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using (trau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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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大学报》约访找错人 宅神、政大帮互杠
时间Sun May 8 15:44:45 2011
抱歉,外校看不下去忍不住想讲些话
我从邵法官事件就一直勉为其难的follow某人的讯息
到叶小妹案,如今的政大事件
(为何邵法官被某人冤枉可用FB搜寻 "支持邵燕玲法官"
http://ppt.cc/Cdwo,在此不赘言)
长期观察下来的心得是
某人的作为根本是利用A讨厌C、B也讨厌C的同仇敌忾心态
导致A认同B,显得自己十足有正义感。
现在乡民都讨厌记者,我不否认我也不太喜欢如今媒体生态
但把媒体圈搞成这样的至少不是现在的"在学者"
同样的套在这次事件,某人正利用 "乡民"讨厌 "记者"、 "某人"也讨厌 "记者"
来显得自己很有正义感。
(同样的可换为,记者媒体、废死、性侵犯、法律人)
仔细观察某人的fb就可得知,某人根本无论什麽事情
都用爱呀、正义呀、被害者很可怜、XX很可恶呀 开大绝来当挡箭牌
搞的每次想讲道理的人,"就事论事"的反驳他论点的人
都被批评成像很没良心似的。
po别人姓名或许法律上没有瑕疵没错,或许记者多少有过失在先
但把别人姓名po上去,纵使自己没有发表任何调侃言论
无可置疑的已制造了给五万民粉丝团嘲笑的机会
无论主观上是否具有犯意,就结果论而言。
若没有某人po文的作为,则不会导致政大名誉受损
至於某人有没有常做这种事情,去爬某人的facebook就可以得知。
或许有人会指责护航者言论失当,指责他们不应该去护航
但如果你们是他的同班同学、朋友
看到朋友被欺负被酸能不生气吗?
我想只要那位同学平常做人没太差,正常人都会想鼓起勇气上去护航。
举个比方
假设我们在路上看到有人欺负某人,群众说你敢帮忙我就让某人死的更惨
但我们还是忍不住出手帮忙。
事实是,无论我们有没有出手帮忙,他都会死得很惨。
难道这样就要归责於那些见义勇为的人吗? 为何不想想谁才是始作俑者。
或许有些护航者在自己的facebook上的言论有所不妥
但重点是,他们的言论也不构成"特定人"、"可推知之人"
也没去通知某人说: hi~我在facebook骂你喔!!
而只是单纯在自己facebook发泄情绪 (当然,我不认同这种阴人的行为)
没指名道姓也要被贴到粉丝团上供大家嘲笑
乡民就算了,请问某公众人物这是什麽心态?
是否为公众人物应有的气度? 印象中某人不是很倡导所谓 "言论自由"?
且我爬文大多政大护航者都很理性
为何要把少数不理性的人给放大到整团政大人?
甚至把一些不理性的非政大人也归类为政大人。
至少我还没看到有任何位政大生上去飙脏话
仅仅要求某人把名字去除,我想并无不妥。
或许有人会质疑,为何不是当事人自己去要求道歉?请求撤除?
请想想,如果当事人真的这样做
我想新闻甚至会闹得更大,当事人被嘲笑得更惨
有人一定会拿来大做文章,政大名誉只会更加受损
这种完全不可行的见解,自然没有讨论的价值。
就算没有那些同学上去护航,我相信,新闻还是照样报
当事人也不会比现在好受到哪去
不妨尝试着把自己想成当事人
如果今天大家自己名字校系被PO上去被五万多人嘲笑、调侃
而没有任何一位同学帮忙说话
是否有比较好受呢?
希望各位政大人能够冷静想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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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F:→ victor20229:压抑过的言论,有时候有些热情也很不错阿 05/08 23:31
20F:→ Zickler:看来某楼认为 只要不同仇敌忾声讨朱宅的 就是他的fans 05/08 23:56
21F:推 crystaltal:写得真好 05/09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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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F:推 HCracker:不觉得你好像忽略了你所谓「见义勇为」者的言论吗? 05/09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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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F:→ azurefish227:自己说的自己也做不到 你就没在利用没在骂吗 05/09 08:27
26F:→ azurefish227:只鼓吹情感认同又不能就事论事 你真的有看上一篇吗? 05/09 08:29
27F:嘘 skysmoker:先嘘:「被害者很可怜」,这就是你唯一拿来支持黄同学的 05/09 08:45
28F:→ skysmoker:的论点,完全是自打嘴巴。 05/09 08:45
29F:推 skysmoker:再推:我支持文中部分的论点,请多加油。 05/09 08:48
我从头到尾都并没提到该生并无过失
只是谈什麽是"比例原则"的问题,以及身为公众人物应有的道德良知。
至於被害者很可怜的部分
纯粹不齿某些人假藉正义之名,行沽名钓誉、群众暴力之实
更消费了被害者
举例而言
某人认为:性侵犯不应该只是关一关就好,该判死刑
反对者认为:杀人也判死刑性侵也判死刑,那为何不来个先奸後杀?
某人认为:你干嘛帮强奸犯讲话,你知不知道被性侵有多痛苦?你有没有良心呀?
(此类话术族繁不及备载)
这很明显的是为了自己沽名钓誉的行为而消费被害者
譁众取宠就算了,所作所为甚至可能会牺牲掉被害者的性命。
由於某人的行为值得诟病的地方涉到太多伦理学、法律上的detail
我举比较不严谨一点的例子,在此不赘言。
某些人想指责媒体生态可以明言,不必说"我有被害者求情喔>_^"
把自己的行为讲的冠冕堂皇,完全不懂反省自己是否消费了谁。
如果各位政大愿意花个三到五小时爬某人的文章
就能得知无论有没有该生的同学去版上护航
某人及其粉丝团绝对还是发挥创意,照样会有话说,政大也造样被消费。
你们会有政大因为该生和同学护航有所不妥的感觉
我认为算是沉默螺旋理论的一种效果
(应该是这样解释吧?我念理工科的,有错请高手指证)
简单来说某人的粉丝在该粉丝团当然会比较敢讲话
造成了弱势者保持沉默不敢吭声
导致越来越多人看到支持某人的那麽多
也逐渐觉得某人是对的,黑的也变成白的
现实社会中 止谤莫如无辩这种言论,只能放在写作文时用
被社会媒体声称为恐龙法官的邵法官便是太单纯坚持着止谤莫如无辩
导致至今仍无法洗刷冤屈
同样的,政大名誉也是如此
而这也就是我为何认为你们不应沉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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