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9951218 (尖酸但中肯)
看板NBA_Project
标题[救济] a19951218
时间Thu Jul 22 16:08:58 2021
申请人ID:a19951218
是否在水桶中:是
申请人被水桶的文章代码及欲救济之违规纪录:
水桶文:
#1QWnPLYS
原始违规文章代码:
#1QWNNp-5
申请人诉求:(例如「解除水桶」或「降低累犯次数」或「申请假释」)
解除水桶 降低累犯次数 申请假释皆申请
申请人是否完成「与板主沟通」:(请填「是」或「否」,不需举证)否
申请人是否完成「向小组长进行申诉」:(请填「是」或「否」)否
申请人理由:
该次水桶三项判决分别是3-5注音文,3-3硬限制以及3-12
想申诉之问题如下:
1. 3-5注音文的部分当时板规v6.2明确说明超过三个字予以警告一次,我没有被警告过却
直接算违规?
我承认未看清板规但第一次就直接判罚是否过当?而且我使用两个单字重复的注音文"ㄏㄏ"
这样是
算2x3六个字吗?
2. 3-3硬限制
现行版规已将烂这个字纳入软限制了,且当时看语意也知道我并无指定特定球员教练
,语意仅是清楚表达希望不要都把过错甩给别人,希望LBJ勇於承担失败。
3. 3-12 引战的部分我是想请教跟当时N版的立场不一致就是引战吗? NBA版是言论自由的
地方,应当
包容包括对球星正面的及负面的各式评价吧? 留言给出数据并清楚论述希望不要贬低队友
,请问
引战的定义为何?
以上,希望味丹大能协助检视,因为这样三犯导致後续水桶刑期过高。
也想申请能否假释,期间如有违规愿受累犯刑责,不得假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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