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imax (独怆然而涕下)
看板NCCU
标题Re: [连署]重要!!关於社团成立弊病与社团自救组织
时间Sat Nov 20 13:02:02 2010
建议你们可以再多说一点喔,
现场委员问过什麽问题,
你们的回答又是什麽,这样可以让大家更了解
救济管道的话
你们可以向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申诉
业务主管单位是学务长室,进去询问就可以了
就我的理解的话,按照「国立政治大学学生社团活动辅导辨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一款
本大学学生三十人以上联名发起,於每学期开学後三周内备具发起学生社团申请书、发起人
签名册、学生社团章程草案等相关书面文件,交由学生事务处转请学生社团评议委员会审
核。
按照该款,社评会有审核的权力,但是这个审核权只是就「开学後三周内备具发起学生社
团申请书」、「发起人签名册」、「学生社团章程草案」、「等」审核。除此之外,并没
有再赋予社评会任何审查的要件。
如果你们有将上列这些东西做到,基本上我认为社评会没有任何权限可以否决申请。就算
有,那也可以来争议此权限之适法性基础。(那就看他们怎麽掰出有这个权限噜)
附带一提,社评会有学生代表,代表们应出来说明一下
※ 引述《tbbhwinh (久我匡一郎)》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NCCU08_LawA 看板 #1CvMPem7 ]
: 作者: tbbhwinh (久我匡一郎) 看板: NCCU08_LawA
: 标题: [连署]重要!!学校关於社团成立弊病与学生社团权益自救组织成立说明
: 时间: Fri Nov 19 01:46:14 2010
: 大家好,我是法律三的徐佑昇,最近想成立一个新的艺术性社团。但由於学校规定
: 必须经由社团评议委员会通过後,始可成立社团。在缴出相关申请文件後,经历极为漫
: 长的等待後,总算盼到社团评议委员会的召开。在一连串的质询轰炸後,总算结束了,
: 但又是一次漫长的等待,最後结果总算出炉:
: 委员会评议不通过。
: 大家付出了那麽多心力,换出的却是这种结果,实在是令人遗憾。
: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我们向学校询问是否有救济途径,学校的答案,居然是再缴
: 交一次申请书,然後"下学期"才能再召开"一次"(换言之,就是申请社团成立一学期居
: 然只有一次!!!)显然程序上极有问题,亦不符合比例。同时,评议之委员只需投
: "同意"或"不同意",而且不须附上任何理由!!
: 换句话说,你的社团能否成立,完全就是凭委员们的个人心证与喜好,而且你无法知
: 道未通过的理由!!学校亦没规定有任何救济的管道!!一旦未通过,就只能摸摸鼻子,"下
: 学期"再碰碰运气!有很多很有创造性的社团就因此胎死腹中,毕竟没多少人有空再等到
: 下学期,甚至是下下学期!!
: 各位觉得这样合理吗??难道大学成立社团会比国高中还要困难??这已显然以某种间
: 接的方式压缩了我们学生(或身为一个中华民国国民)应有的宪法上的集会结社自由。
: 於是我决定与许多权益亦受到侵害的同学们,组成"政大学生社团权益促进会"。
: 未来可以替政大各社团向学校发声,争取该有的权益!
: 目前我已准备向学务长提出申诉,当然希望越多人站出来越好!
: 我目前的首要主张是:
: 1. 学校应订出有关社团评议委员会详细的审查标准,至少要有相当客观性的审查标准。
: 2. 社团评议委员会应审查的内容,应限於本身是否有违法、或与其他社团同名等重大
: 形式要件,不应以社团将来成立是否营运会有困难为前提来审查。因为社团废社、倒社
: 本就应该由社团本身负责,同时本就有相关的规定去执行,学校实不应该以此一理由(怕
: 社团会倒社)与其混杂而拒绝该社团成立。
: 3. 学生申请成立社团被驳回後,学生根本毫无申诉空间,只能再提出申请一次。理应有
: 相关的救济程序,如再加开临时会议等,让委员们能再阐述各自的想法,也让申请的同学
: 能够再有说明的机会。
: 4. 评议委员会审核结果应公布理由。
: 我在此热切的恳求,希望在过去、现在、或未来想要成立社团而受阻的同学们或因不合理
: 的社团评监的同学而使社团营运受阻的同学们,一同加入我们的行列吧!!毕竟团结力量大
: !!要让学校知道,我们政大人也是会挺身扞卫权益的!!!
: 真的很感谢大家百忙之中看完我们的诉求~
: 政大学生社团权益促进会 会长
: 徐佑昇
: 副会长
: 杨明勳
: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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