
不是,我申请的不是多重帐号查询。
而是共用帐号查询。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3:47:05
62F:嘘 clot0204: 察啥这只都我在用的没啥好茶的 03/11 23:49
63F:→ lote1552611: 喔喔 这个帐号据说是他哥不用换他用的阿 03/11 23:50
64F:→ lote1552611: 这样没有算共用吧?! 03/11 23:50
不管他用他哥的,还是他哥用他的。
都算是阿!因为站规明定帐号不能转让。
65F:推 Lailungsheng: 这里的衍伸问题是,退注帐号被永桶,那分身是无罪? 03/11 23:52
66F:→ Lailungsheng: 还是? 03/11 23:52
目前已经没有板友是永桶状态了,重审完毕了。
所以没这问题。
就只有"水桶中使用分身发文"
这问题。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3:55:15
67F:→ Lailungsheng: 不是公用,就是分身啊,都是死,懂? 03/11 23:53
68F:→ clot0204: 没ㄟ奇时这只一直是我在用之前说是我哥在用 03/11 23:53
69F:→ clot0204: 只是嘴炮而以 03/11 23:53
其实你superme那个帐号水桶中。
你开这只来发文的话,会违反8.2的。
就跟鲁叔那公告一样。
70F:推 lote1552611: 可恶 亏我一直都相信你 03/11 23:54
※ 编辑: FinalAce (36.224.133.91), 03/11/2015 23:56:35
71F:推 ProductionIG: 可恶你怎麽没顺利桶掉喇 03/12 00:34
72F:→ FinalAce: 由於申请消退文,clot0204板友已经因为注册资料异常被 03/12 13:32
73F:→ FinalAce: 站长顺手退注了... 03/12 13:33
74F:推 purin275: 超级我又挂啦 03/12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