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ahcim (Peach)
看板Diplomacy-90
标题John Rawls-2
时间Sat Feb 21 19:21:21 2004
罗尔斯 强调公平意义下的正义
【钱永祥】
罗尔斯被称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也是继小弥尔之後自由主义的又一
高峰。在一九七○年代,他一手重振式微了多年的政治哲学传统,也为面对着左
右两极攻势的自由主义传统,重新建立理论与政治的自信。经过他的努力,西方
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正在蓬勃、多元地发展。这个意义上,他的去世并不代表一
个时代的结束。正如诺锡克当年所言,政治哲学出了罗尔斯之後,你可以跟着他
思考、可以针对他思考、可是不能不理会他而思考。
罗尔斯政治哲学的特色,莫过於他对於「公平」意义下的「正义」这项政治价值
的强调。此前的政治哲学,往往局部强调自由、平等、幸福、效率等某一项价值
。罗尔斯独排众议,认为一个社会是否公平,乃是最根本的问题所在。正因为公
平是社会生活的最高价值,所以剥夺个人自由、歧视他人、以多数为名迫害少数
、或者坐视个人之间的命运差距,都违反了正义,为自由主义所不能容忍。他强
调:「在正义的社会里,来自正义的各种权利,不容政治的交易或者社会利益的
计算来影响。」
这套政治哲学,承继了西方启蒙政治传统的关键成份,又能因应来自左方和右翼
的挑战,同时肯定了自由与平等两项基本政治理想。这件规模宏伟而细节繁复的
工作能够完成,可以说是罗尔斯划时代的贡献。
当罗尔斯的钜着《正义论》在一九七一年出版时,整个中文世界少有人理会。直
到一九八○年代後期,他的名字才传入台湾和大陆。(据说一九八九年的天安门
广场上,便有人在阅读该书於一九八八年问世的译本。)其间时间的落差,有如
小弥尔的《群己权界论》出版於一八五九年,中国却要到一九○三年才能见到严
复的译本。今天的条件当非清末可比拟,罗尔斯在中文世界的命运,显然必须归
诸中文知识分子的问题意识有所隔阂。
今天,罗尔斯的所有成书着作,都已经在中国大陆翻译出版。不过,他对於两个
中文社会的影响,都不算显着。大陆不少知识分子认为,罗尔斯基本上属於社会
民主主义,对於中国这样的後共党极权社会并不适用。他们宁可取法哈耶克、诺
锡克的放任自由主义,对於罗尔斯强调平等、正义的左派自由主义,多少仍不够信任。
至於台湾,在殷海光去世之前之後,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等规范性的学问,学界都
鲜有人理会。八十年代开始,自由派学者虽然继承了《自由中国》半月刊的宪政
民主立场,但仍以反抗国民党为焦点,对於自由主义理论的探讨,兴趣始终不强
。到了八十年代中期,反国民党的理据和论述逐渐移转到外来与本土之争,《自
由中国》式的自由主义由於用心不在此,当然功能尽失。此後,在台湾的公共论
述中,自由主义的位置一直在萎缩。到了总统直选成为现实,自由主义关於现实
政治已经没有议题可以着墨了。
我们可以说,
中文世界对於自由、民主等价值虽然推崇有加,可是对於个人的权
利与自由如何优先於国家、民族的利益,对於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如何界定,对於
在自由竞争中如何维持公平等等问题,还缺乏深刻的感受。罗尔斯认为自由主义
的基本问题是:「如何让自由而平等的个人在公平的条件下进行社会合作?」我
们对於这个问题,认识可能还嫌片面。
晚年的罗尔斯,格外重视知识分子在社会的公共讨论中的责任。如果知识分子在
民主的价值与原则问题上,不能坚持立场,设法证明正义的体制是可能的、证明
政治关系不必从属於权力与压迫,整个社会就有可能另寻他路。他举德国威玛共
和为例,这条出路,最後就是希特勒的上台。说到最後,罗尔斯致力於自由主义
的哲学探讨,还是有其实践意义的。
(钱永祥先生为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2002/11/27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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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John Rawls-2
时间: Sat Feb 21 19:21:21 2004
罗尔斯 强调公平意义下的正义
【钱永祥】
罗尔斯被称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也是继小弥尔之後自由主义的又一
高峰。在一九七○年代,他一手重振式微了多年的政治哲学传统,也为面对着左
右两极攻势的自由主义传统,重新建立理论与政治的自信。经过他的努力,西方
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正在蓬勃、多元地发展。这个意义上,他的去世并不代表一
个时代的结束。正如诺锡克当年所言,政治哲学出了罗尔斯之後,你可以跟着他
思考、可以针对他思考、可是不能不理会他而思考。
罗尔斯政治哲学的特色,莫过於他对於「公平」意义下的「正义」这项政治价值
的强调。此前的政治哲学,往往局部强调自由、平等、幸福、效率等某一项价值
。罗尔斯独排众议,认为一个社会是否公平,乃是最根本的问题所在。正因为公
平是社会生活的最高价值,所以剥夺个人自由、歧视他人、以多数为名迫害少数
、或者坐视个人之间的命运差距,都违反了正义,为自由主义所不能容忍。他强
调:「在正义的社会里,来自正义的各种权利,不容政治的交易或者社会利益的
计算来影响。」
这套政治哲学,承继了西方启蒙政治传统的关键成份,又能因应来自左方和右翼
的挑战,同时肯定了自由与平等两项基本政治理想。这件规模宏伟而细节繁复的
工作能够完成,可以说是罗尔斯划时代的贡献。
当罗尔斯的钜着《正义论》在一九七一年出版时,整个中文世界少有人理会。直
到一九八○年代後期,他的名字才传入台湾和大陆。(据说一九八九年的天安门
广场上,便有人在阅读该书於一九八八年问世的译本。)其间时间的落差,有如
小弥尔的《群己权界论》出版於一八五九年,中国却要到一九○三年才能见到严
复的译本。今天的条件当非清末可比拟,罗尔斯在中文世界的命运,显然必须归
诸中文知识分子的问题意识有所隔阂。
今天,罗尔斯的所有成书着作,都已经在中国大陆翻译出版。不过,他对於两个
中文社会的影响,都不算显着。大陆不少知识分子认为,罗尔斯基本上属於社会
民主主义,对於中国这样的後共党极权社会并不适用。他们宁可取法哈耶克、诺
锡克的放任自由主义,对於罗尔斯强调平等、正义的左派自由主义,多少仍不够信任。
至於台湾,在殷海光去世之前之後,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等规范性的学问,学界都
鲜有人理会。八十年代开始,自由派学者虽然继承了《自由中国》半月刊的宪政
民主立场,但仍以反抗国民党为焦点,对於自由主义理论的探讨,兴趣始终不强
。到了八十年代中期,反国民党的理据和论述逐渐移转到外来与本土之争,《自
由中国》式的自由主义由於用心不在此,当然功能尽失。此後,在台湾的公共论
述中,自由主义的位置一直在萎缩。到了总统直选成为现实,自由主义关於现实
政治已经没有议题可以着墨了。
我们可以说,
中文世界对於自由、民主等价值虽然推崇有加,可是对於个人的权
利与自由如何优先於国家、民族的利益,对於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如何界定,对於
在自由竞争中如何维持公平等等问题,还缺乏深刻的感受。罗尔斯认为自由主义
的基本问题是:「如何让自由而平等的个人在公平的条件下进行社会合作?」我
们对於这个问题,认识可能还嫌片面。
晚年的罗尔斯,格外重视知识分子在社会的公共讨论中的责任。如果知识分子在
民主的价值与原则问题上,不能坚持立场,设法证明正义的体制是可能的、证明
政治关系不必从属於权力与压迫,整个社会就有可能另寻他路。他举德国威玛共
和为例,这条出路,最後就是希特勒的上台。说到最後,罗尔斯致力於自由主义
的哲学探讨,还是有其实践意义的。
(钱永祥先生为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2002/11/27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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