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ghever (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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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消息] 政大学生会决定不参加2011同志大游行
时间Thu Oct 27 09:55:42 2011
不知道会不会被战文,还是PO了。
两年前,
我记得我是那个什麽都不懂的新任校代,
我是个因为拥有性别政见幸运以最高票当选的校代。
那是第一次,
在政大学生议会上第一次有人提案「以学生会名义参加同志大游行」,
那个人是我。
当年以近乎全数通过,仅一人反对压倒性通过。
很多人问我,
为什麽要去淌一个这麽大的混水?
去承担一个这麽具"争议性"的议题?
我笑了,
我想反问,
如果今天的议题是"政大学生会参加09年'异'性恋游行"呢~?
是不是就不是争议性的话题了?
还是所谓的争议性只是因为长久以来传统观念与体制下的产物?
除了自己之外,
我更希望身边的同学们,都能尊重性别差异,
进而推广到学校、社会、国家。
也很多人问我是不是因为你自己是同志所以你才发起这样议题?
我也想知道是不是参加游行就要被归类成同志?
当时的我并没有所谓的同志认同,
我只知道爱一个人无关他的性别。
我不是要参加的人大声说出自己是同志,
不是要参加的人出柜给大家听,
我只是希望能够让"爱一个人是无关性别,都应被尊重"能够延续着。
不管今天你爱的是男是女,
你自己又是男或是女,
这都不重要,
因为爱上了就是爱上了,
我只是希望能够让大家透过行动,
实际做出尊重每个人的爱恋和行为。
幸运的这样的观念在下一届学生议会仍有被注视,
在10年时也有学生代表提案通过「以学生会名义参加同志大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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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两年後的今天,
我不是学生身份了,但我还是留在政大工作,
成为了教职员。
我没有要评断对与错,
只是感慨学生终究只能是个过客,
曾经两年前努力为性别扎根的种子,
如今连芽都无法发出来。
当然可以不参加,
也不代表不参加即是歧视,
也不代表这样就要被认定是只管校内事务。
这样的论述看似正确与合理,我没有要去激烈反驳。
但我想大家反过来想,
参加了,
也许就不会被认为是歧视,
也许样就不会被认定是只管校内事务。
我想参加也许是一种最直接,
也最能够被肯定尊重与参与公共事务的行为。
我们当然不以不参加游行,
但我想学生会能否有"实质的行动"来支持与尊重其他如同劳工、移工、环保议题?
有没有人可以为了各种性别、劳工、移工、环保、原住民、新住民等实质做些什麽?
今天有个人出来发声了,
他想为性别做些什麽,
但是决议没有通过,
每个人的价值观当然不尽相同,
但我想在你说NO与不参加的背後,也许可以先问问自己的价值观,
或许你不是歧视、不是反对,那除了参加游行之外,你可以实质去做些什麽吗?
有没有人可以提出除了参加同志游行之外的其他相关性别友善政策?并且实行?
我想我们不该把这样的责任推给谁或是哪个单位组织,
如果有,我也乐见其成。
前:
校务会议学生代表
学生议会学生议员
政大性平会学生代表
陈怡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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