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akei33405 (贵腐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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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大学报》约访找错人 宅神、政大帮互杠
时间Mon May 9 19:43:04 2011
※ 引述《trausing (trausing)》之铭言:
: 抱歉,外校看不下去忍不住想讲些话
: 我从邵法官事件就一直勉为其难的follow某人的讯息
: 到叶小妹案,如今的政大事件
: (为何邵法官被某人冤枉可用FB搜寻 "支持邵燕玲法官" http://ppt.cc/Cdwo,在此不赘言)
: 长期观察下来的心得是
: 某人的作为根本是利用A讨厌C、B也讨厌C的同仇敌忾心态
: 导致A认同B,显得自己十足有正义感。
: 现在乡民都讨厌记者,我不否认我也不太喜欢如今媒体生态
: 但把媒体圈搞成这样的至少不是现在的"在学者"
: 正所谓前述 利用 "乡民"讨厌 "记者"、 "某人"也讨厌 "记者"
: 来显得自己很有正义感。
: (譬如记者媒体、废死、性侵犯、法律人)
: 仔细观察某人的fb就可得知,某人根本无论什麽事情
: 都用爱呀、正义呀、被害者很可怜、XX很可恶呀 开大绝来当挡箭牌
: 搞的每次想讲道理的人,"就事论事"的反驳他论点的人
: 都被批评成像很没良心似的。
嗯~以三段论证来看,A讨厌C,B也讨厌C,并不能推导到A认同B
更不能推导到B利用A认同B来显得自己很有正义感
乡民讨厌记者是原本就讨厌,就算某人从世界上消失也不影响乡民讨厌记者这个事实
这之间没有逻辑关系,从下文来看,我想你是要强调群体氛围的渲染力吧
但这也不能某人比较有名就归在他身上,他的权威性不是来自他要大家相信他是权威
而是他的粉丝主动认为
我是认为遇到这种事,某人自然也有在他脸书上的平台抒发感想的权利
今天争议点只是在他直接把寄错人的邀请函直接贴上脸书这个行径
但後来却走调成瞎起哄的某人粉丝跟所谓护航的"政大帮"两边开战
已经跟两位当事人没有太大关系了
因此我是觉得这段比喻不太恰当
但从某人fb发言脉络观察下来得到你说的结论,这部分我就觉得可以接受
: po别人姓名或许法律上没有瑕疵没错,或许记者多少有过失在先
: 但把别人姓名po上去,纵使自己没有发表任何调侃言论
: 无可置疑的已制造了给五万民粉丝团嘲笑的机会
: 无论主观上是否具有犯意,就结果论而言。
: 若没有某人po文的作为,则不会导致政大名誉受损
这段我更不认同
第一:记者有过失在先这是很明确的事实
第二:就结果论而言,批评政大的是那群乡民,若没有那群乡民的作为,才不会导致政大
名誉受损,我觉得你搞错因果关系了。顶多就是有个"政大帮"的丁丁去踢馆还踢错字= =
某人呛你写错字了,也就这样,某人的言论跟政大到底有啥关系?
第三:"导致政大名誉受损"这是扣很大的帽子,我不懂哪里名誉受损了,访错人是事实
也不是污蔑,再来要说名誉受损,勉强算的话也是大学报或新闻系,跟政大名誉
受损何干,扣这麽大帽子,对当事人该生并不公平
: 至於某人有没有常做这种事情,去爬某人的facebook就可以得知。
: 或许有人会指责护航者言论失当,指责他们不应该去护航
: 但如果你们是他的同班同学、朋友
: 看到朋友被欺负被酸能不生气吗?
: 我想只要那位同学平常做人没太差,正常人都会想鼓起勇气上去护航。
说的没错,护航乃人之常情
人人有护航的权利
但这跟事理无关
: 举个比方
: 假设我们在路上看到有人欺负某人,群众说你敢帮忙我就让某人死的更惨
: 但我们还是忍不住出手帮忙。
: 事实是,无论我们有没有出手帮忙,他都会死得很惨。
: 难道这样就要归责於那些见义勇为的人吗? 为何不想想谁才是始作俑者。
: 或许有些护航者在自己的facebook上的言论有所不妥
: 但重点是,他们的言论也不构成"特定人"、"可推知之人"
: 也没去通知某人说: hi~我在facebook骂你喔!!
: 而只是单纯在自己facebook发泄情绪 (当然,我不认同这种阴人的行为)
: 没指名道姓也要被贴到粉丝团上供大家嘲笑
: 乡民就算了,请问某公众人物这是什麽心态?
这段的假设个人认为太假设了,请问跟此事件的类比关系在哪?
跟某人心态又有何关系,如果要从某人脸书过去发言的脉络
推论下来他是个常怎样怎样的人这ok
但要推到所以在这事件他也是怎样怎样,需要在此事件的事证
来证明某人这次事件也怎样怎样
但在我看来你只是把某人粉丝派当成某人,这两者之间总不能划上等号
没人说不能踢馆呀,只是要去踢馆当然要做好被反击的准备
踢馆踢的不好当然被反击反得凶
: 是否为公众人物应有的气度? 印象中某人不是很倡导所谓 "言论自由"?
: 且我爬文大多政大护航者都很理性
: 为何要把少数不理性的人给放大到整团政大人?
: 甚至把一些不理性的非政大人也归类为政大人。
: 至少我还没看到有任何位政大生上去飙脏话
: 仅仅要求某人把名字去除,我想并无不妥。
对呀原本就是两群乡民中的某部分人,没完全搞清事理就在互殴
只是一搓是某人的粉丝,一搓很爱校或可能跟当事人很好
又何必把那一搓粉丝当成某人,又何必把那一搓很爱校当成全体政大人
: 或许有人会质疑,为何不是当事人自己去要求道歉?请求撤除?
: 请想想,如果当事人真的这样做
: 我想新闻甚至会闹得更大,当事人被嘲笑得更惨
: 有人一定会拿来大做文章,政大名誉只会更加受损
: 这种完全不可行的见解,自然没有讨论的价值。
这段完全凭空而论了......不予置评
: 就算没有那些同学上去护航,我相信,新闻还是照样报
: 当事人也不会比现在好受到哪去
: 不妨尝试着把自己想成当事人
: 如果今天大家自己名字校系被PO上去被五万多人嘲笑、调侃
: 而没有任何一位同学帮忙说话
: 是否有比较好受呢?
: 希望各位政大人能够冷静想想。
你说的对
所以我也不反对护航
只是要护航也要找对对象呀!
护航护成那样两边都走调鬼打墙,这样还比较让我觉得名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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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skysmoker:再推:我支持文中部分的论点,请多加油。 05/09 08:48
: 我从头到尾都并没提到该生并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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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谈什麽是"比例原则"的问题,以及身为公众人物应有的道德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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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被害者很可怜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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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粹不齿某些人假藉正义之名,行沽名钓誉、群众暴力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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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消费了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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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例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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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人认为:性侵犯不应该只是关一关就好,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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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者认为:杀人也判死刑性侵也判死刑,那为何不来个先奸後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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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人认为:你干嘛帮强奸犯讲话,你知不知道被性侵有多痛苦?你有没有良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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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话术族繁不及备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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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很明显的是为了自己沽名钓誉的行为而消费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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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譁众取宠就算了,所作所为甚至可能会牺牲掉被害者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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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某人的行为值得诟病的地方涉到太多伦理学、法律上的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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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举的例子可比较不严谨一点,在此不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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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我认为你比喻的假设情境都太强
所以不懂你比喻下来的结论跟此事件的关连性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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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些人想指责媒体生态可以明言,不必说"我有被害者求情喔>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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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自己的行为讲的冠冕堂皇,完全不懂反省自己是否消费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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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各位政大愿意花个三到五小时爬某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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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能得知无论有没有该生的同学去版上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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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人及其粉丝团绝对还是发挥创意,照样会有话说,政大也造样被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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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会有政大因为该生和同学护航有所不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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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算是沉默螺旋理论的一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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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是这样解释吧?我念理工科的,有错请高手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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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来说某人的粉丝在该粉丝团当然会比较敢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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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了弱势者保持沉默不敢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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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致越来越多人看到支持某人的那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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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逐渐觉得某人是对的,黑的也变成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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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社会中 止谤莫如无辩这种言论,只能放在写作文时用
这是你的看法,绝对尊重
但我也要说,你没有看到其他可能姓
像上一篇的大大跟我,都偏向这只是後续发展走调的闹剧
唯一可以争论的就只有某人把整封直接贴上没把名字删掉这一个点而已
原本就只是件小事,两边当事人一边已道歉,一边说原本就没什麽事
这样不就结案了
你要用沉默螺旋来解释无妨
但要注意的是脸书上某人的粉丝板不是唯一的发言场域
不构成箝制言论的权威性,沉默螺旋的效应就不能作为一边人多一边人少的唯一解
不吭声不是因为被那群粉丝的人数吓到
而是就我而言,原本就不认同部分去踢馆踢很差的一小搓政大人
就算被那群粉丝吓到,不去踢馆,我也可以另开一个反某人粉丝板
让跟我有同样想法的人一起畅所欲言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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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社会媒体声称为恐龙法官的邵法官便是太单纯坚持着止谤莫如无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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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致至今仍无法洗刷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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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的,政大风评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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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也就是我为何认为你们不应沉默的原因。
同样,我认为你把两件事牵在一起的论证过於薄弱
看不到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
邵法官的事情牵涉更广:
现行法律制度~社会观感(这又可分为民众跟知识菁英等几个次分类)~这两个还可以连在一
起讨论东方传统法系跟西方法系的差异~现行媒体生态~民主or民粹政治......诸如此类
我随便都能提出五个层面,还不论次分类
我不认为这件小事可以跟邵法官那麽复杂的事情牵在一起类比
我也很同情邵法官的遭遇,但不能因此将很复杂的事情简约化
最後要强调一下,原本不是很想回,因为原本就是小事
闹大也要当事人同意,没经人同意就闹大对该生也很不公平
要谈邵法官或是某名人如何如何,请另开一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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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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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3.157.127
※ 编辑: snakei33405 来自: 118.233.157.127 (05/09 19:53)
※ 编辑: snakei33405 来自: 118.233.157.127 (05/09 20:02)
1F:推 KcIredor:你完全忽视朱在事发後的所为 重点就是朱明明收到道歉信 05/09 20:44
2F:→ KcIredor:还刻意继续让事件延烧(甚至还上谈话性节目?) 05/09 20:45
3F:→ KcIredor:你却说「後来已经跟两位当事人没有太大关系了」? 05/09 20:45
4F:→ KcIredor:难道都是乡民一厢情愿吗? 05/09 20:47
若说朱未制止粉丝的走调,这点我赞同朱有责任,我说与两位当事人无关,是两位当事人
确实都有共识结案了,那朱确实就後来的两搓人走调互殴,又下去战,但这跟原始事件要
分开,因为後来延烧事件不该再牵扯到记者该生
我对朱的认知就也是乡民一个,那乡民当然不代表正确
我无意帮他说话
要护航要战都可,但要搞清楚对象,别波及无辜,该生显然是低调的
另开一题去讲後来走调延烧的事件并不难呀
说到一厢情愿,原po说的集体氛围的渲染这点我颇为认同
只是差别在於我认为两边都有部分一小搓乡民是符合这种:
对抗氛围下的一厢情愿
5F:嘘 josints:纯粹说第一段的ABC根本无关逻辑三段论喔!哲学系有开逻辑 05/09 22:04
6F:推 josints:当作三段论也有可能作到 不过要把用词限缩到奇怪的地步 05/09 22:06
你不觉得你这两句前後有点矛盾吗
而且我是说以逻辑三段论来看他的推论是不成立的
另外我要学逻辑三段论也不见得要去选哲学系的课
认识我的人自然会知道我有没有在读书会不会基本的逻辑三段论
※ 编辑: snakei33405 来自: 118.233.157.127 (05/09 22:19)
※ 编辑: snakei33405 来自: 118.233.157.127 (05/09 22:27)
※ 编辑: snakei33405 来自: 118.233.157.127 (05/09 22:41)
7F:推 azurefish227:真的只能给推了 05/09 23:27
8F:嘘 victor20229:太理性了太厉害了 05/10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