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cadyii (123456789)
看板Modchip
标题Re: 看看这篇文章
时间Fri Jan 29 23:24:10 2010
※ 引述《arcadyii (123456789)》之铭言:
: http://lawblog.ilf-tw.com/read.php/79.htm
: 因为在辜狗搜寻 第一个就是这篇 加上又有点道理
: 贴出来大家看看罗
: 着作权法第四章之一 真的让人难以释怀
: 我觉得这是比美国牛肉还严重的出卖国人权益
: 真的是一面倒的立法
: 对老一辈的人来说或许影响不大
: 但对於下一代 对网路文化依存度高的世代来说
: 第四章之一几乎是把他们脱衣扒裤然後丢到人群中那麽难堪
: 举例来说 你不小心转贴一篇欧洲某骇客破解某主机的文章
: 里面可能谈到一些核心代码的概念
: 那麽从80-2文义上来看 你已经提供资讯给公众
: 若不加以限缩解释 或以辅助标准来判断
: 可能就要去吃牢饭了
: 法院如果真的只做文义判决
: 那麽很遗憾的 80-2就是一款广域无差别屠杀兵器
: 我们的子子孙孙有很大可能都面临牢狱之灾
: 尽管他所做所为只是让营利事业少赚那麽几块钱而已
我PO这篇意不在战 所以特定人等挑衅我不再回应了
我要学云南柏
但希望大家能够小心 从法条的文字来看
或许指导别人改机的文章也是有危险性
实务很久以前就认为公众只要有3个人就是公众
我个人对着作权法第四章之一抱持极度不屑态度
甚至觉得有道德良心的司法人员 应该避免用这个法条来为难国人
处罚范围越宽广 执法态度就应更谨慎 法律解释上也是如此
这是法律人的灵魂 但是再讲下去就要引战了
总之 这种法律 请大家要懂得保护自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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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5.79.44
1F:推 RXCPU:其实我觉得你比较常在挑衅= = 别人指正却说别人倚老卖老... 01/29 23:31
2F:→ kokora:衷心期待原PO选立委把法条改掉 01/30 00:27
3F:→ kokora:只是说什麽避免用法条...不告不理告即应理原则都忘了吗? 01/30 00:27
4F:→ smallpuma:法律不单单只从法条的文字来看 01/30 09:14
5F:→ smallpuma:还有司法人员若是用道德良心来处理案件这样很可怕的 01/30 09:15
6F:→ smallpuma:真的越来越怀疑原PO是不是法律系毕业的 01/30 09:16
7F:→ smallpuma:执法态度本就该谨慎而不在处罚范围是否宽广 01/30 09:17
8F:推 final01:我真的不懂你PO的用意是啥? 说法律码感觉也外行 01/30 13:41
9F:→ final01:说HACK经验码感觉也没有 01/30 13:42
10F:推 satff:这样的意思看来猴子来袭要关站的日子不远了 01/30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