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braswin (品嚐音乐 耳听为凭)
看板NCCU
标题Re: [校园] 关於伊果剩一个月(调查心得)
时间Tue May 3 00:18:05 2011
前文恕删......因为会长引了我的话,所以我也稍微了解了这次竞标的过程
当然我不是委员,所以没办法去跟校方求证,但是我听到的内容却跟会长的文章吻合
不过意见却有点出入,就当给这次伊果事件的改革,做一点参考吧:
这次招标决标的过程最关键的不是委员的组成,而是决定得标者的规则采取「价格标」
也就是
「价高者得」,中间委员的审议只是决定有无投标的资格而已
然而,根据会长的文章,委员的审议不但没有开会,也没有请厂商口头说明,只是提文件
这样的审议其实徒具形式,也就是说即使这个委员审议
让学生委员过半数也没什麽效果
而且光拿一些文书资料,也没有讨论,很难把厂商刷掉
所以重点还是最後的的价高者得
价高者得在这种竞标给学生提供餐饮的摊位,在其他学校其实没有很常见
因为,
羊毛出在羊身上,他们投的价钱,最後势必转嫁到学生身上,最後就是学生都嫌贵
但是价高者得却对行政很方便,不但增加校方收益(因为价高嘛),而且承办人的公正性
也很难被质疑,因为是数字决胜负。
有些政府采购比较没有转嫁的问题,所以用价高者得很合理,但是本案真的不是很适合
就本人以前担任过两间学校关於承商的委员经验,还没看过
中正大学当年在综合教室想决定要提供便当给同学的厂商,是召开整个委员会多数决评之
而东吴大学则是将监督承商以及招标各成立承商督导委员会以及招商委员会各自分离
并规定两个委员会委员不得兼任以避免弊端
中正印象中当时学生代表大概半数左右,而东吴到目前为止承商督导委员会学生代表
仍旧超过半数
不过这次伊果事件,最可惜的是会长在审查厂商资格打分数的时候并不知道是这样的规则
该质疑的是
谁定了这个为了行政方便而便宜行事、牺牲学生权益的竞标方式
而现在已经跟新厂商签约了,所以可以说
已经回不去了(有违约、信保的问题)
如果要改革,真诚建议把整个招标、承商督导的过程定严谨一点
学生代表是不是一定要坚持到半数我没有意见,不过至少也要有相当影响力
当然学生代表也不单单只是开会而已,
在开会前也要把相关功课做足
该先资讯揭露的,先写在网路上也无可厚非,这样学生代表才有一定的民意正当性
这样学生参与大学自治程序才有意义
以上 如果因为我资讯错误而有误解 也希望能告诉我一下
法研所公法组二年级 毛顺毅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43.35
1F:推 Erotomania:推TA学长 05/03 00:34
2F:推 ARREAT:发起拒吃新的店好了 先放风声给学校参考参考 05/03 15:45
3F:推 reink1177:推! 05/05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