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kbest (投资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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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公开回应对吕某的信
时间Sat May 7 13:15:01 2005
在我po文底下是吕某寄给大家的一封信
本想息事宁人,但在看了此信,必须有所回应
整个事件我都在场,不容此辈中人,在此混淆视听
在4/29,我提出应由第一志愿的同学优先抽签,再三强调,入选者不能退选。
若有不足额者再由其他志愿者抽签排序。此後,经过表决,超过半数通过。
当天吕某一句话也没有表明。
但从他po的文章看来,他当日打从心里的不认同,并很不情愿的调整他的第一志愿。
并想借此破坏当天的决议…所以他承认当天就是摆明要闹场子的!
依他所言,墙头草的行为,是慨然的做间谍之士,行破坏之实,是百般的不得已啊!
冒着被大家围缴的险 … 大家是误会他了
他只是要惩罚我们这些决意以陈老师为第一志愿的人罢了!
只是这样说会不会越扯越远了!
既然不认同,当天一句话也没说,当场弃支持者於不顾,并投入敌营。
那时有人表示要检验志愿表,我们表示同意。
而他确趁机大家急於去参访而蒙混过关,连志愿表也没交。
看看世彰,4/28也已去找郭老师面谈,4/29放弃抽签名额,让给其他人。
而他另外的支持者,有人不认同表决,连第二轮的签也不抽了。
试问吕某,有此气魄吗?!
在言论上尽是冠冕堂皇,私底下尽做偷鸡摸狗之事。得了便宜又卖乖!
继然你已公开表示已改陈老师为第一志愿,当天在场者,皆是制度的见证者。
公开的耍大家啊!?
4/29下午拿了入选资格,再去找郭老师,你也是百般的委屈啦!
因为要受大家的责难。然而烈士还须要轮到你这种人来当吗!我看不像...
你公开回应要放弃陈老师跟郭老师的资格,想当个大丈夫,以息众怒。
我们原本也不想再追究了!
然而,至今看你的态度,反倒惹怒了更多人。
你都可以如此的蒙混大家了,谁知道私底下是如何跟老师说的。
为何如此,因为你在班上已经没有信誉了嘛!
若是其他应届的同学,我是不可能如此的,因为对未来还不定方向嘛!
然而你已在社会上这麽多年,处理此等小事,却搞得那麽难看
到最後,反到是大家的错了!
至於你要跟谁,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只能说没跟你同门我十分庆幸。
之前阿妙要我们砍了文章别伤了和气,我们也都同意。
只是尔後你的行为,众人敢怒不敢言。就换我这种人,来公开表示看法。
现在不管谁来说,我不会再砍文章了。
现在我署名,以示负责。
发文人 陈建州
以下是吕某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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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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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必大家大多下午刚从杨梅参观回来,舟车劳顿,应该很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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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不好意思又要劳累大家的眼睛看一下这个有点长的MAIL。
>>
> 我发这个MAIL并无意再挑起任何的争议,只是想再一次对我犯的错误跟大家道歉,
>>
>
也把我犯错的过程与想法跟大家做一个详细的说明,因为我好像把事情越弄越复杂了。OTZ
>>
>>
> 我目前确定会跟郭更生老师,老师也明白整个事件缘由,并表示不影响他的决定。
>>
>> 以下是我对整个事件的说明:
>> 4/27星期三
>>
> 中午陈隆麒老师说明会完,老师说只要在5月底前给他10个人的名单即可。
>>
>> 因此,有意愿的同学留下来讨论选老师事宜。
>>
>>
> 这次讨论後,有两派意见。不过後来因为要赶着上课,而没有达成共识。
>>
>>
> 一派人认为第一志愿有优先保障名额,可直接录取在10人名单内。
>>
>>
> 另一派人(包括我)认为上面这种作法太过强势,是不公平的。因为班上原来选老师
>>
>>
> 的构想规则是,每个人都应该可以依照自己的志愿顺序来选老师,如果第一志
>>
>>
> 愿老师没上,是有权利可以争取第二志愿老师的。如果有人不幸的第一志愿老
>>
>>
> 师没上,而他的第二志愿是陈隆麒老师,那麽依照前者的想法,他将被剥夺选
>>
>>
> 择第二志愿老师的权利,而只能去选接下来的第三志愿老师。
>>
>> 4/28星期四 我与郭更生老师约好星期五下午1:30面谈。
>>
>> 4/29星期五
>>
>
1.开完班会後,有意愿选陈隆麒老师的同学在605协商,但是两派仍然无法取得共识。
>
>考量到其他同学想赶快确定是否可以跟陈老师,并有作管参访紧接在後,且後来班代
>>
>> 介入仲裁的情况下,我并没有再多做争执。
>>
>>
> (这是我犯下的第一个错误,我应该据理力争,协调出比较好的方式)
>>
於是在多数决的前提下(8比6),以陈老师为第一志愿的人有优先保障名额的规则确定。
>
但是我仍然觉得这是个不公平的结论。於是在思绪紊乱的情况下,
我犯了第二个自杀型的错误 -
>>
> 我将原本第二志愿的陈老师调整成第一志愿,拿了第9个跟陈老师的资格。我本
>>
来的想法是,想要藉此破坏这个我认为不公平的规则,而不是想破坏全班所定下
的规则。
>
不过正如文玄之前所说的,这是我不漂亮的地方。我应该要马上跟着放弃跟陈老师
的资格,
>>
> 但是在那天大家赶着去参访,且紧接着要跟郭老师谈话的状况下,我把放弃的时间
>> 点给延後了。
>>
>> 2.跟郭老师面谈,表明想跟郭老师的意愿。
>>
>> 4/30星期六
>>
在这个风波发生,并为大家知道後,班代为了维护全班选老师的机制,也跟我讨论了
如何处理。
>>
在为了减低对其他同学影响,并避免有人跟着破坏全班的规则考量下,我在班板上PO了
回文。
>>>
然而老师之前给的联络时间是星期三四五,因此我本打算在5/4时,再去找郭老师。
>
> 5/2 星期一
>>
意外地,郭老师要在当天公布名单(包含我)。为免对其他同学造成困扰,班代於是催促我去跟郭
>>
老师放弃资格。稍後,在跟郭老师说明状况,并表示按照班上规则我必须放弃资格後,
老师认为这并不影响他原来的名单决定。也就是说我并没有能如PO文中所说的放弃。於是我擅作
主张,原本希望等到大家都确定找好老师之後,再跟大家说明,以减少对大家的影响。
>>
>> 5/6 星期五
>>
>
班代知道5/2星期一的事情後,在今天跟我讨论并表示为了维护全班的规则,仍然希望我去
向郭老师放弃资格。
>>
>>
> 到此,我想再次表示我非常希望能跟郭更生老师的意愿,希望大家能够谅解。
>>
> 并藉由这封MAIL跟大家说明,同时为这一连串始因於4/29的错误道歉。
>>
>>
>
最後,让班代为这件事花费不少心力,在此对阿妙致歉与感谢。恭喜已找到老师的人,
也祝其他人能顺利找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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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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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12.246