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T1077 (风之谷卫鹰)
看板Militarylife
标题[公告] 关於 〝对版主的一些意见〞之讨论串
时间Sun Jan 28 21:19:44 2007
这个讨论串老实说,一开始就是针对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版〞,
既然是对人,那不如请走比较实际的方式〝罢免〞,
把军旅版还是回归主要的军旅讨论吧!
罢免相关的规定如下(
幸福生活趣组务版 看板《L_HappyLivin》)
<删除版主>
1.若为自愿退位,於小组组务版提出申请。
2.若非自愿退位:须先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罢免连署,基本连署门槛为50人。
1>禁止multi-id连署。
2>连署时间满七天发起人方得於小组组务版提出申请。超过连署结束时间四十
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不得提出申请。
3>提出罢免连署者,需在开始连署一小时内於该看板及小组组务版上告知进行
罢免连署中。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
4>版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建议连署者自行存证)
5>发起人须符合资格 上站500/发表200 注册时间满一年。
连署有效票改为 上站300/发表100 注册时间满半年。
6>罢免原因需确实填写,并由小组长审核。经小组长审核後若判定为非有效
之罢免原因,经群组长同意後该罢免连署无效。
7>罢免连署之票数及理由之审核由小组长负责。
8>罢免连署中凡因任何理由而连署无效(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取消)者,
其发起人於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连署,若
经查利用分身ID发起连署,则该连署无效,且将建议站方予以适当之惩处。
9>若罢免连署未通过,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对相同
之版主提出之罢免连署视为无效。
10>被连署罢免期间,该版主不得提出新增版主之申请。
11>提出申请後,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五天。
我帮你们找好了,要做就去做吧,
没必要一直吵来吵去的吧!
要吵~你们来这篇推文来吵!我不会管你!
我会置底一周
再开文章讨论的话以战文处理
版规第二项第四条
4. 笔战文,挑起战火者,停权 30 天.参与者不作处置
全部讨论串删除收到讨论区
仅留下前版主的解释以及道歉文(这两篇锁文)
Z=>32=>13
=>争论集=>对版主的一些意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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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旅生活讨论版 │ ┐ ▲ ┐ ┐ ┐ │0128
│版 主◥◤┘▊▎ ┘ │ │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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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_SIRIUS 国王 Σ 天 狼 星 >住在天狼星上 [pp10086]
vot1077 天鹰 ◎风之谷 vot1077
我的PTT2个版喔!
http://www.wretch.cc/album/vot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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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0.153.7
※ 编辑: VOT1077 来自: 220.130.153.7 (01/28 21:33)
1F:推 wtchao:还没停喔..忙了好几天没来看了说.. 140.112.52.210 01/28 22:25
2F:推 wwwptt:照你逻辑 那某人应该自己申请退位 不是吗 59.116.32.73 01/28 22:40
3F:推 ysdt:快下台啦 140.112.5.31 01/28 22:51
4F:→ wwwptt:自己不退位 放话叫人罢免 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59.116.32.73 01/28 22:52
5F:→ wwwptt:就某人自己退位 其他护卫队闭嘴 简单省事 59.116.32.73 01/28 22:53
6F:→ wwwptt:要做不做而已 废话不必多言 59.116.32.73 01/28 22:54
7F:推 uk109:搞的好像PTT是版主开的,说话真不客气.... 61.64.174.21 01/29 17:37
8F:→ uk109:我是路人,只盼军旅版回复平静..永远中立... 61.64.174.21 01/29 17:40
9F:→ uk109:版主是军中派的吗?...........作风感觉有像 61.64.174.21 01/29 18:19
10F:推 VOT1077:抱歉~我不是军中派任版主的喔! 220.130.153.7 01/30 03:11
11F:→ VOT1077:我退伍很久了!!XD 220.130.153.7 01/30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