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dysseyelf (Formul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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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领队] 猎户溯训违反留守约定始末
时间Wed May 30 21:57:45 2012
※ 引述《findingtl (思思)》之铭言:
: 我是本队留守人,回应Jater
: 5/21(一) 18:00 审队伍留守人王思涵提醒登山口位於矿场内,宜事先询问可否通行,
: 领队田凯仁认为按纪录没有受阻可能,故无询问
: ---
: 5/25(五) C0 紮营於澳花国小,距登山口约半小时左右车程
: 5/26(六) 07:25 领队田凯仁按审队约定简讯通知留守人离开澳花国小
: 5/26(六) 10:00~11:00(时间被後来的电话盖掉了)
: 田to徐(1):田表示山难部长徐嘉鸿未接电话
: 田to王(1):因矿场炸山禁止进入,社外班底希望转进未审核之碧旦溪,
: 请求留守人指示。
: 留守表示宜先告知山难部长,但认为未经审核队伍不予留守,
: 且本队为溯溪训练,是登山社对外招生活动,
: 无论转社外或换路线都不恰当,建议带学员回台北,
: 社外班底去留则不过问
: 田表示全员先到南澳再与分散各车的班底进行讨论
: 王to徐(1):徐未接电话
: 王to田(1):请问情况,田表示尚在开车
: 田to王(2):与班底讨论决定转进碧旦溪,理由为
: 1)溯训没训练失去活动意义
: 2)社外班底与领队皆去过碧旦溪一次以上,对地形甚至比饭包溪熟
: 留守人表示无法联络山难部长,但拒绝此提议,拒绝留守
: 田表示转成社外,装备为向山社"借用"
: 留守人鞭长莫及,交代跟所有学员说明社外与社内的差异,
: 并重签切结书,所有学员打电话告知监护人并全数获得认可,
: 并希望安全下山还是告知
: 王to徐(2):徐还是未接电话
: 5/27(日) 11:30左右
: 王to徐(3):告知猎户溯训状况,
: 但徐表示手机没显示5/26未接来电两通...才知道这件事,
: 会将其列入期末山难会议议程。
: 16:42
: 田to王(3):简讯告知已下山
: ---
: 我个人觉得该检讨的事情:
: 1.猎户溯训经山难部审核留守,队伍因故未能走原路线,未依留守人建议撤退
: 2.留守人尝试告知但未及时告知山难部长,(两通未接但没有传简讯後续动作
: ,隔天才打电话)
: 我疑惑的事情:
: 若该队伍坚持走别的路线,留守人解除留守是否是最好的选择?
: 毕竟还是山下最知道人员状况的人,即使违反山难部规定完全没人顾还是最坏的状况吧?
: 我是新手留守人,希望学长姐多多提出看法
: (其他欢迎大家补充,以利讨论进行)
我觉得不留守是必要但是比较消极的做法。但是我觉得你更应该
要积极地站在山难部的立场去说服领队放弃将溯训转成社外队伍。
我觉得身为山难部成员应有更积极的思考与作为。
很多时候,我们社员自己觉得:转成社外队名义应该所有的行为都变成只跟我们自己有关
了吧!或是就算出事也都是我们自己负责!
但是实际若真有发生什麽情况,校方与社会常常并不会有跟我们自以为的一样认知。
我们是学校登山社团,除了对自己负责之外,也需要对学校负责。
就算学员们都重签了切结书和都打给家长取得同意
但是那个切结书保障或是保证的详细内容到底是什麽?
还有家长对於学员告知的资讯真的有确实了解?
在之前的山难检会议上就有提过不该用投票的方式来决定队伍走向
而应该以原则为准。
我们是活动的主办方,对於活动应该要持最谨慎的态度。
你同时也身为社长,更应该要积极考量到这样任意转变队伍是很不恰当。
至样擅改路线,牵连的除了最重要的安全问题
还有保险问题,还有强占社产使用的问题等等 你身为社长都应该了解个中重要性才是...
但你看起来似乎没有更积极的作为。
问题不在於是否没有通知到山难部长
也不在於是否在藐视山难部
而是领队的决策将队伍置身於较高风险之下
若有意外产生,再多後悔都无法弥补人祸
: 猎户溯训留守人 王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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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82.51
※ 编辑: odysseyelf 来自: 140.112.82.51 (05/30 22:01)
1F:推 keepon:旨价说得好,山难部与留守人,态度强硬是应该的,即使会 05/31 18:35
2F:→ keepon:伤了和气 05/31 18:35
3F:推 alupig:推+1 06/01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