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anoboy (人还挺多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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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手机遗失遭侵占(破案了!!!)
时间Wed Mar 25 23:21:43 2015
晚上忙完了,在此回覆一下我看到的疑问。
(一)原PO手机什麽款?Android可以设定自拍上传吗?
我遗失的是htc butterfly s,所以Android手机也可以设定云端上传的
我的情况是设定拍照後自动上传Dropbox,所以遗失後还可以取得相片。
(二)如果手机三天前就送到警察局,为何警察却不通知你??
很好的问题,我也很想知道,当我从侵占者口中知道三天前就送交派出所时
我也随後打电话给警察,询问既然知道失主辛苦查缉这麽久,为什麽不立刻通知我?
各位!如果三天前就马上通知我,我根本不用跑这一趟耶!
警察的回覆支吾其词,我是真的听不懂重点,不过案子既然破了,我也真的懒得追究了。
不过各位可以自己想想,当初一再表达无法侦查、该怎麽查的警方,
终究受不了我和记者烦人的压力来现场侦查,
想不到真的马上就找到侵占人住处,手机也乖乖缴回,
如果你是警察,会很想通知我,还真的这样就找到了吗。。。
(三)为何要轻易跟侵占人和解?
在协调过程中我了解到侵占人的职业,是属於低学历知识背景的体力活
身家背景、生活型态都单纯
而且他并没有恶意清除所有手机设定,导致我能透过云端照片找到他
故认为他并不是恶意机巧之徒,
也愿意相信他没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判断此事严重性,
故而决定和解并且仅进行小额求偿。
有些人觉得这样是小偷,不应该原谅,
其实他这样的行为法律上是侵占遗失物罪,也不是窃盗,还是有差别的,
而且我也想到,我小时候也会捡到钱就买糖果吃了,
国中也会捡到笔就自己用了,
说实话,如果没有长大後常常接触这些法律资讯,
我也会觉得捡到就用没什麽,所以我才愿意相信他没有恶意。
法律并不是完美的,有时候法律也会给予民众不公平的对待
(就像通保法居然不准警察帮我调通联记录查案)
运用法律帮让自己的利益极大化,却不管别人的死活
虽然是法律允许的,但却不是我的个性,所以我愿意在这方面做个让步。
(四)通保法规定警察真的无法查不应责怪/一点小事也要找人施压是否合理
或许我原文表达不够清楚
此案我会对警察办案不满完全不是因为通保法,原文(3)就有提到,
当警察表示通保法导致他们无法调阅通联记录,
我事後查证属实,就完全体谅警察并接受,并思索其他破案方式,
我知道警察依法行事,更认为法律的问题有本事就应该去对立法者开炮
只会对基层员警谩骂他们必须做的事情,是很没用的行为。
至於有人觉得这种为了一点小事,
不断陈情要求警察努力侦查,
感觉太浪费社会资源,
我必须要澄清,
我也不认同浪费过多社会资源只为成就自己一点小利益。
正因为不希望浪费警察太多资源,
所以我自己做足了功课蒐集了完整破案的线索,
就是希望辛苦的警察能花最小的力气帮我处理这个小案子,
把他们的资源放在更多重要的事情上面,
想不到他们连一点小事都不愿做,才让我非常愤怒!
各位可知我提供多少清楚的线索给警察了吗?
我举其中三项说明
(1)清楚侵占人样貌(参考图)
http://ppt.cc/uSvE
当地是物件单纯、格局清楚的单纯社区,人来人往都很稀少,
大楼采管理式,管理员或住户彼此都常会见面,
只要拿照片到当地问一下,很容易会有线索。
事後证实,我到当地询问一个阿姨他就说他有印象,固定什麽时间出现在哪里。
(2)地图定位(参考图)
http://ppt.cc/buYM
我从上传相片发现GPS定位,然後就用Google地图,
把侵占人位置都直接定位出来给警方,他们只要按图前往即可,
根据我的经验,GPS误差大约20公尺左右,换句话说,
以定位点为圆心20公尺的圆形范围内就是目标,
再扣掉非住宅区域,范围缩限得非常非常小了。
事後证实,侵占人住处仅距该定位点10公尺处。
(3)阳台特徵(参考图)
http://ppt.cc/TUJk
A.铁窗纹路:我在台北就先用GOOGLE街景查询过,当地住户铁窗
样式皆不尽相同,而侵占人阳台铁窗纹路更是特别
实地走访必能一眼看出住处。
事後证实,我就是靠这个快速找出侵占人住着。
B.阳台景色:阳台看出去为白亮天空,显见旁边并非高楼,
即可排除掉旁边是高楼的住宅,缩小侦查范围。
C.机车大锁:阳台铁窗上挂有机车大锁,现场直接判断即可看出。
事後证实,我也是靠这个快速找出侵占人住着。
D.绿色树木:阳台看出去隐约可见下方有树木,根据经验住宅区
树木通常在3F以下,照片可看到树木,判断住户应为
3~4F
事後证实,住户为3F。
换句话说,为了找到我的手机,我已经自己侦查了95%的线索,
以上面几乎送分的线索来看,
只要心智健全视力正常的人,到现场都可以轻易"看到"侵占人住处,
受过专业办案训练的警察都还说无法查,查不到,
若不是刻意推托,那就是极其无能,不管是哪一个,都令人不能接受!
今天警察局不是办了我的案子就关门了,
明天他们还会侦办其他窃盗案、谋杀案、性侵案、诈欺案等等,
警察受过专业训练,拿纳税人的钱负责查缉案件,执行公务,
今天民众都费尽心思让他们轻松查案,还把民众当白痴,
若不是我真的直接前往台南查案证明有多简单,
警察还真的这样继续唬烂我很难查。
如果我不去反应这件事,
那又会有多少原本可以简单侦破的案件被白白呼拢过去
我会非常生气并不断陈情申诉的理由就在此,
绝不是故意想要浪费社会资源以满足自己一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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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inaeatshit: 所以我捡到手机宁可放在原地让车压烂 我也不会去看 03/25 23:27
2F:→ chinaeatshit: 手机里的联络人找失主 免得不小心被告 03/25 23:27
3F:→ pianoboy : 是啊,这就是法律滥诉过头的後遗症 03/25 23:28
4F:推 chunyulai : 不过事实上 已经太多外国人跟我说过 台湾丢东西有 03/25 23:29
5F:→ chunyulai : 太多好心人愿意帮你了 03/25 23:29
6F:→ chunyulai : 不用把台湾想的这麽不堪 离滥诉还差得远 03/25 23:30
7F:推 Yaiba : 其实我比较好奇是如果你没下去 你手机找的到吗...XD 03/25 23:30
8F:推 chinaeatshit: 应该是找不到的 遗失毕竟不是刑案 没有破案压力 03/25 23:30
9F:→ chunyulai : 事实就是你遇到的是坏人 别再欺骗自己了 03/25 23:30
10F:→ Taipeifree : 支持原po的作法,给对方改过的机会没什麽不好 03/25 23:36
11F:→ Taipeifree : 有太多案例是小贼进监狱进修之後变大盗 03/25 23:37
12F:推 helwl : 原PO不找记者不找市长,当再好的福尔摩斯,还是被吃案 03/25 23:38
13F:→ Brown1010 : 路上东西本来就不要捡,那怕是被车压坏都别捡,这 03/25 23:39
14F:→ Brown1010 : 不是什麽好心的行为,东西在原地主人自己会去找, 03/25 23:39
15F:→ Brown1010 : 有时候被所谓的好心人捡了反而难找,路不拾遗啊! 03/25 23:39
16F:推 helwl : 我会捡耶,下一个捡到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归还失主 03/25 23:41
17F:推 fatdoghusky : 要捡要有第一时间送去警察局的准备 不然都很麻烦 03/25 23:42
18F:推 westwood0402: 原来是馒头人拿了你的手机 03/25 23:43
19F:→ pianoboy : XD 03/25 23:44
20F:推 helwl : 哪里麻烦?等失主打电话过来不就好了,我上次就捡到M8 03/25 23:44
21F:→ helwl : 一堆未接来电,回拨回去就好了,so easy 03/25 23:45
22F:推 shuiwuhen : 所以你的手机没上锁~@@!? 03/25 23:46
23F:推 helwl : 没上锁,手机没正妹图,是个中年男子 03/25 23:47
24F:推 alittleghost: 捡到手机,马上hard reset,然後送警局 等6个月再去拿 03/25 23:52
25F:推 coolcliff01 : 我捡过没密码的智慧型手机 直接翻通讯录打给他爸妈 03/25 23:52
26F:→ coolcliff01 : 还人家 案内这个人还很开心继续用好几天 你说这叫没 03/25 23:52
27F:→ coolcliff01 : 恶意...... 这跟小时候捡到钱拿去买零食有程度上的 03/25 23:53
28F:→ coolcliff01 : 差别耶...... 你人也太好 不过手机有拿回来就好 和 03/25 23:53
29F:→ coolcliff01 : 解也省得後续一堆麻烦程序 03/25 23:53
30F:推 helwl : 被拔sim卡还叫没恶意喔? 跟机车停路边被骑走差不多 03/25 23:56
31F:→ pianoboy : 被拔SIM卡?helwl大怎麽会知道被拔SIM卡? 03/25 23:58
32F:→ pianoboy : 我压根没提过这件事啊! 03/25 23:58
33F:推 gp03dan : 推 03/26 00:02
34F:推 helwl : 不拔的话会被你夺命连环call啊,好sim卡,不拔吗 03/26 00:02
35F:推 Yaiba : 不拔SIM卡 怎麽GPS上网... 03/26 00:03
36F:推 Yaiba : 所以看起来应该只有用WIFI在定位 没用到SIM卡 03/26 00:11
37F:推 ayasesayuki : 还好啦 有恶意的话 像我就直接还原原厂了 03/26 00:12
38F:推 Yaiba : 在室内GPS应该定位不到 只有WIFI定位应该也不准确 03/26 00:15
39F:→ Yaiba : 能精准到10公尺 他应该还是有放SIM卡吧 03/26 00:15
40F:推 medama : 推 03/26 00:17
41F:→ baozi : 就是标准乡愿怕麻烦而已 至於用有没有还原原厂来判 03/26 00:18
42F:→ baozi : 断更是可笑,他只是不知道该怎麽做(完美的侵占)的 03/26 00:18
43F:→ baozi : 乾净俐落而已,这次学聪明了,下次有机会他应该知道 03/26 00:18
44F:→ baozi : 怎麽做的更乾净(假如他还有脑子的话) 03/26 00:18
45F:推 sindy520 : 你确定你不转职开个侦探社吗?XDD真的超级佩服你的! 03/26 00:20
46F:→ sindy520 : 不只毅力行动力还有动脑,太厉害! 03/26 00:20
47F:推 helwl : 包子好酸,不过跟我想的一样 XD 03/26 00:22
48F:→ pianoboy : 呵呵,每个人想法本来就不一样啦 03/26 00:27
49F:→ pianoboy : 侵占到baozi大手机的人应该会很惨吧XD 03/26 00:27
50F:→ baozi : 我就是曾经一组Contax645一机四镜被这样摸走 气疯了 03/26 00:36
51F:→ baozi : 被我抓到一定告到死,最後当然没抓到,逼得我重买一套 03/26 00:37
52F:→ baozi : 120多花3X万,虽然是趁机转了梦想中的哈苏,不过想来 03/26 00:37
53F:→ baozi : 还是生气的要命,虽然也要怪自己粗心 03/26 00:38
54F:推 ducamao : 我只在道路遇到骑车手机飞出来...结果前面20公尺就 03/26 00:42
55F:→ ducamao : 有警察(远望 03/26 00:42
56F:→ hahaluck : 台湾人不错了 手机 钱包 跟钱 都有掉了忘记拿 旁边 03/26 00:46
57F:→ hahaluck : 陌生人提醒 才注意到的经验 03/26 00:47
58F:→ destroyfire : 要是我是你,花这麽多心思搞到最後却用一句没有恶意 03/26 00:53
59F:→ destroyfire : 带过,要是真没有恶意早就打电话连络失主了 03/26 00:54
60F:→ destroyfire : 宽恕是神的工作,不是人的工作 03/26 00:54
61F:→ pianoboy : 我的心思主要是希望拿回手机,惩罚人真的还好ㄟ 03/26 01:22
62F:→ pianoboy : 不过destroyfire大说得也有道理,上法庭我会问他 03/26 01:22
63F:→ pianoboy : 话说回来,destroyfire大的意思是从没宽恕过人吗XD 03/26 01:23
64F:推 helwl : 台南太远嫌麻烦很正常,反正手机都拿回来了 03/26 02:01
65F:→ helwl : 可是拔sim卡没恶意,听起来就怪怪的 03/26 02:01
66F:推 tsming : 这最好很难查,警察根本摆烂 03/26 04:00
67F:推 gogo3333 : 他下次还会再犯的 03/26 05:21
68F:嘘 bdbpzcatqpq : 没有不知者无罪这种东西 03/26 06:14
69F:→ bdbpzcatqpq : 要给他好好上个法律课 03/26 06:15
70F:嘘 BignoZe : 就是这种妇人之仁所以才会助长小偷泛滥 03/26 08:16
71F:推 narwhalgary : 认真推 03/26 08:29
72F:→ comit : 原原po这样还算怕麻烦的话 不知道什麽叫不怕麻烦了 03/26 08:40
73F:→ comit : 请假坐高铁住旅馆问路人 每一项我都觉得麻烦的要命 03/26 08:40
74F:→ comit : 而且原po的手机还不是最新的 03/26 08:41
75F:推 Yaiba : 对啊...二手的4500...有可能是男女朋友送的手机 03/26 08:55
76F:→ Yaiba : 或有纪念价值 再不然就是手机资料也很重要 03/26 08:55
77F:→ Yaiba : 再再不然 这是原则问题 拿的回来才是重点 03/26 08:56
78F:→ Yaiba : 我想如果我是原PO 有可能会做到一样的事情吧... 03/26 08:57
79F:→ Yaiba : 唯一的差别是...我是坐客运 然後可能会睡高雄吧... 03/26 08:58
80F:→ Yaiba : 顺便去高雄玩 嗯...其实台南也想去 03/26 08:58
81F:→ Yaiba : 啊...原po刚从台南回来 一定不想再去玩... 03/26 08:58
82F:→ Yaiba : 可恶...不想多花住宿钱... 03/26 08:59
83F:→ Yaiba : 我相信很多人拿回手机的感觉就是 03/26 08:59
84F:→ Yaiba : 手机都拿回来了 算了啦... 03/26 09:00
85F:→ Yaiba : 但手机拿不回来时是... 03/26 09:00
86F:→ Yaiba : → baozi : 被我抓到一定告到死 03/26 09:00
87F:推 jeff101234 : Y大的推文常常是一篇文章的量XD... 03/26 09:30
88F:→ baozi : 冏 怎会有人这麽单纯 所谓怕麻烦是 女朋友到手前 03/26 09:47
89F:→ baozi : 每天载20公里上下班也甘愿,追到同居後 1公里接上下 03/26 09:48
90F:→ baozi : 般也嫌麻烦,类似这样,懂? 03/26 09:49
91F:推 dauanptt : 这件事已经不是遗失,而是欺占。欺占是刑事案件,若 03/26 10:11
92F:→ dauanptt : 有损失,则又涉及民事。这是警方不处理,是可以告地 03/26 10:15
93F:推 GOLDCOW4721 : 真的很有智慧 03/26 10:16
94F:→ dauanptt : 检来侦办的。所以我认为最该指责的是警察,原本一件 03/26 10:17
95F:→ dauanptt : 小事,非得要变成大案件才好吗?到时候还要被惩处, 03/26 10:19
96F:→ dauanptt : 奇怪呢?! 03/26 10:20
97F:推 Yaiba : 我文会是一篇文章的量 但我文章会是N篇文章的量XD 03/26 10:25
98F:→ Yaiba : 推 03/26 10:25
99F:推 Yaiba : DAUANPTT大大是没说错 但重点是你没有"被告"啊... 03/26 10:38
100F:→ Yaiba : 在原PO和警察找到人之前 并不知道是谁拿的 03/26 10:38
101F:→ Yaiba : 如果不知道是谁拿的 那是什麽罪都没有用啊 03/26 10:39
102F:→ Yaiba : 如果今天原PO没有GPS和照片 只知道被偷用 03/26 10:40
103F:→ Yaiba : 後面手机就被还原了 那依然是一个"侵占罪" 不是欺占 03/26 10:41
104F:→ Yaiba : 但不知道是谁你连告都告不了...没明确"被告" 03/26 10:41
105F:推 sirotan1990 : 推 03/26 10:56
※ 编辑: pianoboy (36.231.22.3), 03/26/2015 10:59:23
106F:推 dauanptt : 连续打错,谢谢指正!我是说:不知可不可以告警方? 03/26 11:05
107F:→ dauanptt : 幸好此事以大事化小来了结。 03/26 11:06
108F:→ pianoboy : 我其实是比较想告警方渎职的 03/26 11:08
109F:→ pianoboy : 但现在还需要他们处理後续,看他们表现再说吧哈哈 03/26 11:09
110F:推 pddck : 推(三) 03/26 12:12
111F:→ Yaiba : 渎职很难判定的...不过以手机拿到三天却没找你来看 03/26 12:35
112F:→ Yaiba : 是有机会的 我还是那句...如果你没下去找是不是就.. 03/26 12:35
113F:→ comit : 上一篇有人猜 警察没通知是因为警察不知道是同一案 03/26 13:02
114F:→ comit : 若"送回手机"的人没说 他是被警察贴纸条才送回 03/26 13:03
115F:→ comit : 而只说捡到手机 那警察确实不知道两个是同一案 03/26 13:03
116F:→ comit : 当然也无从通知原原po 03/26 13:03
117F:推 Yaiba : 那有趣的来了...SIM卡放回去了吗... 03/26 14:08
118F:→ Yaiba : 手机没密码又可以开机打电话的话... 03/26 14:09
119F:→ Yaiba : 除非原PO去停话了... 03/26 14:09
120F:→ Yaiba : 也是满可能的 这麽多天没电话用不如花个300... 03/26 14:09
121F:→ cd0723 : 万一捡到的人..淘宝卖对岸... 03/26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